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定期调校记录表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XXX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 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 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 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6 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 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4、监督检查各队跟班人员记录填写,并做好井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
5、及时填写调度值班记录及其它有关记录。
6、掌握各队人员入井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按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和主持调度室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例会。
2、监督调度员履行调度职责,监督调度室内有关记录的完整、真实,并对其负责。
3、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协调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调度安全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
不幸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并协助领导指挥抢救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技术管理规范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技术管理规范一、一般规定1、机构设置⑴各矿必须建立专职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分站及各种传感器的安装、调试、校正和回收。
⑵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定数量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装备要求⑴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⑵所有采面及掘进头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T1,并在回风流中另设一个甲烷传感器T2,还应在工作面上隅角设一个甲烷传感器T0,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的采煤(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8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⑶串联的采、掘头面,在被串联的采掘头面进风巷、被串风机前安设甲烷传感器。
⑷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⑸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⑹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⑺回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⑻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⑼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⑽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地面投放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 、核实人员配备情 况;查看制度、记 录
《煤矿安全规程》 第158条;《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通用 技术要求》 AQ6201-2006检查
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
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瓦斯事故应急预
案;(2)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
3
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 度;(5)系统值班制度;(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
表7-8 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查看监控系统安标 证书、检验报告、
联网验收报告等
新政办发143号文 件
15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标准 查看传感器调校记 《煤矿安全规程》
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录
第162条
16 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查看断电测试记录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监控系统 第162条
17 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监控日报表。
13
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 符记录次数、累计时间、每次起止时间、措施。④
统计值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的模拟量内容显示,
包括:地点、名称、每次统计的最大值、平均值。
(2)开关量记录查询
①报警及断电记录查询。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
、累计报警次数、累计报警时间、每次报警及解除
报警时间及时刻、措施及时间。②状态变动记录查
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
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4)采
、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1、开机前只要检查各设备连接而前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尽快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机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肆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没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停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第一条:监测监控工应顺利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帐认真填写电子系统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行政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环境监测图的绘制、修改。
4、并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第二条:安全规定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类别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控制器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回传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布季夫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牵制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7、每天对监控设备仪器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元件催化载体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添加天必须使用对齐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为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防止瓦斯事故和其它不可预料情况的发生,真正达到监测控制的目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轮岗值班,确保系统及各作业地点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处理。
制定以下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必须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认真观察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监测各地区测点有无异常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按规定及时上报调度室,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出现断线等故障时,应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值班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值班人员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工作。
8.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各种记录、报表及系统运行情况,对上一班未处理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班人员要交代清楚,掌握上一班系统运行情况后,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KJ90NB型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加强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强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通防科全面负责。
