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被抽验的进口药品样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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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被抽验的进口药品样品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药管市[2000]6号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2000.01.28
【实施日期】2000.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被抽验的进口药品样品的通知
(药管市[20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总后卫生部药材局、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一九九九年我局对在国内流通领域中的进口药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国40个大、中城市的137家大、中型医院137家药品(批发)经营单位、6家防疫站的进口药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与抽验。
在监督检查与抽验中一些进口药品的样品没得到确认。
现将1999年进口药品抽验中需要确认的样品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你们督促所列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于2000年3月31日前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检处进行确认。
逾期不确认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查处。
附件:1999年进口药品抽验中需要确认的样品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