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29号(农业水利类44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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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29号(农业水利类4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08.24
•【文号】农办案〔2021〕169号
•【施行日期】2021.08.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29号(农业水利
类4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21〕169号王一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零碳农机规模化,促进三农绿色循环经济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农机节能减排是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保护性耕作、秸秆粉碎还田等绿色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广植保无人机、电动微耕机、果园修剪机、灌溉设备等先进适用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助力农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目前,全国农村拥有的10.56亿千瓦农机总动力中,电动机动力占比近20%。

一、关于电动农机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2004
年实施以来,支持力度逐渐加大,惠及范围不断拓展,政策效果持续显现。

截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392亿元,扶持3800多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4800多万台(套),其中包含了许多电动农机具。

2017年起,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开展了以电驱为主的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支持农民购置植保无人机2.67万台。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支持先进绿色机具装备的推广应用。

如2016年,山西省将电动农机奖补列入强农惠农政策,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动农机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动农机奖补试点工作,奖补产品包括果园电动机械、设施农业电动机械、电动收获机械等,鼓励企业对电动农机进行研发和生产。

今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强调要重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品目。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及绿色农机的推广应用。

二、关于电价优惠政策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明确了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包括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农业灌溉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并持续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深入研究、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用电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探索调整农业生产用电范围的可行性。

三、关于电动农机课题研究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科技创新工作,“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实施了“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设置了“智能电动拖拉机开发”课题,针对零排放、无污染、低噪音等特殊农业生产环节对绿色动力农机具的迫切需求,突
破电动拖拉机中央集成控制及整机控制策略、动力模式与经济模式下的能量管理、无级调速、作业机组不同工况下动力匹配及整机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了电动拖拉机能量智能管理系统、功率分汇流变速箱等,集成研制了25马力、35马力电动拖拉机,目前正处于样机性能优化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科技、工信等有关部门,继续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加大对电动农机的研究,创制系列化的中小马力段电动拖拉机主机以及配套的电驱式耕作、播种、移栽、植保、升降采收、收获、运输机具。

四、关于电动农机行业人员培训补贴
农业农村技能人才是乡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深入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涉农产业培训,加强电动农机行业人员等技能人才的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大力开展农机操作、农机修理等技能人才培训,将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机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持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落实和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包括电动农机行业从业人员在内的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培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五、关于银行贴息以鼓励产业或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提出的“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等精神,2018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在北京、上海、江
西、四川等省市开展了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资金支出方向可包括机具的购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精神,加强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范围,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为购机农民提供更多适合的金融服务产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零碳农机规模化促进三农绿色循环经济的提案,对推进我国农机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今后我部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绿色农机装备及技术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4日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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