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苍南县中墩乡尖礁村乌龟山普通建筑用石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苍南县中墩乡尖礁村乌龟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土资厅函[2009]103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10.23
【实施日期】2009.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苍南县中墩乡尖礁村乌龟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
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1037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在苍南县中墩乡尖礁村设置凝灰岩采矿权的请示》(温土资〔2009〕133 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苍南县中墩乡尖礁村乌龟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138 万吨/年,暂定开采期限5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1980 坐标系)为:X=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