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1.2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施行日期】202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4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对肖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京邮银请〔202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肖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