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改建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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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改建为北华航天工
业学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4.07.13
•【文号】教发函[2004]207号
•【施行日期】2004.07.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改建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的通知
(教发函[2004]20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改建为本科院校的函》(冀政函[2001]6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改建本科后校名问题的请示》(冀教发[2004]7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升格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同时撤销华北航天工业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五、为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你省承诺的2003-2007年投入2.43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需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