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丛、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6001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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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丛、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6001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29
【案件字号】(2020)闽02行终26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陈锦清)(林琼弘)(龙辉)
【审理法官】(陈锦清)(林琼弘)(龙辉)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李秀丛;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当事人】李秀丛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当事人-个人】李秀丛
【当事人-公司】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代理律师/律所】陈贤政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陈贤政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陈贤政
【代理律所】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李秀丛
【被告】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翔安公安分局作出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19]00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秀丛赌博,事实是否清楚,量罚是否得当。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管辖证人证言新证据维持原判改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二审中,1.各方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证据均随案移送本院。

2.除李秀丛对一审查明的,翔安公安分局已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有异议外,对原审判决查明的其他事实,双方均无异议,对双方无异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3.翔安公安分局二审提交五张照片作为新证据,拟证明赌博现场外围情况,说明赌博现场属于公共场所。

李秀丛主张该照片不属于新证据,且房屋现状无法证明房屋属于公共场所。

4.李秀丛二审补充提交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20]00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公翔函[2020]48号《关于新店镇人大代表李秀丛赌博处罚情况的函》、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回复,拟证明刘秀丛因赌博被另案处罚,翔安公安分局有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书面报告,而本案没有报告,属程序违法。

翔安公安分局主张该证据与本案无关,并补充提交与本案有关的厦公翔函[2020]47号《关于新店镇人大代表李秀丛赌博处罚情况的函》,证明其已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翔安公安分局作出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19]00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秀丛赌博,事实是否清楚,量罚是否得当。

从本案查明事实看,李秀丛在2019年12月23日在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中陈述:“我当晚带了700元钱参赌,赌‘两只比’,我就下注一把100元钱,但无输赢”,当天同案被查处的几名人员指证,刘秀丛当天有参赌,且其中一名参赌人员指控刘秀丛当天是在民警到达现场前刚刚离开,在参赌过程中,李秀丛每次押注金额均在200元至500元不
等。

翔安公安分局结合当天现场查获赌资金额较大,参赌人员众多的情况,对李秀丛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量罚适当。

李秀丛关于当天其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参与赌博,以及处罚过重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李秀丛系翔安区新店镇人大代表,翔安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拘留措施后,于2020年6月5日才向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报告,不符合该法律规定,报告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但该延迟报告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情形。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李秀丛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16 22:18:48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判决查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翔安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址于厦门市翔安区××镇××村二里××号××号的房屋进行治安清查,当场查获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王喜妹、朱训兰、余美丽、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在该地点以“两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并进行了现场勘验。

2019年12月17日,翔安公安分局作出十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上述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等十名参赌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同日,余美丽、黄问花、刘小壹、王喜妹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陈述李秀丛参加了当日的赌博活动。

其中,余美丽陈述:李秀丛当晚围观赌博并押注,在公安机关治安清查前才离开;黄问花陈述:李秀丛当晚坐在赌桌边赌了一会,后来她跟在场的人说狗一直叫,她不放心要先离开,她离开后黄问花代替她坐下参赌;刘小壹陈述:李秀丛当晚也参与了赌博,后来不
知道去哪里了,刘小壹有见过李秀丛参赌几次,不清楚她有没有经常赌博;王喜妹陈述:李秀丛当晚也参与了赌博,李秀丛站在王喜妹前面,每次下注的金额有时200元至500元不等,不清楚具体下注几次,李秀丛在公安机关治安清查前就已经离开。

余美丽、王喜妹辨认出李秀丛是当晚参赌人员之一。

2019年12月23日,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下称沃头派出所)以厦公翔(沃边)行传字[2019]00029号《传唤证》书面传唤李秀丛至该所进行调查,并向李秀丛家属送达《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

当日,沃头派出所询问李秀丛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李秀丛陈述:李秀丛担任新店镇后村妇女主任、民兵营长,因沃头派出所管辖后村社区的民警王进帅此前交代李秀丛,要看看后村有没有人赌博。

2019年12月16日晚,李秀丛听说后村二里的一间老房子里有人赌博,当晚22时许,李秀丛一个人前往新店镇后村二里那间一层的老房子查看,看见房子里摆了一张桌子,十几个人围着这张桌子在赌博,有男有女,他们是用扑克牌在赌“两只比”,桌上摆放着一些现金。

她看到后村五里村民“阿兰”、“春霞”以及六里村民黄问花都在场参赌,“春霞”站在离大门口最近的位置,我就走上前站在“春霞”身边,当时一个中年本地男子站在“春霞”桌对面坐庄,“春霞”左边是黄问花。

