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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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假冒伪劣商品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5]8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7
【实施日期】201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
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7日
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机制创新,推进制度建设
(一)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95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办法、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办法、电子商务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农资市场监管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订、修订,加强调研,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突出重点问题,深入分析违法犯罪行为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推动完善我省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等。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河南省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流程,依法公开一般程序办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
(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探索建立与临近省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衔接配合的工作程序。
以协调开展和办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为切入点,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
执法联动等机制。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省辖市和省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林业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疫检验局、省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烟草专卖局、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完善监督保障措施。
推动建立健全包括政府、企业、用户在内的寄递安全责任体系。
(省邮政局负责)完善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监督考评。
(省环保厅牵头负责)制定2015年度河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5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将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经费落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
(五)创新市场监管手段。
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侵权假冒商品追踪溯源,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建立完善本系统上下贯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信息报送、案件督办、监督检查等功能。
积极推动部门间工作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省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林业厅、郑州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知识产权局、烟草专卖局、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强打假溯源技术平台运用,完善与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协作机制。
(省公安厅负责)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信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