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上海市奉贤区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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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上海市奉贤区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6.08.23
•【字号】沪奉府[2006]103号
•【施行日期】2006.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上海市奉贤区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函
(沪奉府[2006]103号)
上海市农委:
根据《上海市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奉贤区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现呈报贵委审批。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奉贤区落实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市政府《关于上海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奉贤实际,特制定本区实施意见。
一、安置的三峡库区移民概况
我区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分两批共接收280户1111人,分布在全区6个镇1个开发区的76个村,其中第一批193户808人,2001年7月22日搬迁落户,第二
批87户303人,2004年8月15日搬迁落户。
几年来,我区三峡库区移民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下,通过相关镇、开发区进行培训、指导和教育,大部分移民能够自尊、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基本适应当地的生产特点。
目前已有400余名移民从事二、三产业工作,平均每户有1.5人从事非农就业,总体情况比较稳定。
二、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奉贤实际,把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与本区各项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政策落实、工作有序、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按照移民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镇、开发区和移民安置村的村民委员会分别负责实施。
2、坚持统一标准、政策一致的原则
严格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规定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3、坚持帮扶结合、促进自立的原则
结合移民后期帮扶政策的落实,继续通过部门联系挂钩、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
继续加强对移民的自立自强教育,激励移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激发移民自主创业、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4、坚持程序规范、确保稳定的原则
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弄虚作
假。
及时掌握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各项帮扶措施,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逐步增加移民收入,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安置地所在镇、开发区农民的平均水平。
中长期目标:移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文环境更加和谐,真正融入当地社会和群众。
三、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办法
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对2006年6月30日前迁入的库区移民按现状人口进行一次核定。
根据本区实际,提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办法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对象
1、予以核定登记的扶持人口
(1)2006年6月30日前经区政府核定具有移民资格,并落户奉贤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
(2)2006年6月30日前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娶进或入赘的农业人口。
2、不予核定登记的人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核定登记:
(1)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
(2)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
(3)已经死亡的移民;
(4)超计划生育人口;
(5)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员;
(6)违法犯罪在服刑期内的人员(缓刑除外)。
3、扶持期内移民人口自然变化的处理
(1)在扶持期内,每年对扶持对象核定一次,核定时将上述六类不予登记的人口予以核减;
(2)2006年7月1日后移民家庭新出生人口,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3)2006年7月1日后移民家庭发生娶进或入赘的人口,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根据国家统一的扶持标准和扶持期限,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贴600元,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
(三)扶持方式
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关于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的要求,本区后期扶持资金将全部采取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的方式,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由区移民办按年度一次性下拨到相关镇、开发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由镇、开发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一次性下发到移民(具体资金管理方法另定)。
(四)对非农业户口移民困难家庭的帮扶办法
根据统筹兼顾安排好非农业户口移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的精神,对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
四、开展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方法步骤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全区开展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摸底工作。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阶段
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召开动员会议。
在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联席会议的牵头下,召开各移民安置镇、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会议。
组织学习领会国发[2006]17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此基础上,各镇、开发区分别组织召开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移民安置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工作会议,提高对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移民工作的自觉性。
2、开展业务培训。
一是由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镇、开发区的民政干部实施培训,培训内容重点突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由相关镇、开发区分别组织移民安置村的村干部实施培训,重点讲解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3、加强宣传引导。
重点做好宣传引导: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把握宣传口径,防止负面炒作;二是村(组)干部和移民帮扶小组,进村入户向移民和当地村民宣传和讲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使广大移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使当地村民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调查核实阶段
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1、建立调查核实小组。
由镇、开发区组织以移民安置村为单位建立调查核实小组,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任、移民安置点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3-5人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
2、召开移民户代表会议。
由村委会组织,召开移民户代表会议,进一步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明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范围和对象。
3、受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的申报。
由移民户主或移民家庭的代表,持移
民家庭户口薄、身份证,向村调查核实小组申报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如实反映移民落户后家庭人口增减等情况。
4、查阅户籍资料。
由镇、开发区组织,通过各镇、开发区的公安派出所,逐户查阅移民家庭的户籍资料。
(三)核定登记阶段
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汇总并初步核定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对象。
由镇、开发区负责在移民申报村(组)调查,查阅户籍资料核实的基础上,汇总并初步核定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对象。
2、张榜公示。
由移民安置村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将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名单在移民所在的村(组)公示7天。
3、填表并登记造册上报。
在组织公示的基础上,由移民安置村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将纳入登记范围、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移民以移民户为单位,分别填写由市安置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办公室制作的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家庭人口核定登记表。
登记表须由移民所在村(组)和移民户主签章认可,并由各镇、开发区负责将本镇、开发区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登记造册,报区移民办,由区移民办提交区人民政府审核。
审核结果报市相关部门批准。
(四)总结完善阶段
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1、认真做好总结。
由各镇、开发区负责认真做好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组织实施移民后期人口核定登记的主要做法、成功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同时注意收集移民和当地村民对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的反映,并针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
2、做好资料数据的归档工作。
对移民人口登记表要分别以书面文档和电子文
档的形式进行归档,并报送区移民办公室备案。
五、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府办、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劳动局、区房地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审计局、区监察委、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移民安置镇、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成的落实后期扶持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移民办),由区移民办负责本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牵头、协调、联系等日常工作。
各移民安置镇、开发区也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选派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班子,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负责具体实施。
(二)密切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积极参与,条块上下联动”的移民帮扶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建立各负其责而又密切配合,运转协调而又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
区有关部门和各安置镇、开发区继续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急移民之所急,想移民之所想,以做好和服务移民工作为己任,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推动全区移民后期帮扶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统一制定的宣传提纲,结合本区实际,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宣传:一是对具体组织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干部加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教育全体移民工作人员继续换位思考,有情操作,增强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向安置地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以“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三峡移民精神,宣传对移民实施后期扶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广大村民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对移民生产生活的帮扶。
三是向全体移民广泛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具体讲解政策标准,并积极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鼓励移民在政府
的扶持下勤劳致富,自强自立。
(四)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移民维稳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掌握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密切关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后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的影响。
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落实工作措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稳定。
(五)明确纪律要求,严格资金管理。
要认真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程序,认真核实移民身份,核定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人数,做到符合条件的不遗漏,不符合条件的不随意扩大政策口子。
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后期扶持工作的透明度,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并逐步建档立卡。
区财政局要严格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做到帐户专立,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区监察委要把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范围,区审计局要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专项审计。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