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 学籍档案的收集:学籍档案的收集工作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1)新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入学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籍变动材料,如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
(4)奖励与处分材料;
(5)其他与研究生学籍相关的材料。
2. 学籍档案的整理:学籍档案的整理工作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1)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档案材料;
(2)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目、装订;
(3)编制学籍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三、学籍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1. 学籍档案的归档:学籍档案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归档至学校档案馆。
2. 学籍档案的保管:档案馆负责学籍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1)档案馆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保管制度,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
(2)档案馆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3)档案馆应加强对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的丢失、泄密。
四、学籍档案的利用
1. 学籍档案的查阅:学籍档案的查阅工作由档案馆负责,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
2. 学籍档案的复制:学籍档案的复制工作由档案馆负责,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
3. 学籍档案的借用:学籍档案的借用工作由档案馆负责,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奖惩与责任
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学籍档案管理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学籍档案损坏、丢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