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民事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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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还是3年-

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还是3年-

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还是3年?有关新的法律诉讼时效和开始执行时间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一个案件超过了一定的时限时,即使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时效已过的法院就不会受理了,这也表示当事人不再有案件的诉讼权利了。

那么▲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还是3年?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在下文作出解答。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虽然起诉法院会受理,但法院查明超过诉讼时效,会判决驳回。

我国的诉讼时效,有如下四类:▲▲一、通常情况下是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特殊时效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三、特殊时效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四、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发生、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到诉讼请求权利发生时效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在中国,民事诉讼时效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规定,一般的时效期限为三年。

也就是说,从权利发生、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到三年以后,相关的诉讼请求权利就失去了追求的权利。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规定,比如:1.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限为二年。

当权利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时,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这主要适用于一些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的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可以延长时效期限。

2.建筑工程或者其他设施修建、改建、重建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为五年。

因为建筑工程或者其他设施的修建、改建、重建涉及较大的金额和时间周期,因此一般的三年时效不适用。

3.公共利益诉讼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因为诉讼请求权为公益性质,所以没有时效限制。

但是,如果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其他规定的时效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诉讼请求权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行使,一般情况下,时效期限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例如,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损害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如果权利人或者义务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延长。

总之,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诉讼活动的进行,加强司法效率,确保诉讼活动及时进行。

当权利人不履行自己的诉讼请求权利时效期限,将会失去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当事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行使诉讼请求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解读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诉讼主体行使权益的时限。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具有一定的规定,本文将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定进行解读。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诉讼时效,是指一定时间内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未诉讼,该权利将会失效。

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过长时间的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定紧密关联着诉讼活动的效率和公正。

二、诉讼时效计算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原则如下:1.起算日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通常是指当事人获知或者应当获知侵权行为、合同违约等侵害自己权益的时间。

这一原则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发起诉讼的合理时间。

2.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诉讼时效的期限会有所不同。

例如,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不同的期限旨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事人足够时间来寻求司法救济。

3.中断和终止时效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终止。

中断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停止计算,如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死亡等。

终止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在一定条件下永久终止,如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人判决无罪等。

三、诉讼时效计算的具体规定1.起算日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一般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其权益被侵害的时间。

对于能够查清起算日的情况,诉讼时效从起算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诉讼时效期限的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限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划分。

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

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限,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询。

3.诉讼时效的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中断或终止。

例如,当事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将暂时中断。

当中断的情况解除后,诉讼时效将从中断前的状态重新开始计算。

终止时效则意味着诉讼时效不再继续计算,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起诉权利的有效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对被告的侵权行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提起诉讼时,必须在时效期限内进行。

本文将探讨民事诉讼时效计算的方法。

一、时效的计算起点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一般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有让与人从受让人获得权利时开始计算的例外。

二、诉讼时效的不同类型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其诉讼时效计算方法也存在差异。

1. 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指对侵犯民事权利行为提起诉讼的时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三年。

2. 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权利受到侵害时提起诉讼的时效。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不同类型的合同诉讼时效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相应的时效期限。

3. 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是指消费者向侵权行为人主张权益的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两年。

三、时效中的中止和中断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止或中断。

1. 时效中的中止时效中的中止是指时效期限暂时停止计算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时效期限将暂停计算,待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结束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限。

2. 时效中的中断时效中的中断是指时效期限因某些法定原因被中断,重新计算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丧失时效的中断事由,例如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表示主张权利、开始调解、仲裁或进行和解等行为,都会导致时效期限中断。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即丧失依法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权利人如果在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法院可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如果法定期间经过,义务人主张不履行义务的,法院不得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这对于权利人而言是不利的。

那么,对于诉讼时效的我们应该知道那些内容呢?一、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例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A.因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B.寄存的物品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为1年C.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D.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期限《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因身体受到伤害、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申明、拒付延付租金、寄存的物品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017年10月1号生效的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就不再有普通和特殊诉讼时效的区分。

所以D选项正确。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例2:甲向乙借款20万,约定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五期还款,最后一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还清。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具有关键意义。

除了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谈谈“长期诉讼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

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这是因为此类合同往往涉及复杂的国际交易和较大的经济利益,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纠纷。

另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一个特殊的规定。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也不论期间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一旦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这是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缺乏主张权利的能力或者条件。

还有,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给予他们在成年后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的中断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这一特殊规定旨在鼓励权利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得诉讼时效制度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诉讼时效,也有特殊规定。

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中,一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