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做好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通防科安全监测主要职责:(1)负责KJ90NB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与安全监控值班;(2)负责井上、下所有分站及传感器的安装、维护、调校和回撤工作;(3)负责井上、下所有监测电缆的敷设、更换、延接和回撤工作;(4)负责中心站的维护、管理,通防系统参数值的设定,井上、下各测点及各分站端口参数的定义、修改、删除等操作;(5)负责瓦斯馈电断电装置的安装、回撤、维护及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并做好记录;(6)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与中心站图的绘制、修改;(7)负责系统运行过程中所需监测设备及电缆的购置、管理、维护;(8)负责安全监测数据的分析,报表的打印、送审等工作;(9)每年一次的电源防雷接地检测。
3.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检修、调试、标校、日报制度、瓦斯超限分析制度、故障分析报告制度和报警分析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和记录台帐,并认真填写。
4.通防科对瓦斯超限、超限断电、设备故障等报警必须分析原因,建立完整的分析处理记录。
各种技术资料、记录至少保存2年,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5.通防科安全监测必须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向通防科值班人员汇报安全监测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处理。
6.在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前,各类传感器由通防科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通防科每月制定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巡检、测试、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调度室,严格按计划执行。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矿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与管理1.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布置和设备配置,确保各个区域都有可靠的安全避险设施。
2.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避险系统的设备状态、运行记录等进行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二、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与演练1.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行动。
2.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井下安全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实际情况下的避险行动和设备操作,提高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和熟悉度。
三、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保养的落实:严格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1.设备检测监控的内容:建立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的传感器监测、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定期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培训教育的实施:组织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定期的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澄合矿业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1、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上级公司联网。
4、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5、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上传到地面主机。
6、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7、各矿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地面中心机房。
8、各矿要有安全监测监控的专门管理机构.二、具体要求(一)机构组成各矿要有安全监控系统的专门管理机构安全测控管理机构设在生产调度室或通风区,设一名主管进行管理,并有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员。
安全监测监监控系统值班员、维护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中心机房1、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专用机房,中心站机房应铺设防静电地板、安设调温设备。
2、煤矿地面中心站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不间断运行。
3、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和防雷装置。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矿山、隧道等特殊环境中进行的紧急撤离和避险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包括应急预案、逃生通道、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救援设备、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一、应急预案1. 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措施、组织架构、通信与报警等内容。
2. 应急预案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3. 应急预案的执行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逃生通道1. 应建立完善的逃生通道系统,包括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等。
2.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封闭。
3. 逃生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顺利撤离。
三、防灭火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应派设专人负责防灭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新鲜、流通。
2.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救援设备1. 应建立完善的救援设备库,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
2. 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3. 应派设专人负责救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六、培训与演练1.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应急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2.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其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
3. 应跟踪井下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演练成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其中每个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还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全集文档
内网和外网重要信息系统使用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控制U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机房安全
机房建立红外线防盗报警器或视频监控系统。
网络机房建立烟雾传感器、火灾报警器等装置、灭火消防设施。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建议值:温度夏季23±2℃,冬季20±2℃,湿度45~65%。)
粉尘传感器 个 ,瓦斯断电仪 个。
持证检测工数量
检查情况记录
序
号
检查内容项目
要求
检查结果
1
系统检查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具备系统整体安全标志
2、系统各组成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安全标志编号等是否与系统整体安全标志证书中标注的一致;
3、电缆型号规格是否与备案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一致;
4、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电源箱等防爆产品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产品铭牌和MA标识、防爆标识想法是否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6、各类设备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7、大修后系统配套产品是否检修合格;
8、瓦斯传感器是否定期检定。
2
系统配置
1、监控系统是否有专门设计;
2、监控系统功能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AQ6201和AQ1029的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对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中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断电区域等是否做出明确规定;
3、是否保存完整的帐卡及报表、报警参数、相关措施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9及应急预案的要求;
