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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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措施实施细则
第1章总则 (4)
1.1 监测与保护目标 (4)
1.2 监测与保护原则 (4)
第2章生态环境监测 (5)
2.1 空气质量监测 (5)
2.1.1 监测目的 (5)
2.1.2 监测范围 (5)
2.1.3 监测项目 (5)
2.1.4 监测方法 (5)
2.1.5 监测频次 (5)
2.2 水质监测 (5)
2.2.1 监测目的 (5)
2.2.2 监测范围 (6)
2.2.3 监测项目 (6)
2.2.4 监测方法 (6)
2.2.5 监测频次 (6)
2.3 噪音监测 (6)
2.3.1 监测目的 (6)
2.3.2 监测范围 (6)
2.3.3 监测项目 (6)
2.3.4 监测方法 (6)
2.3.5 监测频次 (6)
2.4 土壤质量监测 (6)
2.4.1 监测目的 (6)
2.4.2 监测范围 (6)
2.4.3 监测项目 (6)
2.4.4 监测方法 (6)
2.4.5 监测频次 (7)
第3章生物多样性保护 (7)
3.1 植物资源保护 (7)
3.1.1 建立植物资源档案 (7)
3.1.2 加强植物多样性保护 (7)
3.1.3 植被恢复与修复 (7)
3.1.4 植物病虫害防治 (7)
3.2 动物资源保护 (7)
3.2.1 建立动物资源档案 (7)
3.2.2 野生动物保护 (7)
3.2.3 水生生物保护 (7)
3.2.4 鸟类保护 (7)
3.3 生态系统保护 (8)
3.3.1 生态功能区划分 (8)
3.3.2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8)
3.3.3 生态环境监测 (8)
3.3.4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8)
3.3.5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8)
第四章景观资源保护 (8)
4.1 自然景观保护 (8)
4.1.1 保护原则 (8)
4.1.2 保护措施 (8)
4.2 人文景观保护 (9)
4.2.1 保护原则 (9)
4.2.2 保护措施 (9)
第五章环境污染防控 (9)
5.1 生活污水治理 (9)
5.1.1 监测与评估 (9)
5.1.2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9)
5.1.3 污水资源化利用 (10)
5.2 垃圾分类与处理 (10)
5.2.1 垃圾分类宣传与教育 (10)
5.2.2 垃圾收集与分类储存 (10)
5.2.3 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0)
5.3 空气污染防控 (10)
5.3.1 空气质量监测 (10)
5.3.2 污染源防控 (10)
5.3.3 绿化与生态修复 (10)
5.3.4 低碳旅游推广 (10)
第6章旅游设施环境保护 (10)
6.1 设施建设与管理 (10)
6.1.1 旅游设施规划与设计 (11)
6.1.2 设施建设过程监管 (11)
6.1.3 设施布局与功能分区 (11)
6.2 设施运行与维护 (11)
6.2.1 能源管理与节能减排 (11)
6.2.2 污染物处理与排放 (11)
6.2.3 设施维护与更新 (11)
6.3 旅游活动环境保护 (11)
6.3.1 游客教育与引导 (11)
6.3.2 旅游活动规范 (11)
6.3.3 生态旅游与绿色出行 (11)
6.3.4 环保设施建设与完善 (12)
第7章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 (12)
7.1 监测预警体系 (12)
7.1.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景区环境
安全。

(12)
7.1.2 设立专门的环境监测预警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负责景区环境监测预
7.1.3 制定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土壤等方面的指标,
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设定预警阈值。

(12)
7.1.4 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监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传递,提高环
境监测预警效率。

(12)
7.1.5 定期对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其正常运行。

(12)
7.2 应急预案与响应 (12)
7.2.1 制定旅游景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灾害
等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2)
7.2.2 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调配等内容,保证应急预案
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2)
7.2.3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响应工作。

(12)
7.2.4 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12)
7.2.5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保证应急响应时的物资保障。

(12)
7.3 应急处置与评估 (12)
7.3.1 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减少对
景区环境和游客的影响。

(12)
7.3.2 对突发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件起因、处理过程、影响范围等,为后续评估
提供依据。

(12)
7.3.3 事件处理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
措施。

(13)
7.3.4 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3)
7.3.5 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不断提升景区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水平。