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计算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守的一定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当权利人发现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必须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护,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因此,正确计算诉讼时效是诉讼当事人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本文将介绍以民事案件为背景下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一、起算日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指权利受到侵害、损害或被侵害、损害事实明显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期限。

起算日的确定对于计算诉讼时效至关重要。

一般情况下,在起算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将失去诉讼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1.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国法律,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计算普通诉讼时效的方法如下:(1)如果权利人对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即届满;(2)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权利人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被中断,重新开始计算;(3)如果已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后届满,再次提起诉讼将被拒绝。

2.特殊诉讼时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诉讼时效有所不同。

例如:(1)追索权利的诉讼时效:中国法律规定,对于明确可征收的债权,权利人可以在三年内向债务人请求清偿。

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超过三年后将无法要求追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权利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超过二年未提起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

三、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中断和终止产生变化。

中断时效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而终止时效则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终止,权利人将无法再行使诉讼权利。

以下是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的一些情况:1.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1)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权利人与义务人达成诉讼和解;(3)债权的转让;(4)宣告权利人权利无效的判决;(5)权利人提起仲裁申请。

2.终止诉讼时效的情况(1)诉讼时效届满;(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2018年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2018年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2018年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一审3年诉讼时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1年诉讼时效。

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136条)诉讼时效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137条)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民诉101条)申请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100条)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108条)诉前证据保全。

商标法58条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

(商标法58条)申请证据保全诉中证据保全。

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

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证据规定23条)立案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申请先于执行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民诉意见106条)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92条)公告送达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267条)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答辩期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民事诉讼时效是指起诉权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起诉权的规定。

了解并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时效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时效是指人们在受到侵权或合同履行不当等民事纠纷时,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起诉权。

时效期限的长短根据不同的诉讼主体、案件性质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合理计算时效期限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起诉时效从权利受到侵害或者被拒不履行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或者被拒不履行之日起计算。

具体在民法上可能会有相关的规定,可以仔细阅读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2.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固定期限方法:即按照特定的规定时间计算诉讼时效,例如某些合同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为三年。

(2)连续期限方法:即规定从具体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起诉时效,并且在某些条件下,诉讼时效可以连续延长。

(3)连续中断方法: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一方提起诉讼后,被诉方采取特定行为中断了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4)百分比方法:即根据合同履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决定诉讼时效,例如合同规定在一方合同违约后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三、合理利用民事诉讼时效了解和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时效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利用民事诉讼时效的建议:1. 及时了解时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法规对诉讼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可以帮助当事人决策最佳起诉时机。

2. 保留相关证据并主动监测诉讼时效:保留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是维护诉讼权益的重要步骤,同时,及时监测诉讼时效的到期日期,避免错过起诉时机。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一、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久一、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较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适用范围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定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二、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

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收费办法》及较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对于来讲,搞清楚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因为不知道到底是多久而导致诉讼时效经过的话就失去了胜诉权了,所以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1、普通诉讼时效以前《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2017年《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把诉讼时效的二年改为了三年。

所以2018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1、概念。

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民法总则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2、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

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

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之保证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法律练习题(二十六)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法律练习题(二十六)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法律练习题(二十六)【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题库《法律练习题(二十六)》,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刘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许诺1年后还款,并约定人死不赖账,四年半后,孙某向刘某讨债,那么( )。

A.已过诉讼时效,刘某对该债务已失去所有权B当事人约定抛弃时效利益,时效未过,法院应予保护C已过时效,刘某已取得所有权,原债权消灭D. 若刘某自愿清偿,则不可以时效已过,孙某不当得利为由索还【答案】D。

解析: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修改之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修改为3年。

本题中约定1年后还款,四年半之后,则诉讼时效已过,则债权人孙某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并未丧失实体权利。

A选项中,虽然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但是债权人孙某依然享有债权,而债务人刘某也依然负有债务,故刘某并未对债务失去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B 选项中,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抛弃,故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中,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债权人的实体债权并未消灭,故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中,债权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清偿,则不可以诉讼时效已过或者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索还,故D选项正确。

2.农民王某在买菜过程中和市民李某发生冲突,造成市民李某轻微伤。

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以( )。

A.拘留 B拘役 C罚金 D.诉讼【答案】A。

解析:本题中,《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行政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故A和B选项错误;诉讼只能由行政相对人王某提起,而不能由行政主体提起,故D选项错误;只有A选项是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故正确答案为A。

3.关于犯罪构成认识正确的是( )。

A.犯罪客体是指受害人B十五周岁的人也可能负刑事责任C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D.犯罪的过失不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答案】B。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权利行使的期限,也即是诉讼请求的主体在一定的时间限度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对于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法律一般会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做出相应的规定。

