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化活动室村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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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文化活动室:
管理制度
一、村文化室为村民学习交流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实行免费开放.
二、村文化室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并登记在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三、村文化室由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维护、维修器材设备.
四、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文化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五、参加活动的村民,要自觉遵守文化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共同创建文明、和谐、清洁的活动阵地.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
照片
管理人员:
联系: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二、图书阅览室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
照片
管理人员:
联系: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图书借阅制度
一、阅览室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办理借阅证及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30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分馆规章
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持整洁.
二、管理员对阅览室农家书屋所进图书和电子音像制
品要做好分类、入库登记.
三、管理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日外,每天必须向村民开放8
小时以上.
五、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
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