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5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
一、根据矿区瓦斯涌出情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瓦斯涌出异常区;
(一)采掘工作面炮眼或裂隙有带压气体(有声响或气泡)涌出;
(二)炮眼口瓦斯浓度超过____%;
(三)采掘工作面隅角瓦斯超过____%;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
二、瓦斯异常区管理必须强化措施和落实,制定和落实责任制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瓦斯异常区煤层开采,要优化采区设计,充分考虑通风系统的要求,进、回风巷道严禁平面交叉,禁止利用风桥通风。
四、瓦斯异常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研究制定瓦斯异常区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当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达2m3/min、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达1m3/min 及以上时,由总工程师组织研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五、合理安排瓦斯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生产。
相邻采区或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设计规范与技术要求留足区段隔离煤柱,严禁无煤柱开采;采煤工作面要按照设计顺序进行推采,严禁形成孤岛采煤。
六、生产区域内的采掘头面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七、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工、停风,特殊情况短期停工时,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不得停风,防止形成高浓度瓦斯库。
八、瓦斯异常区必须根据《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范》规定安装各类传感器,传感器种类、数量、性能等必须符合监测监控系统标准。
实现瓦斯、风速等参数以及风门、风机等所处状态的在线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九、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前,必须按照工作面布置实际现状,提前设计通风机安装位置,为现场通风机安装创造条件。
工作面回撤前,必须提前将通风机安装到位。
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排风口安装甲烷传感器____台。
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设专职司机,实行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的连续运转。
迎头保证足够的风量,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25m/s,每隔____天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并计算绝对瓦斯涌出量,做到有据可查。
十一、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严禁用金属材料吊挂风筒。
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
5m。
十二、强化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
瓦斯检查次数每小时不少于____次,检查结果每隔2h向调度室汇报____次;瓦斯检查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十三、加强瓦斯地质研究。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要根据地质条件,对瓦斯涌出及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要班班检查炮眼内瓦斯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四、做好瓦斯涌出异常的预测预报工作。
对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地质部门要提供剖面图等资料,靠近断层或局部构造复杂区域的采掘工作面要加强瓦斯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十五、加强放炮管理。
所有放炮地点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放炮员、安监员);炮眼要用炮泥封满填实,当瓦斯浓度较高时,放炮前要用炮泥把围岩的裂缝填满。
现场施工地点要配备____台以上便携式瓦斯报警监测仪,并按规定悬挂。
所配备仪器必须每班下井前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十六、实施综合防尘。
严格执行放炮前后冲刷巷帮、扒装洒水、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有效,水量、水压符合规定,喷雾效果符合降尘要求,并建立健全防尘工种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
十七、严禁电器设备失爆。
对瓦斯涌出异常地点的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瓦斯异常区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及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和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异常区是指在狭小地段爆炸或火灾发生后,气体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的区域。
第四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矿井平面图上进行标注,并在相关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第五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需要进行专业测量和评估,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认证。
第六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不同矿区的气体状况和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七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注重防范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瓦斯异常区划定
第十二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参考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包括爆炸源、瓦斯产出点、通风设施、设备设施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第十四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运移规律进行预测和评估。
第十五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定期进行复测和评估,确保划定的范围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综合考虑瓦斯浓度、氧气含量、温度、湿度等因素,并进行合理分级。
第十七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对瓦斯压力、温度、湿度等因素进行监测,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瓦斯异常区的矿井,应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瓦斯异常区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瓦斯异常区的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制定管理计划,明确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二十三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瓦斯抽放,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四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瓦斯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瓦斯异常区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瓦斯异常区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瓦斯异常区发生爆炸或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
第二十八条瓦斯异常区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指导和调查。
第二十九条瓦斯异常区的应急处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瓦斯异常区的应急处理应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三十二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于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具体执行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3)
是为了保障矿井安全和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防止发生瓦斯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定内容:
1. 瓦斯异常区划定:明确瓦斯异常区的划定标准和方法,包括矿井的采煤区、工作面、掘进巷道、通风回风巷道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的地点。
2. 异常区域标识:在瓦斯异常区域内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或标识,提醒工人注意瓦斯风险,禁止未经许可进入或停留。
3. 定期巡检:规定瓦斯异常区的定期巡检频率和方法,以及巡检人员的要求和责任,确保异常区没有瓦斯积聚。
4. 瓦斯监测与报警:要求在瓦斯异常区域和周围设置瓦斯监测设备,监测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 通风管理:规定瓦斯异常区域的通风要求,包括通风系统的设置和调整,确保瓦斯能够被及时排除。
6. 瓦斯治理:规定对瓦斯异常区域进行瓦斯治理的方法和要求,包括瓦斯抽放、瓦斯灭火、防止瓦斯积聚等措施。
7. 人员培训:要求工人必须接受瓦斯异常区域安全培训,了解瓦斯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8. 突发情况处理:规定瓦斯异常区域突发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4)
是指在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煤矿和其他有瓦斯危险的地方,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1. 瓦斯探测:在煤矿和其他有瓦斯危险的地方,需要配备瓦斯探测仪器,定期对井下区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
发现瓦斯超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安全通风:在煤矿和其他有瓦斯危险的地方,需要进行合理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
通风系统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3. 禁止明火:在瓦斯异常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工具等规定,防止火花引发瓦斯爆炸。
4. 瓦斯抽放:瓦斯异常区需要通过抽放瓦斯的方式进行处理。
瓦斯抽放设备需要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5. 安全仪器装备:在瓦斯异常区域,作业人员需要配备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必要的安全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6. 禁止私自进入:在瓦斯异常区域,没有特殊工作任务或许可证明的人员,禁止私自进入,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7. 定期检测:瓦斯异常区域需要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瓦斯浓度和空气质量达标。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也为瓦斯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5)
是指在矿山或其他存在瓦斯的工程开展过程中,为保障人员安全,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1. 瓦斯异常区划分:根据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等参数,对工程区域进行划分,明确瓦斯异常区的范围。
2. 设立监测系统:在瓦斯异常区内设置瓦斯浓度监测仪和瓦斯压力监测仪等监测设备,对瓦斯浓度和压力进行实时监测。
3. 瓦斯浓度限制:对瓦斯异常区内的瓦斯浓度进行限制,一般要求不大于安全浓度的10%。
4. 预警制度:建立瓦斯浓度预警制度,当监测设备检测到瓦斯浓度超过预警值时,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人员管理:对进入瓦斯异常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瓦斯事故的危害及应急措施。
6. 瓦斯抽放措施:针对瓦斯异常区内的瓦斯进行定期抽放,减少瓦斯积聚。
7. 安全防护措施:在瓦斯异常区内采取防爆电器设施、防爆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 应急处理:建立瓦斯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和相关救援队伍,一旦发生瓦斯事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执行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