以下是对民事诉讼时效的一些重要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民事诉讼的请求权,应当在期限届满前行使。

期限的计算方法一般是自事实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这包括了民法常见的债权债务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对于诉讼时效期限超过三年的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同时,法律对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做出了不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例如,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请求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对于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中止或者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例如,对于尚未成年、缺乏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诉讼能力的当事人,诉讼时效期限可以在满足相关条件下进行延长。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基于某些原因未能正常受理,该案件又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的,诉讼时效期限可以中止或者延长。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不行使诉讼请求的权利,也就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当事人可以抗辩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此,当事人在保护自己的权益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期限,并在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公正与稳定的司法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当事人在行使诉讼请求权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以免自己的诉讼请求因超过时效期限而失去保护。

同时,法律对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也做出了相应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掌握诉讼时效期限,及时行使诉讼请求的权利。

2018年度资料整理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2018年度资料整理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一、2018年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1、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对于民事案件,原告在一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的期限。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诉讼活动的及时性和正常进行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时效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是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中止或者是中断:
首先是中止。

中止是指诉讼时效到期前,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中止计算的情况。

如原告临时无法起诉或者被告临时无法辩护的情况下可以中止计算。

中止期间不计算在诉讼时效之内。

中止期满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其次是中断。

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由于某种特殊情况而重新开始计算的情况。

中断发生后,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间将重新开始。

中断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判决,如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司法协助等行为时可以中断计算。

中断期满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诉讼时效期限较短的一些债权案件,以及对于特殊关系的民事案件,如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案件,诉讼时效期限会有所差异。

对于这些特殊情况,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进行相应的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长时间的诉讼延误和蓄意拖延,维护了民事诉讼案件的正常进行。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要根据具体案情,合理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中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时效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当这些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民事诉讼并非没有时间限制,这就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时效规定。

时效规定,简单来说,就是法律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对民事诉讼中的权利行使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可能会面临失去胜诉权的风险。

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主要包括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这意味着,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如果在三年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就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比如说,小张借给小李一笔钱,约定一年后还款,但小李到期未还。

如果从借款到期日起,小张三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还钱,而小李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那么小张可能就会败诉。

特殊诉讼时效则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不同的时效期间。

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因船舶油污损害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六年。

这些特殊时效的规定,是考虑到了相关领域的特殊情况和法律政策的需要。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规定。

这就意味着,一旦超过二十年,无论中间有何种情况,都无法再通过诉讼来主张权利。

那么,为什么要有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呢?首先,它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如果当事人可以无限期地主张权利,那么法律关系就会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不利于社会的正常运转。

其次,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时效规定可以避免当事人因为拖延而导致证据灭失、事实难以查清等问题,保证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再者,合理分配司法资源。

如果没有时效限制,大量陈旧的案件涌入法院,会给司法系统带来巨大的压力,影响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

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3篇)

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是法律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其目的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防止权利长期悬而未决,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并不丧失实体权利。

2. 特征(1)强制性: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不得自行约定或变更。

(2)法定性: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人不得自行设定。

(3)地域性: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4)时限性: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1. 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以下几种:(1)短期诉讼时效:适用于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2)长期诉讼时效:适用于因合同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适用于因继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法律关系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四、诉讼时效的起算1. 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 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特殊诉讼时效的起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短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现《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内容已失效,已经开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有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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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民事诉讼时效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新修改的考点:民事诉讼时效。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叫做诉讼时效,它是指享有权利的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依法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例如,甲借了乙1万,约好2010年10月1日还钱,如果在这一天没还钱,那么从这一天开始甲的债权没有实现,乙违约了,那么甲就可以去法院告乙,普通的诉讼时效为3年,到2013年10月1日,那如果甲一直到10月4日才去起诉,过了三年,法院受理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如果被告人乙主张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举证证明已经过了三年诉讼时效,法官明知乙欠钱不还,但是也只能驳回原告甲的诉讼,甲的权利不会受法律的保护,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作用,督促权利人积极的履行自己的权利,法律不会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会受理,只是在被告主张了诉讼时效抗辩时,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话,法院居中审判并不会提醒被告人,而是按照正常的审判程序来,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诉讼时效的考点比较简单,我们一起来学习诉讼时效的时间。

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前,诉讼时效的考点还稍微复杂一点,普通的诉讼时效是2年,还有特殊诉讼时效1年和3年的,所以要记和区分的情况比较多,在修改之后,诉讼时效一律按照三年来计算,这也降低了考试难度,但是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的时效起算时间,还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这些都是诉讼时效的常考考点,需要大家去注意复习。

祝大家备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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