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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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本人”)在此正式委托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办理与本人名下银行存款证明相关的一切事宜。
为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特此出具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1. 受托人代表本人向本人名下银行申请开具存款证明。
2. 受托人代表本人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银行卡等。
3. 受托人代为收取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
4. 受托人代为将存款证明交给本人或指定接收人。
5. 如有其他与存款证明相关的事项,受托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办理。
二、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需续期,本人将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续期申请。
三、委托权限
1. 受托人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本人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办理存款证明相关事宜。
2. 受托人有权代本人签署与存款证明相关的任何文件。
3. 受托人有权代本人向银行查询本人名下存款情况。
4. 受托人有权代表本人接受银行提出的合理要求。
四、责任承担
1. 受托人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因办理存款证明相关事宜而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2. 如因受托人违反本委托书约定,导致本人权益受损,本人有权依法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3. 受托人在办理存款证明相关事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及本委托书的规定。
五、保密条款
1. 受托人承诺对本人在办理存款证明过程中所了解的本人隐私信息予以保密。
2. 受托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人隐私信息。
六、其他事项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本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如本委托书内容与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相抵触,以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为准。
4.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