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王克敬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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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王克敬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1、《元史·王克敬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元史·王克敬传》原文及翻译元史
原文:
王克敬,字叔能,大宁人。
既仕,累迁江浙行省照磨,寻升检校。
调奉议大夫、知顺州,以内外艰①不上。
除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
延祐四年,往四明监倭人互市。
先是,往监者惧外夷情叵测,必严兵自卫,如待大敌。
克敬至,悉去之,抚以恩意,皆帖然无敢哗。
有吴人从军征日本陷于倭者,至是从至中国,诉于克敬,愿还本乡。
或恐为祸阶,克敬曰:“岂有军士怀恩德来归而不之纳邪!脱有衅,吾当坐。
”事闻,朝廷嘉之。
番阳大饥,总管王都中出廪粟赈之,行省欲罪其擅发,克敬曰:“番阳距此千里,比待命,民且死,彼为仁,而吾属顾为不仁乎!”都中因得免。
拜监察御史,寻迁左司都事。
泰定初,出为绍兴路总管,郡中计口征盐,民困于诛求②,乃上言乞减盐五千引。
行省檄克敬抽分舶货③,拗蕃④者例籍其货,商人以风水为解,有司不听。
克敬曰:“某货出某国,地有远近,货有轻重,冒重险,出万死,舍近而趋远,弃重而取轻,岂人情邪!”具以上闻,众不能夺,商人德之。
擢江西道廉访司副使,转两浙盐运司使,首减绍兴民食盐五千引。
明年,擢湖南道廉访使,调海道都漕运万户。
是岁,当天历之变,海漕舟有后至直沽者,不果输,复漕而南
还,行省欲坐罪督运者,勒其还趋直沽。
克敬以谓:“脱其常年而往返若是,信可罪。
今蹈万死,完所漕而还,岂得已哉!”乃请令其计石数,附次年所漕舟达京师,省臣从之。
入为吏部尚书,乘传至淮安,坠马,居吴中养疾。
元统初,起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请罢富民承佃江淮田,从之。
松江大姓,有岁漕米万石献京师者,其人既死,子孙贫且行乞,有司仍岁征,弗足则杂置松江田赋中,令民包纳。
克敬曰:“匹夫妄献米,徼名爵以荣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夺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国用宁乏此耶!”具论免之。
(选自《元史•王克敬传》,有删改)
译文:
王克敬,字叔能,大宁人。
出仕以后,多次升迁到江浙行省照磨,不久升任检校。
调任奉议大夫、顺州知州,因遇父母丧事未去上任。
被授予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
延祐四年,前往四明监督百姓与日本人的贸易往来。
在此之前,前往监督的官员担心外国人的心理不可揣测,认为一定要严密部署军队自卫,如同防备强大的敌人一样。
王克敬到任后,将军队全部撤走,用恩惠安抚他们,日本人都俯首收敛,不敢喧哗闹事。
有一个从军征讨而身陷日本的吴人,此时跟从日本商人来到中国,向王克敬申诉,希望回到家乡。
有人担心这会成为祸端,王克敬说:“哪有士兵怀念国家恩德希望回归祖国却不被接纳的呢!如果有什么祸患,我承担罪责。
”此事上报朝廷,朝廷赞许他。
番阳出现严重饥荒,总管王都中取出官仓的粮食救济饥民,行省官员想治他