4、是否有全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随着生产的进行及时更新、图件应经审批,有相关审批手续;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考题答案
煤矿监测监控工考核试卷一、判断题(正确画√,错误画×,每小题0.5分,共20分)1、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把生产放在第一位。
(×)2、《矿山安全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属于相关法规。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7、标准规格安全标志标识底版为黄色。
(√)8、当掘进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立即发出警报并撤人。
(√)9、在煤矿井下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后,避灾人员在撤离灾区时佩戴的自救器可根据需要随时取下。
(×)10、井下主要硐室和工作场所应备有灭火器材。
(√)11、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12、处理采煤工作面冒顶时,首先应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其次是抢救遇险人员。
(×)13、矽肺病是一种进行性疾病,患病后即使调离矽尘作业环境,病情仍会继续发展。
(√)14、对离岗工人不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5、为防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无法实现瓦斯超限断电功能,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16、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断电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最根本功能。
(√)1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18、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半月至少一次。
(×)19、经大修的传感器,不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就可下井使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 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 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 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 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 行人和行车。
6.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 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6.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
有些煤矿存在如下问题:传感器装备数量 不足;安装地点不正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 和断电控制设置不正确;从不调校,有的系统 不能正常运行、形同虚设等。甚至部分煤矿有 意调高系统报警值和断电值;调低甲烷传感器 灵敏度;将甲烷传感器置于局部通风机风筒中 或新鲜风流中;遮盖甲烷传感器气室;不使用 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系统报警时将甲
烷传感器拔脱等。
笔者作为多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国务 院煤矿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参加调查 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特别重大 瓦斯爆炸事故、山西大同煤矿焦家寨 “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西 临汾瑞之源煤矿“12.5” 特别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2.22”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3.14 声光报警器 acousto optic alarm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15 断电控制器 switching off controller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煤矿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切实起到安全监控作用,确保监测到的有害气体、风速、温度等数据准确无误,瓦电、风电闭锁灵敏可靠,本矿参考AQ1029-2007《煤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建立调校室,配齐调校、维修设备,对传感器和其他设备进行定期调校、检修。
对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定期进行测试;参考JJ678-2007《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的规定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检定。
1.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2.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否则,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3.井下装置要定期进行调校(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使用标准气样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校记录。
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检测瓦斯浓度,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
5.如果监测装置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正负0.1%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6.如人工检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0.1%时,监测人员应立即下井进行校正,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测装置。
7.瓦检员、安全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监控中心并协助处理。
8.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井下部分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从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一、设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二>、主要职责: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以及决定,并严格贯彻执行.2、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本矿"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的审批工作.4、建立健全各种仪器、仪表管理台帐和牌板,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检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5、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实施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对所查隐患落实专人负责处理.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监控管理职责及业务划分(一)矿长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工作.<三>生产指挥中心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2.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和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3.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4.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5.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内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6.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7.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每3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2年.8.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工作.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9.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标校、测试、测点变更、有计划停风等信息的上报工作.10.负责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汇报工作.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故障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核实原因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报警信息,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矿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及时安排处理或启动应急预案.矿生产指挥中心应跟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备案.11.值班过程中发现安全监控系统软件或网络通讯故障,及时进行处理.12.