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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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医院房屋建筑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医院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医院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筑物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
2. 医院房屋建筑必须符合抗震、防火、防洪、防雷等安全要求。
3. 医院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确保施工质量。
4. 医院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医院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房屋建筑安全。
8. 医院房屋建筑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医院房屋建筑维修、改造、拆除等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
10. 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安全责任
1. 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3. 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
4. 医院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监督检查
1. 医院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医院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