(13)
第8章生态修复与保护 (13)
8.1 生态修复技术 (13)
8.1.1 生物修复技术 (13)
8.1.2 物理修复技术 (13)
8.1.3 化学修复技术 (13)
8.1.4 综合修复技术 (13)
8.2 生态保护工程 (13)
8.2.1 生态防护工程 (13)
8.2.2 生态恢复工程 (13)
8.2.3 生态廊道建设 (13)
8.2.4 生态缓冲区建设 (14)
8.3 生态补偿机制 (14)
8.3.1 生态补偿政策 (14)
8.3.2 生态补偿标准 (14)
8.3.3 生态补偿方式 (14)
8.3.4 生态补偿监管 (14)
第9章宣传教育与培训 (14)
9.1 环保意识宣传 (14)
9.1.1 环保意识宣传的目的 (14)
9.1.2 宣传内容 (14)
9.2 教育培训 (15)
9.2.1 教育培训的目的 (15)
9.2.2 培训内容 (15)
9.2.3 培训对象 (15)
9.2.4 培训方式 (15)
9.3 社区参与与共建 (15)
9.3.1 社区参与的目的 (15)
9.3.2 参与方式 (15)
9.3.3 政策支持 (16)
第10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16)
10.1 监督管理机制 (16)
10.1.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
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16)
10.1.2 监督管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6)
10.2 法律责任追究 (16)
10.2.1 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规
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6)
10.2.2 对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法予以处罚: (16)
10.2.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
击违法违规行为。

(16)
10.3 保护成果评价与考核 (16)
10.3.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成果评价体系,定期对旅游
景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16)
10.3.2 评价与考核内容应包括: (17)
10.3.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评价与考核结果,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表彰
或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整改。

(17)
第1章总则
1.1 监测与保护目标
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措施的实施,旨在实现对景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有效保护,保证景区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掌握景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时发觉并解决环境问题;
(2)保障景区生态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
(3)预防与控制环境污染,保证景区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4)提高景区环境管理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旅游体验。

1.2 监测与保护原则
为保证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合理设置监测项目,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系统性原则:从景区整体环境出发,综合考虑各类环境因素,实施全面、系统的监测与保护;
(3)预防为主原则:强化源头防控,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保障景区环境质量;
(4)法治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监测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5)公众参与原则:加强景区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景区环境保护,提高环保意识;
(6)持续改进原则: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保护措施,持续提高景区环境质量。

第2章生态环境监测
2.1 空气质量监测
2.1.1 监测目的
空气质量监测旨在掌握旅游景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大气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1.2 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内的各个功能区,如游客集散地、观景台、步道等。

2.1.3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M10、PM2.5、SO2、NO2、CO、O3等大气污染物。

2.1.4 监测方法
采用自动监测系统,结合手工采样分析,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

2.1.5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手工采样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

2.2 水质监测
2.2.1 监测目的
水质监测旨在评估旅游景区水体质量,保证游客安全,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监测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水体。

2.2.3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等。

2.2.4 监测方法
采用自动监测站、手工采样分析等方法,对旅游景区水质进行监测。

2.2.5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站24小时连续运行,手工采样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

2.3 噪音监测
2.3.1 监测目的
噪音监测旨在评估旅游景区声环境质量,为降低噪音污染提供依据。

2.3.2 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内的游客集散地、观景台、步道、游乐设施等区域。

2.3.3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等效声级、声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等。

2.3.4 监测方法
采用声级计、噪音监测仪器等进行现场监测。

2.3.5 监测频次
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噪音监测。

2.4 土壤质量监测
2.4.1 监测目的
土壤质量监测旨在掌握旅游景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土壤生态安全。

2.4.2 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内的绿化带、农田、荒地等土壤区域。

2.4.3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壤pH值、有机质、总氮、总磷、重金属含量等。

2.4.4 监测方法
采用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等方法进行土壤质量监测。

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土壤质量监测。

第3章生物多样性保护
3.1 植物资源保护
3.1.1 建立植物资源档案
对旅游景区内的植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植物资源档案,详细记录植物的种类、分布、数量、生长状况等信息,为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1.2 加强植物多样性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区内的珍稀濒危植物和特有植物,保证其生长环境的稳定性,降低人为干扰,防止植物物种灭绝。

3.1.3 植被恢复与修复
针对景区内植被破坏的区域,实施植被恢复与修复工程,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3.1.4 植物病虫害防治
加强植物病虫害监测,采取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降低病虫害对植物资源的影响。

3.2 动物资源保护
3.2.1 建立动物资源档案
对景区内的动物资源进行调查,建立动物资源档案,记录动物种类、数量、分布、生活习性等信息,为动物资源保护提供依据。

