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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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引言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法律依据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执行程序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核实,并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是执行程序的具体操作规范,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核实,并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执行程序进行了细化,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核实,并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
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1.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首要条件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这包括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财产已被查封、扣押、冻结但无法变现等情况。
2.申请执行人同意
申请执行人同意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后,如认为符合条件,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3.人民法院审查核实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终结执行程序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
审查核实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依据的效力等。
只有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效力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但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提出执行申请。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影响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诉。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影响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债务。
五、结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我国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旨在解决执行不能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申请执行人也要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2篇
一、引言
执行程序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旨在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债务关系。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财产难以查明等原因,导致执行程序陷入僵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文将围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进行分析。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异议人提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三、适用分析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况:
(1)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2)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明;
(3)被执行人财产虽存在,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效力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再承担执行责任;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风险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能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能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能引发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行为。
四、结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旨在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境。
然而,在适用过程中,应严格把握适用条件,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效力。
同时,应充分认识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3篇
一、引言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程序往往陷入僵局。
为了维护司法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依据概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三、具体法律依据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根据该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
这意味着,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执行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基本一致,进一步明确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
《执行解答》中提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且执行法院已经采取全部执行措施的情况下,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解答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概念进行了明确,有助于统一各级法院对该问题的认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执行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规定再次强调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即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产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的,可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规定从财产调查的角度,明确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风险防控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追加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规定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强调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重要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较为明确,包括《民事诉讼法》、《执行规定》、《执行解答》、《执行规定》、《财产调查规定》和《风险防控规定》等法律法规。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维护司法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