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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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12.07
•【字号】沪教委保[2005]15号
•【施行日期】2005.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保[2005]15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本市教育系统的一方平安,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加强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单位的领导要弘
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室或分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二、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在近期对所辖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人员集中场所或易发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工地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即知即改,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

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落实对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根据本市“200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委要求各区县教育职能部门要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本市烟花爆竹管理和燃放的有关规定。

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寒假前以本市烟花爆竹管理和燃放的有关规定为内容,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上一堂课、写一篇作文、举办一次知识竞赛、观看一部宣传片”的教育活动,以加强对非法烟花爆竹危险性的宣传,引导教育学生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

四、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
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同时,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乘非法营运车辆、注重生命价值,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返乡安全有序。

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冬令季节,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五、认真做好校园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冬季风雪天气较多,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基建部门要加强对校园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严格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几起涉及中小学生的重特大交通、坍塌等事故教训,对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

请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本通知有关精神的同时,认真做好年终安全生产总结考核工作,书面汇报材料于12月底上报我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近期,我委将组织开展对部分单位的安全大抽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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