3.2.2 野生动物保护
加强对景区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非法捕猎、买卖和杀害野生动物,保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完整性。

3.2.3 水生生物保护
保护景区内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3.2.4 鸟类保护
设立鸟类观测点,开展鸟类保护宣传教育,降低人类活动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3.3 生态系统保护
3.3.1 生态功能区划分
根据景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

3.3.2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在景区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证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3.3.3 生态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景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觉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3.4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针对景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与修复,恢复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3.3.5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景观资源保护
4.1 自然景观保护
4.1.1 保护原则
(1)尊重自然原则。

在自然景观保护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景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尊重自然规律,避免人为干预导致的生态破坏。

(2)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景区环境监测,及时发觉潜在的自然景观资源破坏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自然景观资源的损害。

(3)综合治理原则。

针对自然景观保护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景区环境的综合治理。

4.1.2 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

对景区内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珍稀濒危物种。

(2)加强地质地貌保护。

对景区内的地质地貌进行保护,防止地质灾害和人为破坏,保证地质地貌景观的完整性。

(3)加强水资源保护。

保护景区内的水体,防止水污染,保持水体的自然景观特征。

(4)加强植被保护。

对景区内的植被进行保护,防止过度开发和人为破坏,恢复和保护受损植被。

4.2 人文景观保护
4.2.1 保护原则
(1)尊重历史原则。

在人文景观保护过程中,应尊重景区的历史文化底蕴,传承历史文脉,保护景区的文化特色。

(2)合理利用原则。

合理利用人文景观资源,发挥其在旅游和文化传播中的作用,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

(3)动态保护原则。

关注人文景观的演变,及时调整保护措施,保证人文景观的活力和魅力。

4.2.2 保护措施
(1)加强文物古迹保护。

对景区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加固和保养,防止文物古迹的破坏和流失。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景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和弘扬景区特色文化。

(3)加强传统村落和古建筑保护。

对景区内的传统村落和古建筑进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特色。

(4)加强景区环境整治。

加强景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景区内商业和服务设施,保护景区的整体环境风貌。

第五章环境污染防控
5.1 生活污水治理
5.1.1 监测与评估
对旅游景区内生活污水排放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保证排放达标。

建立生活污水排放监测档案,对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5.1.2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根据景区环境容量及游客数量,合理规划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进行改造
升级,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5.1.3 污水资源化利用
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如中水回用、景观水体补给等,减少新鲜水资源消耗。

5.2 垃圾分类与处理
5.2.1 垃圾分类宣传与教育
加强对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垃圾分类宣传与教育,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通过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5.2.2 垃圾收集与分类储存
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保证垃圾及时收集。

按照分类要求,分别储存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5.2.3 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专业处理,如焚烧、填埋、堆肥等。

加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

5.3 空气污染防控
5.3.1 空气质量监测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对景区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空气质量状况。

5.3.2 污染源防控
加强对景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如餐饮业油烟排放、车辆尾气排放等。

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源进行整改,保证达标排放。

5.3.3 绿化与生态修复
大力开展景区绿化工作,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景区自净能力。

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减少空气污染。

5.3.4 低碳旅游推广
鼓励游客采用低碳出行方式,如徒步、骑行等。

同时提高景区内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减少私家车进入景区,降低尾气排放。

第6章旅游设施环境保护
6.1 设施建设与管理
6.1.1 旅游设施规划与设计
在旅游设施规划与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保证设施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遵循生态、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工艺,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6.1.2 设施建设过程监管
加强对旅游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管,保证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6.1.3 设施布局与功能分区
合理布局旅游设施,实现功能分区明确、互不干扰。

充分考虑游客活动需求,合理设置游览、餐饮、住宿、购物等功能区,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2 设施运行与维护
6.2.1 能源管理与节能减排
加强旅游设施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优先采用清洁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6.2.2 污染物处理与排放
建立健全旅游设施污染物处理与排放制度,保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对污染物的监测,保证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6.2.3 设施维护与更新
定期对旅游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安全、可靠、环保。

对老化、损坏的设施进行及时更新,提高设施整体环保水平。

6.3 旅游活动环境保护
6.3.1 游客教育与引导
加强对游客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游客环保意识。

在景区设置宣传牌、提示牌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6.3.2 旅游活动规范
制定旅游活动规范,明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加强对游客行为的监管,禁止在景区内乱扔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

