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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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
(1)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2)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3)按规定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
(4)国家机关及按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单位中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自治区城乡居民;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专管员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职工工资明细账册及复印件(盖公章)、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温馨提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超年检有效期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2、单位职工新增:首次在本市参保人员需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必须准确填写户籍所在省市区(县)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城乡居民参保:本市户口簿、身份证;特殊情况需提供特殊材料;
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单位参保:
(1)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3)部队所属用人单位中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专管员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职工工资明细账册及复印件(盖公章)、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温馨提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超年检有效期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参保:参保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特殊情况的需要说明;
参保流程;
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
2、单位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日内,须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为所有用工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或转移手续。
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所需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
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三、工伤保险
暂无指南
四、失业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固原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固原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
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
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所需资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参保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5、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六、公积金
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退休的;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职工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失业保险金的;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的;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需资料:
房屋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应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
需提供: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为父母、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为父母、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原件、复印件。
3、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15%以上的部分。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夫妻双方无房屋信息证明、单位或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房屋类:
1、办理了退休手续且住房公积金已停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退休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2、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一年以上,非本地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同步封存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4、职工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职工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书》及《下岗证》、《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
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8、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10、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下岗证、失业证及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11、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经市(县)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一年之内的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23种重大疾病的门诊诊断证明书原件与复印件;医疗保险支付的住院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提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需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提取金额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注: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办理窗口审核;
3、管理中心审批;
4、网银办理或开具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5、受委托银行支付。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百度文库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留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3、经购房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房屋买卖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4、已支付房屋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或者契税完税凭证;
5、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
6、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证明。
7、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评估报告。
8、异地购房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明细表、信用证明、异地购房贷款提取协议书(1个月内有效)。
办理流程: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管理中心审核-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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