负责安全监控各类信息的收集、记录、存档工作,并及时将报警及故障原因录入监控联网系统.需填写的记录包括:监控值班运行日志、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处理记录、监控系统测点变更记录、主扇局扇停风及其切换记录.13.每周总结分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及运行情况,经通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后报公司总工办.14.负责矿内局域网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问题,确保矿内安全监控网络通畅.15.指导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参与采掘作业规程审核.16.负责下一年度安全监控专项资金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内容包括:当前监控设备使用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标注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监控设备台帐、下年矿井生产接续情况、下年监控设备购置计划<四>安全环保部1.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1>安全员每班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甲烷、风筒传感器的悬挂标准进行监督.2>安全员每班负责对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的人员,设备的悬挂情况进行监督.3>安全环保部负责每日安排安全员对各单位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使用的单位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2.负责组织对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信息进行追查处理,形成事故报告.<五>机电设备管理部1、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控断电的要求提供断电范围、条件以及供电布置图.2、在作业规程中合理设计供电布置图并进行优化,为甲烷断电提供便利条件.<六>通防队1、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的分析,参与报警事故追查、处理.2、每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协助各采掘工作面迎头工作人员对甲烷、风筒传感器进行悬挂,要求悬挂必须符合标准.3、通防队每班负责安排瓦检员对矿各个地点的传感器进行巡检并对瓦斯传感器的误差率进行检查并记录《光干式瓦斯检查仪和甲烷传感器对照表》,如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值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4、通防队井下跟班人员,对井下各地点传感器检查到位,保证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相符.5、瓦检员负责每日配合安全监测工对瓦斯传感器值的核对工作,防止监测设备非正常报警.6、当班瓦检员必须对各工作地点的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气体异常、传感器显示值异常或传感器"黑屏"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7、负责便携式仪器配备及设置矿领导、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矿井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应装备瓦斯报警矿灯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安监<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其他需要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管理需要确定.1)便携式检测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监测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2)做好便携式检测仪标校,并建立台账.<七>机运队1>对所在区域内的监控传感器和线路进行日常的除尘及防淋水工作.2>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设备所用开关的维护和停送电工作.3>每日跟班干部对责任区内的传感器定时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生产指挥中心.4>对责任区域内的监控设备不能随意更改和移动,对确实要调整的设备及时联系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工及时处理.5>机运队停电必须将停电地点、时间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6>意外停电时对安全监控加强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将处理结果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八>各区队负责本队辖区内监控缆线延伸、回撤,传感器的挂设、使用及日常维护.1.采掘区队1>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电缆悬挂、设备迁移及日常除尘工作.2〔采掘区队每日跟班领导负责本班内安全监控设备规范使用及保护工作.3>采掘区队在移动监测设备时,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电工基础及安全监控常识的专人操作,杜绝传感器在移动过程中受到碰撞,造成传感器非正常报警及设备损坏.4>采掘区队安排专人负责对监测传感器观察,出现异常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5>采掘工作面监控线路不够或回收时,当班班长应及时通知跟班电工,由跟班电工及时加线或回收.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6>采掘工作面工程完成或采面回采完毕时,由申请部门<单位>进行回收,并交由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员进行验收.严禁区队私自对监控线路和设备进行处理.2.各使用单位做好监控设备的防护工作.确保监控设备及监测线路的完好性.3.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传感器进行悬挂,发现传感器未按规定悬挂,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4.各使用单位在放炮前必须由当班班长或专人将传感器移至安全区域,避免传感器受碰撞产生非正常报警.5.各单位在冲洗巷道、电缆时,必须做好监控设备及监控线路的防水工作.由于洒水造成监控设备损坏或非正常报警的给予相应处罚.6.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考核办法.生产指挥中心定期进行考试,对不及格单位进行考核.三、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相应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的维护和管理1、井下监测监控网络由矿生产指挥中心全程监控管理,井下各单位应全力配合.凡属井下相关单位责任区域之内,使用单位对该区域内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和线路应规范使用和正确维护.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监控设备故障,对使用单位要追究责任.2、矿调度员对瓦斯、一氧化碳、风机开停、瓦斯闭锁等报警信息和异常值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处理记录.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当班电工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问题原因,由安全监控员记录.3、各施工单位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编制不合格的不予审批.4、采掘工程开工之前,具备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条件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并提交给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控人员按照安装申请要求和相关规定协助、指导施工单位安装,运行正常2天之后及时移交施工单位使用和维护.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必须断电电源的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护.机电硐室及皮带等设备安装的各类传感器也按以上要求执行.5、井下监控设备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电,因此从中央变电所建立出一条安全监控专用供电线路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各分站备用电源的设计供电时间为大于2小时,当井下供电区域停电达到2小时以上时,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矿生产指挥中心应及时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待供电正常后再给予恢复.≤30cm ≥20cm6、各工作面传感器及电缆<井下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矿用阻燃光缆连接,严禁与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等安全监控设备由使用单位安装完毕,经验收通过后,由设备所在地点的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7、安全监控系统和断电控制系统未安装或未验收合格,工作面严禁开工.8、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拆除和改线时,必须有安全监控员在场监护.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报告生产指挥中心及机电管理部门,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9、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将甲烷传感器撤至安全距离,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爆破后,班组长应及时将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 〔.