6.3.3 生态旅游与绿色出行
鼓励开展生态旅游,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如徒步、骑行等。

减少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6.3.4 环保设施建设与完善
根据旅游活动需求,建设与完善环保设施,如垃圾桶、公共厕所等。

提高环保设施的分布密度和便利性,方便游客使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7章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
7.1 监测预警体系
7.1.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景区环境安全。

7.1.2 设立专门的环境监测预警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负责景区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7.1.3 制定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土壤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设定预警阈值。

7.1.4 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监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传递,提高环境监测预警效率。

7.1.5 定期对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其正常运行。

7.2 应急预案与响应
7.2.1 制定旅游景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7.2.2 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调配等内容,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2.3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响应工作。

7.2.4 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2.5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保证应急响应时的物资保障。

7.3 应急处置与评估
7.3.1 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减少对景区环境和游客的影响。

7.3.2 对突发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件起因、处理过程、影响范围等,为后续评估提供依据。

7.3.3 事件处理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3.4 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7.3.5 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不断提升景区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水平。

第8章生态修复与保护
8.1 生态修复技术
8.1.1 生物修复技术
采用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手段对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主要包括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及动物修复等技术。

8.1.2 物理修复技术
运用物理方法对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包括土地整理、水资源调控、防沙治沙等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

8.1.3 化学修复技术
采用化学方法对受污染的土壤、水体等进行治理,减少污染物浓度,降低生态风险。

8.1.4 综合修复技术
结合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修复技术,针对不同受损程度的生态系统进行综合修复。

8.2 生态保护工程
8.2.1 生态防护工程
在旅游景区实施生态防护工程,包括护坡、固沙、水土保持等措施,降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8.2.2 生态恢复工程
针对受损生态系统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恢复等,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8.2.3 生态廊道建设
构建生态廊道,连接不同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促进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

8.2.4 生态缓冲区建设
在景区周边设置生态缓冲区,减少人类活动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生物栖息地。

8.3 生态补偿机制
8.3.1 生态补偿政策
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给予财政支持,激励各方参与生态保护。

8.3.2 生态补偿标准
根据景区生态环境状况、生态修复成本及生态价值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

8.3.3 生态补偿方式
采取直接补偿、间接补偿等多种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补偿,保证生态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8.3.4 生态补偿监管
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资金用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9章宣传教育与培训
9.1 环保意识宣传
9.1.1 环保意识宣传的目的
本节旨在通过环保意识宣传,提高旅游景区管理人员、游客及当地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9.1.2 宣传内容
(1)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
(2)介绍旅游景区环境特点及保护措施;
(3)推广绿色旅游理念;
(4)宣传环保行为规范。

9.1.3 宣传方式
(1)制作环保宣传册、海报、展板等;
(2)利用景区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3)组织环保主题活动,如环保知识竞赛、环保摄影比赛等;
(4)与学校、社区等合作,开展环保讲座和宣传活动。

9.2 教育培训
9.2.1 教育培训的目的
本节旨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环保知识和技能,提升景区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9.2.2 培训内容
(1)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
(2)景区环境保护技术;
(3)绿色旅游服务规范;
(4)应急处理与防范。

9.2.3 培训对象
(1)景区管理人员;
(2)景区从业人员;
(3)志愿者;
(4)相关部门人员。

9.2.4 培训方式
(1)定期举办环保知识培训班;
(2)开展现场教学和实操演练;
(3)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会;
(4)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

9.3 社区参与与共建
9.3.1 社区参与的目的
本节旨在促进社区居民参与景区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景区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9.3.2 参与方式
(1)组织社区居民参加环保志愿者队伍;
(2)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如垃圾分类、环境美化等;
(3)建立景区与社区的沟通协作机制;
(4)鼓励社区居民为景区环境保护提供建议和意见。

9.3.3 政策支持
(1)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景区环境保护;
(2)为环保志愿者提供培训、指导和奖励;
(3)对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的社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共同推进景区环境保护工作。

第10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10.1 监督管理机制
10.1.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10.1.2 监督管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
(2)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3)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
(4)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建立旅游景区环境保护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游客和公众的投诉。

10.2 法律责任追究
10.2.1 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0.2.2 对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法予以处罚:
(1)未按照规定开展环境监测和保护的;
(2)擅自改变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
(3)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污染的;
(4)未按照规定处理游客投诉的;
(5)其他违反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0.2.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0.3 保护成果评价与考核
10.3.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景区环境监测与保护成果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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