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热点:长春燃气涨价到底尴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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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谈热点:长春燃⽓涨价到底尴尬了谁?
“辟谣”声中长春市燃⽓如期涨价
最近⼀段时间,“抢⽓”风潮⼏乎席卷了全国。

在有些城市,有的市民提着⼩板凳、揣着速效救⼼丸排队挨号;有的市民⼀次就购买了3000⽴⽅天然⽓,按照每个⽉普通家庭⼆三⼗⽴⽅的消费量,⼏乎可以⽤10年。

是谁在搅动“抢⽓”风潮?有专家谴责舆论误导是直接诱因。

因为某报曾刊发的⼀篇⽂章称,从4⽉起,我国天然⽓价格将进⾏⼤幅度上涨。

这条消息迅速通过⽹络、微博、微信在全国流传,⼀时间“涨声”⼀⽚。

⾃“抢⽓”风潮乍现始,很多地⽅的燃⽓部门纷纷出⾯澄清:这是假消息、严重不靠谱;很多地⽅的发改与物价部门也纷纷将其定性为“谣⾔”,抚慰公众说近期天然⽓不会涨价。

“抢⽓”风潮甚⾄惊动国家发改委了,他们也出⾯公开否认天然⽓涨价,⾔之凿凿称“不会这样不考虑民⽣的”。

于是,媒体也开始辟谣,⼀再呼吁市民不要盲⽬“抢⽓”,⼀家媒体刊发⽂章标题竟是:《别排队了,天然⽓不涨价了》。

然⽽,长春市燃⽓却踩着4⽉1⽇这个点如期涨价,验证了此前的涨价新闻并⾮是捕风捉影的虚构和杜撰,⽽是消息灵通,抑或是对市场变化的先知先觉。

显然,专家抛出的所谓“舆论误导”⼀说,不攻⾃破,⽽燃⽓部门和政府部门三番五次的“辟谣”,更是尴尬。

审视长春市这次燃⽓涨价,不仅未见“听证”只⾔⽚语,⽽且还规定“提前购买需补交价差”。

这真可谓“霸⽓”⼗⾜——燃⽓价格涉及民⽣,有严格的调价机制,怎能说涨就涨?提前购买,是合同的⼀种法律约定,差价岂能说补就补?
⼀些公⽤产品价格逢“听”必涨、遇“谣”必涨,⼏乎成了惯例。

承受物价上涨焦虑的民众,还要遭受被“忽悠”的愤懑,“谣⾔”⾯前,他们对专家、公权部门的不信任,就是如此炼成的。

燃⽓涨价扇了发改委⼀⽿光
此次长春燃⽓价格⼤涨,很容易令⼈联想到前不久发改委对燃⽓涨价的辟谣,彼时,发改委⾔之凿凿,斥涨价传闻为“⽆稽之谈”,然⽽⾔犹在⽿,长春燃⽓价格便上涨了。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长春燃⽓胆敢公然挑衅发改委的权威,但其涨价⾏为本⾝,客观上也的确令发改委深陷尴尬之中。

事实上,长春市燃⽓价格调整听证会早于2013年2⽉25⽇就已召开,并通过了燃⽓上涨⽅案。

因此,在程序上,长春此番调涨燃⽓价格,并不显得太突兀。

涨价⾏动本⾝,在事实上构成与发改委权威的抵牾,应该说带有很⼤的巧合成分。

最要命的是,发改委的辟谣与长春的涨价⾏动,时间隔得太近了,前后只有⼏天时间,这样既令发改委“威信扫地”,⼜把
长春置于“叛逆者”的位置。

不管怎样,长春燃⽓涨价选择的时机也许的确有些不合时宜,它太急不可耐地涨价了,不愿过多顾及中央层⾯对于燃⽓涨价的审慎诉求,同时也过于低估了舆论在本轮燃⽓涨价潮中的影响⼒。

