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能力和业绩,实行岗位管理和合同管理。

第二章岗位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工作标准。

第五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应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学校应成立教职工聘任委员会,负责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聘任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任合同应包括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
教职工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考核应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学校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教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第九条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教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等。

学校应合理安排教职工的休假,确保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学校应依法制定工资福利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教职工的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教职工的工资。

第十三条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第五章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应重视教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继续教育等。

第十七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职工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应为教职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包括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校长签署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