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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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增强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潜政[2010]98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农村公路是指省交通主管部门已纳入统计口径的本辖区内需要管养的乡道和村道。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是在管养机构、制度建设及上墙资料完善的前提下,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及上墙资料(3分)、档案资料管理(10分)、日常养护(60分),路政管理(20分)、养护资金管理(7分)。
(一)管养机构
1、机构及人员: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机构管理农村公路工作。
2、工作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通讯等设备齐全。
无管养机构不参与考核。
(二)制度建设及上墙资料(3分)
1、制度建设:要求各项制度、职责健全,包括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管养巡查、桥涵专项检查、养护考核等制度。
2、上墙资料:农村公路管理站基本情况简介、管养路线示意图、工作制度、工作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分工。
(三)档案资料管理(10分)
要求资料健全、填写规范,报表目录如下:
①农村公路养护路线明细表;
②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
③公路桥涵检查记录表;
④路政检查记录表;
⑤护考核记录;
⑥桥梁台账、涵洞台账、安保设施及标牌台账、公路养护管理台帐、
养护费用支出台帐、养护合同;
⑦路况信息统计台账;
⑧其他工作报表、记录及文件存档。
(四)日常养护(60分)
1、路基养护(8分)
路基、边坡稳定、平顺;坡度符合要求;边沟、排水沟无淤塞;防护设施完好,无杂物、垃圾。
2、路肩养护(12分)
路肩宽度达标(宽50cm),路肩平整密实,边缘顺适,对硬化路肩出现车辙、塌陷等病害应及时进行处理,对高出路面部分影响排水的高路肩应及时铲除,无杂草、垃圾、杂物。
3、路面养护(30分)
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排水畅通;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
4、桥梁、涵洞养护(8分)
排水通畅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陷、无漏水。
养路员应经常对桥梁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5、公路绿化(2分)
公路两侧宜林路段均须进行绿化,并有一定的存活率。
(五)、路政管理(20分)
1、制度建设及人员配备(3分)
建立乡镇及村委会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乡镇路管员和养路员均可作为乡镇、村两级路政管理联络员,健全乡规民约和村民护路公约。
2、路障清除(3分)
保持农村公路路容整洁,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无侵占公路用地现象。
3、维护路产路权(10分)
及时制止挖占公路、在建筑红线内新增违法建筑、在边沟以内新增杆线、因采石、建设开发等损坏路面、阻塞边沟等现象,及时清理路肩种植农作物现象。
4、沿线设施(4分)
管理和维护好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危险路段安保工程、警示桩等设施,对缺损、丢失的应及时补上,歪斜的应及时扶正。
(六)养护资金管理(7分)
要求养护资金及时筹措到位,县补资金设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作它用。
第四条考核方式
各乡镇成立公路管理站,由分管领导兼任站长,成员1至2人。
乡镇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县乡村公路管理协调、突发事件的人力动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村(居)要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员,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星期要有1次以上的路况信息报送,每月要在辖区内组织1次以上的突击管养。
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行政管理体系,健全路况信息动态
系统,及时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考核采用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平时抽查每3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抽查6-8个乡镇,原则上每乡镇每年抽查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路线不得少于乡村公路总里程的70%。
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按6、4权重计算年底综合考评得分。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县交通运输局对乡、村道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元,每乡镇每年10000元机动应急养护经费。
(二)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补助资金,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类乡镇;
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拨付90%补助资金,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二类乡镇;
得分在65分(含65分)以上75分以下的拨付80%资金,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三类乡镇;
得分在65分以下的拨付50%补助资金,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合格乡镇;
考核得分作为乡镇年度公路建设、养护综合考评优胜单位的依据以及下年度优先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申报依据。
第六条在养护管理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的年度评定资格,扣除相应补助资金。
(一)对农村公路垃圾未及时清除、路容路貌较差,以及路况较差、管理混乱、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严重违规、违纪的。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
第七条本办法由潜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潜山县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分表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