它以为,只要通过了听证会,就可以放⼼⼤胆地涨价,但事实⼜绝⾮那么简单。

因缘际会之下,⼀个不易察觉的巧合,也能令⼀场合法的涨价成为闹剧。

在长春燃⽓涨价引发的舆论中,发改委被视为⼀个⾔⽽⽆信者,这样的责备显然有些意⽓⽤事。

燃⽓价格不像油价,成品油价格发改委的确⼀⾔九⿍,但燃⽓价格,尤其终端价格,发改委并不具备全局性的决断⼒和影响⼒。

⽬前,各地燃⽓价格的决策权与主导权,控制在地⽅政府⼿中,倘若某地涨价便直接指责发改委,并⽆助于揭⽰事实真相。

此次长春燃⽓涨价事件背后的真正问题,并不是什么发改委“⾔⽽⽆信”,⽽是燃⽓价格形成机制的落后。

⽬前中国的燃⽓价格,基本上是各⾃为政,何时调整,怎么调整,皆由地⽅政府综合权衡决定,所谓的价格听证会,意义当然不能抹杀,但充其量也不过是为涨价提供合法性,民众对于价格的影响⼒⼗分有限。

⽽发改委作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在地⽅性的燃⽓价格改⾰中,负有指导和约束责任,但⽆决断权和裁判权,怎样才能形成⼀套覆盖全国的、科学的,既能体现资源的稀缺性,⼜能照顾到民众感受的燃⽓价格形成机制,⽬前仍是⼀个未知数。

在这种情况下,发改委也只能常常深陷⼀些⽆巧不成书、有理说不清的发改委式尴尬之中。

长春燃⽓涨价,令谁难堪?
就在3⽉底,国家发改委还信誓旦旦地表⽰“(燃⽓)涨价系⽆稽之谈”。

孰料,话⾳未落,长春燃⽓价格应声上调,且上调幅度还不⼩——从每⽴⽅2元调到2.8元。

⾯对此情此景,发改委还真有点下不了台。

不过,这事需理顺清楚。

发改委的辟谣,针对的是3⽉中下旬全国不少地⽅燃⽓价格将⼤幅度上涨的传⾔,⽽长春燃⽓价格上调是早就定好了的事。

今年2⽉25⽇,长春市举⾏调整民⽤燃⽓价格听证会,拟将民⽤天然⽓价格由现⾏的2元/⽴⽅⽶调整到2.8元/⽴⽅⽶,⼈⼯煤⽓价格拟由1.5元/⽴⽅⽶调整到2元/⽴⽅⽶。

与会的听证代表赞同调价。

换⾔之,长春燃⽓调价并不在发改委指称的范围之内。

桥归桥、路归路,两者确实不是⼀码事。

但是,长春燃⽓调价在⽹上还是引起了轩然⼤波,这是因为2⽉25⽇听的证,但决定实施是4⽉1⽇,这中间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需要时间等等。

⽽4⽉1⽇恰巧在发改委刚刚表态“涨价系⽆稽之谈”之后,在如此节点上,难免引起⼈们误解了,发改委俨然背了“⿊锅”。

⼀般来说,事情到此就为⽌了,但具体到这起公共风波,仍有思索的必要。

⾸先,燃⽓
煤⽓关系到百姓利益,牵⼀发⽽动全⾝,对如此重要的民⽣价格,⼀有风吹草动,民众当然⽆⽐敏感;其次,这的确关系到政府公信⼒。

发改委的辟谣为何被⼀些⼈怀疑?这是因为此前发改委也曾表达过油价不上涨,但未⼏油价上涨;最后,⼀些⽹友拿长春燃⽓涨价来揶揄发改委,释放的实际上是⼀种情绪,不可不引起重视。

还应该看到,有了发改委的表态,各地燃⽓或许暂时不会涨价,但这不代表过⼀段时间不涨价。

有消息称,“2012年中国天然⽓对外依存度已接近30%,⼤量进⼝⽓使中⽯油每年背负巨额亏损。

”如果涨价即便是不得已的选择,也应该听证。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的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利益的公⽤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定价听证”。

燃⽓价格属于公⽤事业价格,听证⾃然不能⾛过场。

当然,更需要反思的是如何修复弥漫已久的社会信任危机。

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社会⼼态研究报告》显⽰,中国社会信任度已跌破警戒线,总体社会信任降到了“不信任”⽔平。

其中,尤其需要提及的是民众对权⼒不够信任,否则也不会出现发改委辟谣后仍有不少⼈选择“我不信”这种尴尬局⾯。

失信的社会是危险的,如何修复信任,政府部门应当率先垂范。

(综合中国青年报新华⽹河南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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