施工单位因喷浆、放炮、洒水等原因破坏线路和设备造成失爆责任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10、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保持清洁,每班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 内将两种仪器调准.附:传感器悬挂标准传感器悬挂据顶不大于30厘米,距巷帮不小于20厘米,悬挂位置应选择巷道顶板完好、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11、各单位对使用范围内<机电设备管理及工作责任区>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保持监控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汇报监控设备出现的异常传感器情况等,保持监控线缆的整洁和悬挂整齐,及时移设监控设备和盘挂监控线缆,移设符合标准,盘挂整齐.12、凡在各单位使用范围出现监控设备保护不周损坏、丢失,造成矿井监控网络信号不正常、监控设备及线路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材料费用,矿井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修复调试,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同时追究该单位管理责任,并查明原因、落实到人,予以处罚.13、为进一步规范和协调管理,对监控管理人员给予以下权力:<1>有权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使用单位安排和布置工作.<2>有权对查出的问题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和要求立即整改.<3>有权提出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责任者做出处罚.<4>有权制止破坏或对监控设备有安全威胁的行为.<5>有权在监控设备不能按要求使用及正常维护时停止作业地点的工作.14、负责全面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矿井监控网络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具体包括:主监控装备及时移设<分站、备用电源.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传感器的标校维护、井下监控网络故障处理、指导井下局部监控网络的搬家以及安全监控装备帐、卡、牌、板记录等业务.15、监控管理人员必须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月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未定期进行调校和断电测试予以处罚.16、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按时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二>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终端的管理1、地面中心站及网络由矿生产指挥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各终端设备和线路由使用单位进行正常使用及规范维护.2、矿井监控网络使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信息能够实现网络传输,生产指挥中心有责任不断对网络进行优化管理,并提出科学管理方案,使监控网络能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矿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相关报表的报送和存档保管业务,并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中安全生产监控项目的技术业务工作,同时对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负管理责任和专业技术责任.4、监控系统网络终端程序由生产指挥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安装和配置,各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改动.5、矿生产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地面中心站及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室不得随意停电,供电按照矿一级供电地点对待,遇特殊情况必须停电2小时以上时,机电部门必须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由调度员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关闭主控室设备.对于突发的停电,如在2小时内不能够恢复,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6、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应对监控网络所反映的井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按程序汇报.7、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监控网络工作不正常时必须及时汇报解决.遇到状态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同井下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做好监控运行记录,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解决处理问题.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审阅.9、地面中心站和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室为矿井监控网络的中心,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需要进入时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特许.四、井下气体超限报警处理制度1.监控员必须认真观测每班的安全监控传输信息,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2.集中精力时刻守在监控主机旁,严禁做其它无关事务.3.记清瓦斯报警情况,立即传达各种命令,准确填写记录.4.当传感器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通防队值班人员、井下瓦斯检查员及工作面当班带班人员.5.瓦斯检查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后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及通防队值班人员汇报.6.根据工作面气体超限的具体情况,调度员指派当班带班领导配合瓦检员进行处理,并报矿值班领导.7.当井下各地点气体超限报警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人员撤离时,立即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矿总值班领导汇报,进一步采取处理措施;待工作面气体恢复正常后,方可指挥人员恢复作业.8.本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五、断电器的复电管理制度当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达到断电值时,井下断电器自动切断工作面区域的电源.为了安全、正确地给断电区复电,特制定以下制度:1.当瓦斯超限时,达到断电浓度<如 1.5%>时,断电器会自动切断电源.调度员要及通知瓦检员检查该区域瓦斯,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以下时,方可由该采区电工复电,不可违规擅自复电.2.当断电器在误动作情况下断电,影响采区生产时必须由调度员及时通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监测监控设备完好情况.3.为避免断电器的误动作,工作面区域的传感器安设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安全员及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严禁随意挪动.4.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员、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传感器位置,一旦发现位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立即责令现场跟班干部或班组长更正,否则工作面不准作业.5.采掘工作面跟班干部或班组长,一旦发现工作面停电,立即指派当班电工对工作面附近传感器进行认真检查.6.一旦发现传感器报警,跟班干部或班组长立即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立即通知瓦检员对其气体检查.7.瓦检员检查后确定气体正常,传感器仍处于报警状况,矿调度员立即通知安全监测系统人员下井进行维修,维修好后再通知采掘工作面跟班干部或班组长,立即安排本班电工复电.8.本区域专职瓦检员对复电全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严禁工作人员强行复电或私自甩开断电器.六、设备的维修、储存、发放管理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给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监控设备,并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回收等工作.2.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3.损坏的设备由监控管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若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进行赔偿,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4.新进的设备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存放在库房内,进行统一管理;暂不使用的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新投入或新安装的设备由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发放设备使用台账,实行区域式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各自的监控设备>,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6.装置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2>通过修理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时;3>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7.