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考评及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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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明确职责,严格程序,加强和细化施工管理,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对施工单位的计划管理、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材料管理、工程签证、竣工验收、资料交接、服务及配合协调等制定考核办法。
1 计划管理
1.1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方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施工计划、图纸和相关规范组织施工。
1.2 维修、抢修计划管理。
施工单位在接到建设方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配合建设方进行维修、抢修,并做好签证记录。
施工单位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应按照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
1.3 工期管理。
工程部接到市场部下发的施工计划后,在2日内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与用户取得联系,了解工程的第一手资料,填写工程联系单(见附表1)一式四份。
用户、建设方、监理、施工企业各一份,并于第4天将工程联系单返回建设方工程部。
确定工期和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后如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要视情况处以500元-2000元的处罚,还要按考核表的要求扣除相应分数。
因用户原因或建设方供材、技术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要说明情况,工期相应顺延,并按规定计取急需费用。
2 工程质量管理
2.1 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对工程的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
2.2 施工单位要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计划,建
设方要对该质量体系进行审查。
2.3 建设方在验收时,工程的合格率应达到100%,如发现不合格项,(如气密性不合格、调压柜底座内没回填、抹面、燃气表挂反、报警器的进气方向装错、阀门井没做好或没按要求做爬梯、阀门井卫生没清理、管道没做防腐等问题)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二次验收不合格者处以经济处罚500元-2000元。
2.4 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抢修、维修,要分析原因,如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抢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
2.5 在施工过程中,经监理公司或建设方检查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的,建设方可给施工单位下达停工通知书或采取其它的改正措施。
3 程序控制管理
3.1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作流程操作。
3.2 施工单位每超期一天,处以500元经济处罚,并按考核表考核。
4 工程成本控制管理
4.1 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计划和图纸后,要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做出单项工程预算,并与建设方工程造价人员的预算做比对;经比对调整,消除双方的预算差距。
4.2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了不可预计因素,需要调整设计或预算的,施工单位要及时联系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造价管理员,要视情况拿出设计变更及追加预算。
5 工程材料管理
5.1 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计划和图纸后,首先要认真阅图,并对图纸上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核对,于接到计划2日内,提出材料计划给建设方批复后领取。
5.2 燃气表要在计划下达3日内领出。
5.3 如施工单位未在计划下达1周内领取材料造成的工期延误,要视情况
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
5.4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每项工程的材料、设备确实用在本工程中,杜绝代用、换用的情况,一经发现代用、换用要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换回代用、换用的材料,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自负。
5.5 为了确保材料及设备的完好,施工单位对领出的材料及设备要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损坏。
在交付使用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如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6 工程签证管理
6.1 工程签证的程序是施工单位将签证单先由监理审签,后由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审签,工程部负责人审定,最后由建设方负责工程的副总审定。
工程费用超过6000元的经分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6.2 工程签证必须在工程发生的3日内提报给工程管理员。
工程签证结束后,工程管理人员要在2日内,将签证单原件报造价管理人员一份,并自留一份。
6.3 对于工程签证超出3日以后报建设方审签的,需说明超签的原因,否则建设方有权拒签,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6.4 工程签证必须合理、真实,不能出现虚报、误报的情况,经审核,对于超出工程造价多签的量在5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处以多签量3-5倍的罚款;在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处以多签量5-10倍的罚款。
对监理及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另行处理。
6.5 对于乱签证特别严重的施工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建议公司中止于施工单位的合同。
7 工程投诉及服务管理
7.1 工程建设作为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7.2 因工程上的问题,用户反映给建设方工程管理员,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管理人员与用户沟通的合理意见来处理。
7.3 因工程上的问题用户反映到建设方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和处理时限,施工单位要按处理意见在处理时限内完成。
7.4 如用户因工程上的问题投诉到其它部门或公司领导层,经调查确实是施工单位问题,投诉一次,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7.5 如用户因工程上的问题投诉到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经查实要视情况给予5000元以上的处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公司中止该施工单位的合同。
8 施工过程管理
8.1 施工单位要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
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要服从建设方和监理的管理。
8.2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和建设方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落实责任,严把质量关,及时到现场检查验收。
对验收验槽、强压、吹扫、气密性等分项和单项工程质量严格按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8.3 施工现场遇到障碍时,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设计变更,并经公司工程造价人员追加预算。
对原设计图纸作出的所有变更,包括工作联系单。
设计变更应放入竣工资料中存档。
8.4 对施工单位不按程序、规范开展工作,以及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建设方、监理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
不听劝告的,可对施工单位处于1000元-3000元的经济处罚。
8.5 施工单位要服从建设方的安排。
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完备的手续及建设方指令施工,如不服从安排又拿不出正当理由的,要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9 安全管理
9.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
度。
建设方要定期对施工单位组织检查、落实。
9.2 施工单位对工程安全负全责。
9.3 因施工单位未按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按考核表中的条款扣相应的分数。
9.4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监理公司、建设方在日常工作及验收中,如发现安全问题先责令整改;如施工单位不听指令继续野蛮施工的,监理公司、建设方应及时下达书面停工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 文明施工管理
10.1 文明施工管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0.2 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施工标志牌。
危险区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红灯。
10.3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重、遵守业主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和配合。
10.4 入户安装统一着工作服,佩戴胸卡。
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得赤背、赤脚、穿拖鞋进入现场。
10.5爱护小区内公共设施及用户财产,尽量减少扰民范围,施工后及时恢复,余土及时外运,损坏用户物品要照价赔偿。
10.6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员、质检员、监理的监督检查。
10.7 施工时,要防止和减少噪音污染,无特殊情况,中午11点30分至2点,夜间7点以后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休息。
10.8 对影响施工的树木和花草,确需破坏的,应按照已办理的有关手续操作,完工后及时按要求进行恢复。
10.9 施工中要尽量减少对用户的麻烦,绝对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
10.10 建设方工程管理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方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进行监管。
10.11 公司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1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及管线交接
11.1 竣工验收程序要严格按照指引中第九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11.2 竣工资料在工程接口(或验收)后,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将签完字的资料交工程管理部门5份,一份报市燃气办备案验收,一份报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一份给用户,一份给监理单位,一份留作决算用。
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资料。
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资料,1周内处罚500元,如超过1周以上的处于2000元的罚款,并按考核表中的要求扣除相应分数。
11.3 管线交接。
施工单位在管线接口的时候,必须带好竣工图5份,由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向运管部交接。
11.4 所交接的管线、设备及附属设施要齐全、完整,不能有漏项。
12 每月的月底,工程部会同其它部门对施工单位考核一次,出具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