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的管理,确保设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所有设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等环节产生的档案。
第三条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完整准确原则;
(三)安全保密原则;
(四)高效利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电力行业设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设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设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五)指导、监督各部门的设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设计档案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设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四)确保本部门设计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三章设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设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及时、全面地收集设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三)对收集到的设计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包括编号、分类、装订等。
第八条设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填写档案目录,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设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第九条设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归档时间:设计档案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二)归档材料: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归档手续:填写归档登记表,办理归档手续。
第十条设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设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对设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五章设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
第十一条设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用户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
(二)对查阅、复制、摘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
(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设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档案鉴定标准,对设计档案进行鉴定;
(二)鉴定合格的档案,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销毁;
(三)销毁档案前,应进行登记,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