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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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发[2016]17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03
【实施日期】2016.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6〕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3日
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制定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范市、区(市)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信息。
(市编委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建设要求,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汇总公示对企业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落实)(三)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开发利用,举办政府开放数据应用创意大赛,引导社会力量对开放数据进行增值开发利用,开发并发布一批典型手机客户端应用程序(APP)。
继续扩展政府数据开放内容,形成第二批政府数据开放清单。
加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清单,根据清单逐步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统一汇聚,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推进政府数据交换共享。
(市电政信息办牵头落实)
(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
初步建成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信用青岛”网站公示。
推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税收、旅游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电政信息办牵头,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落实)(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按照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推进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其他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都应网上办理。
2016年年底前,市和各区(市)全部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100%达到一、二级标准,6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达到四级标准。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年内牵头梳理编制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在部门网站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网站公开。
(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落实)(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
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并逐步推动PPP项目信息全面规范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微信服务平台,公开包含项目基本信息、投标企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同类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