除了站在桌边的四人参赌外,在场的其他人都在一旁押脚下注,每次下注几百元不等,输赢情况她不清楚。

她当晚带了700元钱参赌,只下注一把100元,但无输赢。

她在现场待了十多分钟就回家了,准备把这个情况告诉社区民警王进帅,可隔天还没来得及告诉就听说这些参赌人员都被派出所抓了。

王进帅没有叫她或允许她参加赌博,当晚她前往赌博现场之前也没有提前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报备。

当晚离开赌博现场已经很晚了,她怕打扰王进帅,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向他报告这一情况,而隔天她还没来得及报告,村里就传当晚赌博的人已经被抓了。

她没有考虑过拨打110报警,因为王进帅此前有交代过发现赌博情况直接报告他,她也担心拨打110会留下她的联系电话,传出去对她不利。

2019年12月23日,沃头派出所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李秀丛如下内容:“你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在厦门市翔安区××镇××村二里××号××号的房屋伙同王喜妹、洪宏图、洪建民、沈冰凉、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余美丽、朱训兰、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以‘两
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抓获;所获证据:你本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到案经过、前科查询及户籍证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拟对你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五百元。

”李秀丛在笔录上手书:“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并签名确认。

2019年12月23日,翔安公安分局作出了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19]00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现查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在厦门市翔安区××镇××村二里××号××号的房屋违法行为人李秀丛、王喜妹、洪宏图、洪建民、沈冰凉、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余美丽、朱训兰、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以“两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抓获,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王喜妹、朱训兰、余美丽、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的陈述与申辩、现场查赌记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秀丛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伍佰元。

”该处罚决定书于当日向李秀丛宣读并送达,并向李秀丛家属送达厦公翔(沃边)行拘通字[2019]第90号《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

同日,民警将李秀丛带至厦门市第二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7日止,已执行完毕。

一审判决还查明,李秀丛系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大代表,担任新店镇后村社区妇女主任、民兵营长。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翔安公安分局已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沃头派出所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2019年12月17日翔安公安分局查获的位于××镇××村二里××号××号房屋的赌博窝点,系一栋长期无人居住的废弃建筑,该房屋前后各有一个门,前门较大,因无人修缮,案发时只有一扇木质门扇,后门较小,案发时无门扇,后门位置的墙体已损毁,破损墙体用彩条塑料布进行围挡。

一审庭审中,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警官王进帅证称:新店镇后村社区是其主管的片区,李秀丛是后村社区上一届治保主任,现在担任妇女主任,王进帅曾要求李秀丛在工作中查找并向其汇报违法行为线索,其中多次要求李秀丛汇报参加赌博人员、组织地点等线索,李秀丛曾多次报告,称社区里的赌博是几个女人组织的,经常
变换地点。

2019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冲击后村社区的赌博窝点时王进帅因休假并未参加。

2019年12月16日及2019年12月17日两日,李秀丛未报告赌博相关线索。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间,李秀丛也未报告赌博相关线索。

在公安机关对李秀丛执行行政拘留后,李秀丛曾打电话给王进帅,王进帅找李秀丛面谈,李秀丛称其对处罚不服,她担任治保主任和妇女主任期间为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而这次公安机关对其处罚却一点情面也不留,处罚太重,但她未解释2019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冲击赌博窝点当天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该窝点,也未辩解她参与赌博的原因。

王进帅多次提醒李秀丛不能参与赌博。

因后村社区村民存在各种派系,不同派系相互举报,该社区报警量及案件量比较多,王进帅曾听群众说起李秀丛参与赌博,所以非常担心她违法,重点提醒过她。

王进帅还听说有关于后村社区村干部参与赌博的信访件。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2019年12月17日凌晨,翔安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址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后村二里的赌博窝点进行治安清查,当场抓获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等多名参赌人员,其中,参赌人员余美丽、黄问花、刘小壹、王喜妹四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明确陈述李秀丛参加了当日的赌博活动。

李秀丛在2019年12月23日被翔安公安分局传唤接受调查询问时自认,其于2019年12月16日22时许来到上述赌博窝点,发现有若干人正在赌博,其参与了赌博,押注一次100元。

