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视问政”反映问
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7.24
•【字号】黄政办发〔2015〕39号
•【施行日期】2015.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改
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开展“电视问政”活动是政府及其部门接受群众监督、解决民生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
为切实加强“电视问政”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电视问政”活动作为一面“镜子”,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公仆意识,以良好的形象、诚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电视问政”中反映出的问题,被问政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迅速抓好整改。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活动结束当晚,被问政部门要连夜召开党组会或局长(主任)办公会,深入分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被问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2日内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整改工作。
对“电视问政”中反映出的个案问题,相关部门要迅速逐项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对表整改,逐条销号,一般应在30日内整改到位。
要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被问政部门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反馈,黄冈日报、黄冈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全程监督、及时报道。
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
被问政部门要以个案问题为线索,一方面组织对系统内、行业内的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另一方面延伸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
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列出清单,逐项研究解决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工作中容易发生反弹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不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四、督查问责,促进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对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立项督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和整改质效未达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电视问政”中反映的问题,适时启动问责机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切实加强“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不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分管副市长要亲自过问,及时出面协调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
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
人,形成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