各单位人员应爱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其充分发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作用.七、中心机房管理制度1.调度安全监控中心机房是矿井安全监控主要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监控技术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打扫,保持室内清洁.2.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对机房设备全面了解,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主机数据和程序要定期进行备份.3.及时打印各项安全监控数据报表,并不断完善动态系统图.4.安全监控中心机房除相关监控技术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违者进行罚款.5.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对主机实时监控,主机出现问题后要立即切换备机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监控.6.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及时对杀毒软件进行更新,防止病毒侵袭,中心机房不得上网或玩游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7.安全监控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监控软件知识,全面掌握安全监控的技术及硬件设备的功能.八、局域网、计算机管理制度1.矿井局域网络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管理、维护.2.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及时通知网络维护员.由网络维护员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记录.3.网络客户如果确实要进行如上操作,可向网络维护员说明,获得同意后方可操作.4.严禁在计算机有毒未杀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它。
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20篇范文)
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20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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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2篇)
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准确监测和控制相关的安全问题,定期调试校正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准确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背景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是为了满足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质量的要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而制定。
三、调试校正标准1. 设备性能标准根据设备的功能和用途,确定性能指标和相应的测试方法。
例如,对于摄像头设备,可以考虑分辨率、清晰度、色彩还原度等指标;对于热感应设备,可以考虑灵敏度、测温范围、温度误差等指标。
2. 校正方法和规程根据设备的性能指标,制定相应的校正方法和规程。
包括校正仪器、校正参数、校正时间间隔等要求。
同时,应确保操作规范、校正记录和证明等,便于日后的参考和查证。
3. 校正结果评定根据设备的校正结果,评定设备是否符合性能指标要求。
例如,对于摄像头设备,可以采用目测和数字分析方法评定图像清晰度和色彩还原度;对于热感应设备,可以采用标准温度源进行验证和评定。
四、调试校正工作流程1. 制定计划每年初制定调试校正计划,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调试校正时间和责任人等。
并及时更新和调整计划,确保设备能按时完成调试校正。
2. 设备检查按照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外观、连接器、传感器、光学器件等,确保其完好,并及时处理故障和损坏。
3. 设备调试根据设备的校正方法和规程,进行设备的调试工作。
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标准操作步骤进行调试。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记录和保存相关数据,包括设备参数、校正结果等。
4. 校正结果评定对完成调试的设备进行校正结果评定,根据标准要求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煤矿企业从业工种考试—《监测监控维护工》(后附参考答案)
6.2.3《监测监控维护工》6.2.3.1《监测监控维护工》理论知识(一)判断题1、监测监控工属于煤矿特殊工种,必须取得特殊工种证、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2、监测监控必须严格执行24 h 值班制度,发现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3、甲烷传感器每月至少调校1 次。
()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 次。
()5、监测监控工必须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安全监控系统值班记录、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监控设备检修记录、传感器更换记录等各类记录。
()6、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必须3 个月进行一次备份。
()7、安全监控数据的备份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 年。
()8、通信系统的电话录音应保存3 个月以上。
()9、安全监控与图像监视系统可以共用一芯光纤。
()1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敷设。
()11、“三专两闭锁”中两闭锁是指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
()1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
()13、闭锁控制的有关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系统必须能实现切断该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14、监测监控系统专网可以与互联网进行连接。
()15、《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井下煤仓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为≥1.5%CH,断电浓度应设为≥1.5%CH4,复电浓度应设为<1.5%CH4。
()16、三专两闭锁,三专是指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电源。
()17、下井安装监控设备前,设备必须在井上进行试验、调试。
确保功能指标符合要求再下井安装。
()18、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1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在井下调校。
()20、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
()21、严禁调度电话经有源中继器接调度交换机。
()22、监测监控系统专网可以与互联网进行连接。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确保监测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定期调试校正:每台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2. 质量控制:每台设备的调试校正过程应记录详细信息,包括调试校正时间、人员、方法、结果等,目的是为了追溯和提高质量。
3. 责任明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并对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工作内容1. 制定调试校正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生产周期,制定每台设备的调试校正计划,并定期公布在公司内部通知中。
2. 调试校正方法:根据设备的类型和要求,确定合适的调试校正方法。
一般包括硬件校正和软件校正两个方面。
(1)硬件校正:包括对设备硬件结构、传感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其准确度和稳定性。
(2)软件校正:包括对设备的软件程序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运行正常并满足监测要求。
3. 调试校正流程:(1)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调试校正计划确定调试校正时间和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工作。
(2)调试校正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现场调试校正,记录详细的调试校正过程和结果。
(3)调试校正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对调试校正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4. 记录和归档: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次调试校正进行备案,包括调试校正记录和评估报告等。
并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质量控制1. 质量检测:设备管理部门可以选择一些设备相关的标准器进行校准,以确保调试校正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质量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对调试校正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3. 质量改进: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对设备的调试校正流程和方法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监测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