第一,该赌博窝点系一栋废弃房屋,前门两扇门只剩一扇,而后门则无门扇,可谓门不闭户,在门外即可看见房屋内的情况,李秀丛并无需进入房屋内查看;第二,作为社区干部,李秀丛虽接受公安人员的委托在平时的工作中留意发现并报告违法线索,但李秀丛并非公安人员,并无侦查违法犯罪的责任和义务,只需在发现违法线索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即可,且法律禁止任何公民参与赌博,王进帅警官在庭审中确认,因李秀丛系后村社区干部,其确曾要求李秀丛查找并报告违法行为,但在听到李秀丛曾参与赌博的传闻后提醒过李秀丛切勿赌博,并未允许李秀丛为查找违法线索而参与赌博,李秀丛主张其系秉持“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态亲自探查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违法,然而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显然也与生产生活常识相悖;第三,李秀丛在公安
机关冲击赌博窝点前已离开,其自称当天时间已晚怕打扰王进帅警官休息所以未及时报告,准备第二天再报告,然而,王进帅警官确认,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李秀丛并未向其报告上述人员参与赌博的情况;第四,2019年12月23日,在沃头派出所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李秀丛将对其参与赌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李秀丛并未提出异议,而是在笔录上手书:“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且在翔安公安分局对其执行15日行政拘留后,李秀丛只是向王进帅警官表示行政处罚过重,其曾协助公安机关做过很多工作,公安机关对其处罚不留情面,并未申辩其参赌行为系协助公安机关查找违法线索的需要。

综上,李秀丛主张其参与赌博系系协助公安机关查找违法线索的需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违背生产生活常识,不予采信,其提出的撤销翔安公安分局所作出的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19]00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李秀丛的诉讼请求。

【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李秀丛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于一审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1.刘秀丛在被治安处罚前,接受厦门市公安局沃头边防派出所民警王进帅的委托,帮助搜集、提供新店镇后村社区的赌博线索,李秀丛多次提供相关线索,案发当天,其是以参赌人员的身份到赌场了解相关情况,其是为了到赌场了解情况,并非是带着盈利目的进入赌博场所;2.即便李秀丛当天参与赌博,其金额没有达到赌资较大的情形,更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条件,翔安公安分局对李秀丛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显失公正,明显不当;3.刘秀丛系翔安区新店镇人大代表,翔安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拘留措施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立即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书面报告,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李秀丛、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6001二审行政判决书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闽02行终262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秀丛。

委托代理人陈贤政,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住所地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由辉,局长。

委托代理人林海宾、许炳烽。

审理经过上诉人李秀丛因诉被上诉人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下称翔安公安分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20)闽0212行初1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判决查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翔安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址于厦门市翔安区××镇××村二里××号××号的房屋进行治安清查,当场查获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王喜妹、朱训兰、余美丽、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在该地点以“两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并进行了现场勘验。

2019年12月17日,翔安公安分局作出十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上述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等十名参赌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同日,余美丽、黄问花、刘小壹、王喜妹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陈述李秀丛参加了当日的赌博活动。

其中,余美丽陈述:李秀丛当晚围观赌博并押注,在公安机关治安清查前才离开;黄问花陈述:李秀丛当晚坐在赌桌边赌了一会,后来她跟在场的人说狗一直叫,她不放心要先离开,她离开后黄问花代替她坐下参赌;刘小壹陈述:李秀丛当晚也参与了赌博,后来不知道去哪里了,刘小壹有见过李秀丛参赌
几次,不清楚她有没有经常赌博;王喜妹陈述:李秀丛当晚也参与了赌博,李秀丛站在王喜妹前面,每次下注的金额有时200元至500元不等,不清楚具体下注几次,李秀丛在公安机关治安清查前就已经离开。

余美丽、王喜妹辨认出李秀丛是当晚参赌人员之一。

2019年12月23日,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下称沃头派出所)以厦公翔(沃边)行传字[2019]00029号《传唤证》书面传唤李秀丛至该所进行调查,并向李秀丛家属送达《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

当日,沃头派出所询问李秀丛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李秀丛陈述:李秀丛担任新店镇后村妇女主任、民兵营长,因沃头派出所管辖后村社区的民警王进帅此前交代李秀丛,要看看后村有没有人赌博。

2019年12月16日晚,李秀丛听说后村二里的一间老房子里有人赌博,当晚22时许,李秀丛一个人前往新店镇后村二里那间一层的老房子查看,看见房子里摆了一张桌子,十几个人围着这张桌子在赌博,有男有女,他们是用扑克牌在赌“两只比”,桌上摆放着一些现金。

她看到后村五里村民“阿兰”、“春霞”以及六里村民黄问花都在场参赌,“春霞”站在离大门口最近的位置,我就走上前站在“春霞”身边,当时一个中年本地男子站在“春霞”桌对面坐庄,“春霞”左边是黄问花。

