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7.28
•【字号】顺政发〔2015〕27号
•【施行日期】2015.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
机构的通知
顺政发〔2015〕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分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区政府决定,对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规范与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予以保留的115个,调整为联席会议的1个,撤销的29个。
二、区政府决定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应立即停止以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印章交区政
府办公室统一销毁;相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应按要求积极承担相应工作。
三、要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凡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能范围内或可以确定由某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可以由部门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立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
确需设立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申请设立部门应征求区编办意见,待区编办审核通过后上报区政府。
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区政府办公室行文通知。
对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要同时明确撤销期限。
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外,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要按照议大事、抓协调、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的要求,规范其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是对跨部门的重要业务进行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商议重大事项、提出决策等。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有关工作。
五、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需调整区领导以外的成员,由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商有关部门,报其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六、《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顺政发〔2012〕17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2015年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一、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一)卢映川区长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16个)。
1.顺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王刚区委书记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林向阳区委副书记、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肖承继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霍光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顺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3.顺义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霍光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4.顺义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5.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主任: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6.顺义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
7.顺义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霍光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陈卫明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8.顺义区绿化委员会
主任: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
9.顺义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10.顺义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车克欣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11.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12.顺义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车克欣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李旭辉区法院代院长
张豫区检察院检察长
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
13.顺义区治理非法盗采加工运输经营砂石土方行为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李旭辉区法院代院长
张豫区检察院检察长
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
14.顺义区规划委员会
主任: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市规划委顺义分局承担
15.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主任: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周颖博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委员: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兼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肖承继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霍光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陈卫明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兼任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兼任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兼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王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具体工作由区应急办承担
16.顺义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映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卫明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武装部
(二)于庆丰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职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34个)。
1.顺义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2.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
总指挥: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承担
3.顺义区成品油煤炭应急供给指挥部
指挥: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4.顺义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5.顺义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6.顺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7.顺义区压减燃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8.顺义区电力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9.顺义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10.顺义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11.顺义区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12.顺义区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3.顺义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委
14.顺义区融资担保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
15.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
16.顺义区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庄杰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
17.顺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
18.顺义区镇财政财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19.顺义区解决工资拖欠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20.顺义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21.顺义区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22.顺义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3.顺义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顺义调查队,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4.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车克欣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
25.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主任: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李向英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6.顺义区打击违法从事矿山资源开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顺义分局
27.顺义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28.顺义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营区委常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局长
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29.顺义区总部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推进委员会
主任: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总部企业服务中心
30.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政务中心筹备办
31.顺义区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督查室
32.顺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霍光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心承担
33.顺义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主任: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陈卫明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
盛德利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武装部
34.顺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主任:于庆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三)朱家亮副区长担任领导职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16个)。
1.顺义区工业协调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化委
2.顺义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化委
3.顺义区产业项目全要素综合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化委
4.顺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5.顺义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高校招生考试现场指挥部)
主任(总指挥):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承担
6.顺义区“城乡联动”教育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承担,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7.顺义区村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8.顺义区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9.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10.顺义区献血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11.顺义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12.顺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顺义区农村改水领导小组)
主任(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13.顺义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14.顺义区域卫生规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承担,待规划期限截止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15.顺义区实施品牌战略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16.顺义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后沙峪镇政府,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张晓峰副区长担任领导职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18个)。
1.顺义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2.顺义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3.顺义区农村优质燃煤替代和用能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4.顺义区节约用水分类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5.顺义新城温榆河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指挥部
总指挥: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待工程完成后,该指挥部自行撤销
6.顺义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7.顺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8.顺义区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9.顺义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10.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11.顺义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12.顺义区严防危险性林木病虫指挥部
总指挥: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
13.顺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
14.顺义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15.顺义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
16.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
17.顺义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
18.顺义区保护首都机场净空环境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峰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首都机场股份公司
(五)禹学垠副区长担任领导职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11个)。
1.顺义区拆迁补偿协议复核审查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顺义区医院急诊综合病房楼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朱家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卫生计生委承担,待工作完成后,该指挥部自行撤销
3.港馨西区开发遗留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具体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财政局承担,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4.顺义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5.顺义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核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6.顺义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7.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顺义分局
8.轨道交通M15号线顺义段沿线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9.顺义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待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10.顺义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禹学垠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