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3-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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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张山、李斯、王武三人订立协议约定:三人各出资35万 成立一个旅行社,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 三人依约出资购买数台大客车,由张山、王武驾驶,李斯 负责招徕游客兼导游。某日,三人带团在某景点吃饭后返 回,途中张山因酒后驾车发生车祸,致使车辆毁坏,游客 数人受伤。受伤游客向三人索赔时,李斯、王武称此车祸 系由张山酒后驾驶所导致,因此,应由张山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张山辩称该车系自己同李斯、王武三人共同购置, 因车祸引起的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游客遂向法院起诉。
首先、合伙人是自然人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经济组织中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其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如,法官、检察官、国家公务员等。
第三、普通合伙人须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即依法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问题: 三人系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应当由谁负责赔偿?根据何在?具体如何赔偿?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以案说法
李斯想,天哪,不管谁做错,弄赔
了,大家都要承担啊 有没有谁错了,谁承担责任的形式 呢?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概念-特殊合伙
特殊的 普通合伙企业
又叫有限责任合伙
这种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发展形式,许多国际专业服务 机构,如普华、德勤、安永、毕马威等4家国际最大的会计 师事务所,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合伙形式。
1.概念
张山提议每人出资3万, 李斯有点犹豫,那谁来 管理企业呢?挣了钱怎 么分?亏了怎么办?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2.特征 (1)契约性——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其前 提或基础。 ——意思表示一致。
谁和谁合伙,谁出资多少,谁来管理 企业,挣了钱怎么分,亏了怎么办 ……
企业的成立以订立合伙协议为法律基 础。没有合伙协议,就不可能成立合 伙企业。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过错造成的 合伙企业债务
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 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以案说法
•
• • •
张山、李斯、王武三人合伙成立一个会计事务所,张三因为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给相 关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被法院判决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 请问: 如果是普通合伙,如何承担这一责任? 如果是特殊普通合伙呢?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概念-有限 二、有限合伙企业 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 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这种组织形式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上世纪六 十年代快速发展起来的一种股权投资方式,主要通过持有股权,投 资于在创业阶段有快速成长可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促进这类企 业的技术开发、创业发展和资金融通。它是吸引社会投资、鼓励自 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
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 活动造成的债务。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 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 通合伙”字样。
以案说法
行吗?
几年后,张山积累了相当的投资管理经验,而李斯则通过钻 研,技术研发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两人想合伙办企业,却 苦于资金不足。某日闲聊,得知王武买彩票中了500万大奖! 张、李两人找到王武,谈了合伙办企业的想法,要王武投资 200万。王武担心,无限责任啊,弄不好,我的奖就“全军 覆没”了!可不可以我只承担有限责任呢?我不管企业,什 么也不管,就你们两个折腾去。挣了钱给我30%就行。
故意或重大过失
1、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过错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 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过错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概念-特殊合伙 承担责任的顺序——
基于有限责任,法律有什么机制保护客户呢?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概念-特殊合伙
执业风险基金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 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由于有限责任合伙限定了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范围, 客观上需要增加对客户和第三人的 补充保护制度。
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 例资金,建立执业风险基 金。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2.特征 (2)人合性——个人的联合。须有两个或两 个以上合伙人 ——以人的信用为基础。
《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人的信用
信用——人和资本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的结合。故,入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稳定。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意义
3.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意义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即《合伙企业法》 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自8月 1日起施行。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公布。
广义则指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 民法通则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这部法律的实施,为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为保 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结束了我国合伙企 业立法不健全、不完备、不规范的局面。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 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伙 人。
由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或个人 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 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作 为资金投入者的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享 受合伙收益,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不对外代表合伙,也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 理。
四、终止
2、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规定 3、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规定 1、合伙企业的解散 2、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张山、李斯、王武毕业了,工作难找,于是三个人想自己创业。 设立合伙企业行吗?什么叫合伙企业? 万一赔了怎么办?要有什么样的心理准备? 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呢? 需要什么条件呢? 在设立企业时,有那些事情是必须要事先商定的?
(4)责任的无限连带性——
每一个合伙人均有清偿义务,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出资之外的财产清偿债务。
(约定比例→协商→出资比例→平均分担)
追偿权——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其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 未支付或为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丢失关键证据! 张三承担无限责任; 李斯、王武以15万为限承 担责任。
使其他合伙人避免承 担过度风险,有利于 其发展壮大和异地发 展业务。
第三章
导致当事人败诉损失60万, 当事人要求赔偿,应当由谁 承担呢?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概念-特殊合伙 承担责任的规则
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仍对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 这种制度将合伙人的无限连带 责任仅局限于本人业务范围及 过错,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合伙人 两个以上,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人数——
下限——必须有2个两个以上。
上限——普通合伙,法律未作规定,由当事 人设立企业时自行确定。 ——有限合伙为50个以下且至少应当有 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合伙人: 两个以上,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条件——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有两种: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专业服务机构)
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新法第2条: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 概念 一、普通合伙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协议,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规定的实 质要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缺一 不可的法定条件。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导言
合伙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合伙是一 种从罗马时代就产生的企业形式, 可以说它是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 企业模式。
在罗马法上,合伙是一种合意契约,根据该契 约,两人以上相互承担义务将物品或者劳作集 中在一起,以实现某一合法的且具有共同功利 的目的。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导言
•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 内部凝聚力较强; ——合伙人虽个人风险较大,但有利于 激发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等 优势。
各合伙人仍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 仅对由本人负责的业务范围或过错所导致的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 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 适用对象
第三章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 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企业法
以案说法
三人各出资15万元成立一个律师事务所,共同管理, 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仅局限于本人业务范围及过错。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有两种: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专业服务机构)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
有限合伙
有什么区别呢?
“风险投资”
有限责任合伙——规定各合伙人仍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仅对本人负责的业务或过错所 导致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由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或个人作为普通合伙 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作为资金投入者的有限合伙人享受合伙收益, 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风险投资常用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即在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 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将具有投资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与具有资金 实力的投资机构有效结合起来。既激励管理者全力创业,降低决策管理成本,提高投资收益, 又使资金投入机构在承担与公司制企业同样责任的前提下,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3)合伙性——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利害一体。
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 共享受益 共担风险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4)责任的无限连带性——
32万
普通合伙人张.李.王 各投资10万 欠贷款25万 欠货款20万
无限 连带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特征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以案说法
张山、李斯、王武三人经过学习,知道了什么叫合伙企业,做好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心理准备,他们满怀自信,要开始自己的创业了!那么—— 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呢? 在设立企业时,有那些事情是必须要事先商定的? 什么可以作为出资?具体要求是什么? 如何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手续?
合伙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最 佳形式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2、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二、设立 重点介绍合伙企业的特点、设立、合伙企
一、概述
业的财产与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外部关 1、合伙企业的财产规定 三、管理 系、以及入伙和退伙。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2)书面协议 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全体签名生效。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 致。
合伙协议—— 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