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磷石膏砖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磷石膏砖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8]66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01
【实施日期】2008.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磷石膏砖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6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磷及磷化工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但是磷石膏等工业废渣的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制约了磷及磷化工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我省企业、科研单位的共同努力,我省开磷集团已建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年产1亿块磷石膏砖生产线,磷石膏砖生产取得了重大突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精神,促进我省磷化工业又好又
快发展,就推广使用磷石膏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磷石膏砖的重要意义
(一)推广使用磷石膏砖是推进我省墙体材料革新,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

我省山多、石多,可耕地少,一些地区石漠化严重,土地资源十分匮乏。

由于长期以来全省建筑墙体材料以实心粘土砖和实心页岩砖为主,毁田毁土现象十分严重,不仅破坏了耕地和山林植被,而且消耗了大量煤炭资源。

为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必须坚决遏制实心粘土砖和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