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资金使用范围: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主要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设备的购置、安全培训等方面。

资金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2. 资金使用计划:每年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计划包括资金来源、用途、金额等具体内容,并进行审批。

3. 资金使用审批:资金使用计划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编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需审核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4. 资金使用监督: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监督人员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并制作监督报告。

5. 资金使用报告: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需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支出明细、使用效果评估等内容。

6. 资金使用记录: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需建立完整的资金使用记录。

记录包括资金的进出、用途、收支情况等详细信息,以备审计和监督查验。

7. 资金使用追溯:对于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做好相关文件和证据的保留工作。

8. 资金使用追责: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以上是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效益。

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安措资金的使用、明确安全投入,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措资金的提取:
1、安措资金撮必须按国家上级政府有关规定例出计划项目,于安全生产无关项目不得例入到安全资金使用中。

2、购进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安全标志和安全保护装置,造成项目不全由供应单位负责。

3、安措计划例项应遵循下例原则
1) 固定资产的较大安全系统工程和重大隐患处理工程(一通三防系统)人员运输系统及配套工程。

2)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所需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电气保护、机械保险装置)。

3) 提高各级安管人员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所需的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投入使用等。

二、安措计划编排
1、要按照轻重缓急、分项资金落实的原则,编制年、季、月安措资金投入计划。

2、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安措资金与投入项目应同时编入计划。

三、安措计划的实施
1、安全指挥中心要有分管领导负责对安措项目具体安排检查落实,并分析研究存在和需整改问题,保证安措计划按时完成。

2、安全技术科成本核算中心负责安措计划编制、资金平衡、汇总、审批、报表整理。

3、财务科根据安措计划,保证资金的使用并负责结算。

4、安措计划内的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到货后由供应科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结合有关单位对到货设备、材料、配备件等共同验收,对安全标志进行登记存档。

5、安全技术科参与安技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验收,编制调整安措项目。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安全部署设备设施、技术支持、职工培训、应急救援、安全宣传等方面。

第三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节约高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措方案,确保安措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对安措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安措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按照需要编制安措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和使用期限。

第七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在年度预算中拨付安措资金,安措资金的流动性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第八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在使用安措资金前,应编制相应的资金使用申请,明确申请金额、用途和时间,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于每月月底前将上月的安措资金使用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如有超支情况,需在报送时说明原因。

第十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将安措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安措资金使用的程序
第十一条安措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挪用资金。

第十二条安措资金使用应严格依照合同程序,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金额和期限等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记录安措资金的进出账情况,确保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安措资金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经费核销和报销,相关凭证等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之用。

第四章安措资金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建立健全安措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安措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每季度对安措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每年对安措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擅自改变安措资金使用用途或挪用的,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所有,并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制定的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上述即为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四)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安措资金使用前需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包括资金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等,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资金使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严格,需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

3. 资金使用限制:安措资金使用仅限于煤业安全工作领域,不得挪作他用。

4. 资金使用监督与检查:建立资金使用监督与检查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

5. 资金使用报告和公开: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开披露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6. 资金使用追溯和责任追究:对于不当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追溯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资金使用的节约精打细算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

以上是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法规进行制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