除了站在桌边的四人参赌外,在场的其他人都在一旁押脚下注,每次下注几百元不等,输赢情况她不清楚。

她当晚带了700元钱参赌,只下注一把100元,但无输赢。

她在现场待了十多分钟就回家了,准备把这个情况告诉社区民警王进帅,可隔天还没来得及告诉就听说这些参赌人员都被派出所抓了。

王进帅没有叫她或允许她参加赌博,当晚她前往赌博现场之前也没有提前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报备。

当晚离开赌博现场已经很晚了,她怕打扰王进帅,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向他报告这一情况,而隔天她还没来得及报告,村里就传当晚赌博的人已经被抓了。

她没有考虑过拨打110报警,因为王进帅此前有交代过发现赌博情况直接报告他,她也担心拨打110会留下她的联系电话,传出去对她不利。

2019年12月23日,沃头派出所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李秀丛如下内容:“你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在厦门市翔安区××镇
××村二里××号××号的房屋伙同王喜妹、洪宏图、洪建民、沈冰凉、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余美丽、朱训兰、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以‘两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抓获;所获证据:你本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到案经过、前科查询及户籍证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拟对你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五百元。

”李秀丛在笔录上手书:“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并签名确认。

2019年12月23日,翔安公安分局作出了厦公翔(沃边)行罚决字[2019]00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现查明2019年12月17日0时许,在厦门市翔安区××镇××村二里××号××号的房屋违法行为人李秀丛、王喜妹、洪宏图、洪建民、沈冰凉、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余美丽、朱训兰、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等人以“两只比”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抓获,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林益派、王喜妹、朱训兰、余美丽、黄问花、康明华、刘小壹的陈述与申辩、现场查赌记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秀丛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伍佰元。

”该处罚决定书于当日向李秀丛宣读并送达,并向李秀丛家属送达厦公翔(沃边)行拘通字[2019]第90号《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

同日,民警将李秀丛带至厦门市第二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7日止,已执行完毕。

一审判决还查明,李秀丛系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大代表,担任新店镇后村社区妇女主任、民兵营长。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翔安公安分局已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沃头派出所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2019年12月17日翔安公安分局查获的位于××镇××村二里××号××号房屋的赌博窝点,系一栋长期无人居住的废弃建筑,该房屋前后各有一个门,前门较大,因无人修缮,案发时只有一扇木质门扇,后门较小,案发时无门扇,后门位置的墙
体已损毁,破损墙体用彩条塑料布进行围挡。

一审庭审中,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警官王进帅证称:新店镇后村社区是其主管的片区,李秀丛是后村社区上一届治保主任,现在担任妇女主任,王进帅曾要求李秀丛在工作中查找并向其汇报违法行为线索,其中多次要求李秀丛汇报参加赌博人员、组织地点等线索,李秀丛曾多次报告,称社区里的赌博是几个女人组织的,经常变换地点。

2019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冲击后村社区的赌博窝点时王进帅因休假并未参加。

2019年12月16日及2019年12月17日两日,李秀丛未报告赌博相关线索。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间,李秀丛也未报告赌博相关线索。

在公安机关对李秀丛执行行政拘留后,李秀丛曾打电话给王进帅,王进帅找李秀丛面谈,李秀丛称其对处罚不服,她担任治保主任和妇女主任期间为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而这次公安机关对其处罚却一点情面也不留,处罚太重,但她未解释2019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冲击赌博窝点当天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该窝点,也未辩解她参与赌博的原因。

王进帅多次提醒李秀丛不能参与赌博。

因后村社区村民存在各种派系,不同派系相互举报,该社区报警量及案件量比较多,王进帅曾听群众说起李秀丛参与赌博,所以非常担心她违法,重点提醒过她。

王进帅还听说有关于后村社区村干部参与赌博的信访件。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2019年12月17日凌晨,翔安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址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后村二里的赌博窝点进行治安清查,当场抓获洪宏图、纪华达、杨海森等多名参赌人员,其中,参赌人员余美丽、黄问花、刘小壹、王喜妹四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明确陈述李秀丛参加了当日的赌博活动。

李秀丛在2019年12月23日被翔安公安分局传唤接受调查询问时自认,其于2019年12月16日22时许来到上述赌博窝点,发现有若干人正在赌博,其参与了赌博,押注一次100元。

第一,该赌博窝点系一栋废弃房屋,前门两扇门只剩一扇,而后门则无门扇,可谓门不闭户,在门外即可看见房屋内的情况,李秀丛并无需进入房屋内查看;第二,作为社区干部,李秀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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