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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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12.30
•【字号】泉建房〔2021〕72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泉州市物业管理
示范达标项目名单的通知
泉建房〔2021〕7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市物业协会、房地产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企业申报创建,县级住建部门审核推荐,我局组织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泉州银行总部大楼等18个物业管理项目“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称号(名单详见附件),对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以优质物业服务项目引领管理水平提升的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安溪县、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部门予以表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的管理单位要秉持示范标准,再接再
厉,对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对创建意识淡化、管理工作滑坡,无法体现示范达标项目示范带头作用、群众认可度下降的管理项目,我局将予以撤销荣誉称号并全市通报。
(二)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始终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对标示范找差距、汲取经验促提升,比学赶超、规范发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助力民生福祉和城市文明双提升。
(三)市物业行业协会要总结和推广示范项目经验,不断完善示范项目创建标准,提升创建水平,示范引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行业自律。
(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以示范达标项目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附件:2021年度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名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