擅自打开官仓的罪,王克敬说:“番阳离此地有千里之遥,等到行省发布命令,饥民将会饿死,他做了仁爱之事,而我们却反而要做不仁之事吗?”王都中因此得以免罪。
被授予监察御史,不久调任左司都事。
泰定初年,外任绍兴路总管,郡中按人口征盐,百姓被强制征收弄得贫困不堪,王克敬于是进言请求减少盐额五千引。
行省檄召王克敬向从海外运货来贸易的人抽税,违背货运规定的人照例要收他们的货物,商人以风水无常为由进行辩解,有关部门不听从。
王克敬说:“某货出某国,所在地有远有近,货物有轻有重,他们冒着重重险阻,出入于万死之中,放弃近路走远路,放弃重货运轻货,难道符合人情吗?”王克敬将这些情况详细呈报给皇上,众人不能驳倒他,商人们感激他。
被提拔为江西道廉访司副使,改任两浙盐运司使,首先减少绍兴百姓食盐税五千引。
第二年,被提拔为湖南道廉访使,调任海道都漕运万户。
这一年,正当天历之变,从海路运粮的船只有后到直沽的,没有完成运输任务,又将粮食运回南方,行省想治督运官员的罪,命令他们又运回直沽。
王克敬说:“如果他们常年这样往返,确实应该治罪。
现在他们历经万死,完好地将漕运的粮食运回南方,难道不是没办法才这样做吗!”于是王克敬让他们统计运送的石数,附带装在次年漕运的船上送到京城,省臣听从了他的建议。
入朝担任吏部尚书,奉命出使到淮安,从马上摔下来,在吴中养伤。
元统初年,起复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请求取消除富民承佃江淮田的规定,朝廷听从他的建议。
松江大姓人家中有人每年漕运万石大米献给京城,那人死后,他的子孙穷得将要行乞,有关部门仍然每
年征收大米,不够就混杂在松江田赋之中,让百姓负责交纳。
王克敬说:“匹夫随自己的意思献大米,求取名爵来求得一人的荣耀,如今他自己身死家破,朝廷又已经取消他的名爵,不可以让全郡的人都受此事的损害,国家的用度难道就少这一万石粮食吗?”详论此事,免除这项粮额。
2、《元史·王珣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元史·王珣传》原文及翻译元史
原文:
丁丑,(王珣)入朝,帝嘉其功,赐金虎符。
从木华黎兵略山东,至满城,令还镇,戒之曰彼新附之民恃山海之险反覆不常非尽坑之终必为变对曰国朝经略中夏宜以恩信结人若降者则杀后宁复有至者乎
遂还,以子荣祖代领其众。
甲申春正月卒,年四十八。
珣为政简易,赏罚明信,诛强抚弱,毫发无徇。
子四人,荣祖袭。
荣祖,字敬先,珣长子也。
性沉厚,勇力绝人。
珣初附于木华黎,以荣祖为质,稍见任用。
珣卒,从孛鲁入朝,帝欲留置宿卫,会金平章政事葛不哥行省于辽东,咸平路宣抚使蒲鲜万奴僭号于开元,遂命荣祖还,副撒里台进讨之。
拔盖州、宣城等十余城,葛不哥走死。
金帅郭琛、完颜曳鲁马、赵遵、李高奴等犹据石城,复攻拔之,曳鲁马战死,遵与高奴出降。
虏生口千余,荣祖屡请,皆放为民。
方城未下时,荣祖遣部卒贾实穴其城,城崩被压,众谓已死,弗顾也。
荣祖曰:“士忘身死国,安忍弃去。
”发石取之,犹生,一军感激,乐为效死。
有言义人怀反侧者,撒里台将屠之,荣祖驰驿奏辨,事乃止。
己
丑,授北京等路征行万户,换金虎符。
伐高丽,围其王京,高丽王力屈,遣其兄淮安公奉表纳贡。
赵祁以兴州叛,从诸王按只台平之。
祁党犹剽掠景、蓟间,复从大将唐兀台讨之,将行,荣祖曰:“承诏讨逆人耳,岂可戮及无辜,宜惟抗我者诛。
”大将然之,由是免死者众。
再从征高丽,破十余城,高丽遣子綧入质。
又从诸王也忽略地三韩,降天龙诸堡,皆禁暴掠,民悦服之。
破五里山城,下瓮子城、竹林寨、苦苫数岛。
帝嘉其功,赐以金币,官其子兴千户,仍赏其部曲。
移镇高丽平壤,荣祖乃募民屯戍,辟地千里。
中统元年夏,诏荣祖诣阙,帝抚慰之曰:“卿父子勤劳于国,诚节如一。
”以病卒,年六十五。
《元史·列传第三十六》)
译文:
元太祖【即孛儿只斤·铁木真,尊号“成吉思汗”。
(1162年—1227年8月25日)】十二年,王珣入朝,太祖嘉奖其功劳,赐予金虎符。
(王珣)跟随木华黎【蒙古国开国功臣,以沉毅多智、雄勇善战著称,与博尔术最受铁木真器重】进占山东,行至满城,(木华黎)命令他还军镇守辽东。
(临行前)木华黎告诫他说:“那里刚归附的百姓,凭借险要的山海之势,反复无常,如果不全部坑杀他们,(他们)终究会叛变的。
”王珣回答说:“我朝规划治理中原地区,应该用恩惠信义团结百姓,如果他们投降就杀死,以后哪里还有再来归顺的呢?”(王珣)于是回到辽东,让儿子王荣祖代他率领部下。
(王珣)在太祖十九年正月去世,享年四十八。
王珣治理政务简便易行,赏罚分明讲诚信,诛杀豪强扶助弱小,丝毫不曲从私情。
(王珣)有四个儿子,王荣祖继承父职。
王荣祖,字敬先,是王珣的长子。
(王荣祖)性情忠厚,勇力过人。
王珣当初归附木华黎时,把荣祖作为人质,(王荣祖)渐渐地收到重用。
王珣死后,荣祖跟随孛鲁【蒙古开国名将、太师国王木华黎的儿子,在木华黎死后,继承父亲的遗志,继续对金朝作战。
】入朝。
太祖本欲留他于近卫禁军中,适逢金平章政事葛不哥在辽东担任行省,咸平路宣抚使蒲鲜万奴在开元僭越称王,便命荣祖回到辽东,辅佐撒里台讨伐他们。
蒙军攻下盖州、宣城等十多座城市,葛不哥逃跑战死。
金朝元帅完颜曳鲁马、赵遵、李高奴等还占据石城,蒙军又攻打占领了石城,曳鲁马战死,赵遵与李高奴投降。
蒙军生擒了一千多敌人,由于荣祖多次请求,俘虏均释放为民。
当初城池未攻下时,王荣祖派遣部下贾实挖空城墙,致使城墙倒塌(贾实)被压,大家都以为(贾实)
被压死,就没有理会。
王荣祖说:“兵士奋不顾身为国拼死,(我们)
怎么忍心抛弃他离开呢?”(王荣祖命人)挖开土石找到贾实,(发现他)
还活着,全军将士都十分感动激奋,乐意为(王荣祖)效死。
有人说义州人有反叛之心,撒里台将要屠杀他们,王荣祖驾乘驿马疾驰奏请太祖,此事方才作罢。
太宗【孛儿只斤·窝阔台(1186年—1241年12月11日)】元年(1229),(王荣祖)被授予北京等路征行万户,更换金虎符。
领兵攻打高丽,围攻高丽京城,高丽王兵力不支,派遣其兄淮安公向朝廷上表纳贡称臣。
赵祁占据兴州反叛,荣祖跟随诸王按只台平定了叛乱。
赵祁余党还在景州、蓟州一带抢劫掠夺,荣祖又跟随大将唐兀台讨伐他们,临行时,荣祖对唐兀台说:“(我们)奉诏讨伐叛贼(逆贼),怎么能够乱杀无罪之人,应该只诛杀那些拼死抵抗的人。
”大将唐兀
台认为他说得对,因此而免于死难的人很多。
又跟随大军征讨高丽,攻克十多座城池,高丽王派遣其子王綧入朝为人质。
又跟随诸王也忽攻取三韩,降服天龙诸堡,一概禁止杀掠,百姓十分高兴诚服他。
攻下五里山城,又攻克瓮子城、竹林寨、苦苫数岛。
皇上嘉奖他的功劳,赐予他金币,授予他的儿子王兴为千户,还赏赐了他的部下。
荣祖受命镇守高丽平壤,于是在那里招募百姓驻防,开垦了一千多里荒地。
中统元年(1260)夏,元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1215年9月23日—1294年2月18日)】诏令荣祖回到朝廷,抚慰他说:“你们父子为国勤劳效忠,忠诚不渝的节操完全一样。
”因病去世,享年六十五岁。
《晋书·王珣传》《元史·王珣传》
3、《元史·伯颜不花的斤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元史·伯颜不花的斤传》原文及翻译元史
原文:
伯颜不花的斤,字苍崖。
倜傥好学,晓音律。
初用父荫,知信州路,又移建德路。
至正十六年,授衢州路达鲁花赤。
明年,行枢密院判官阿鲁灰引兵经衢州,军无纪律,所过辄大剽掠。
伯颜不花的斤曰:“阿鲁灰以官军而为民患,此国贼也,可纵之乎!”乃帅兵逐之出境,郡赖以宁。
顷之,擢江东道廉访副使,官阶中大夫。
十八年二月,江西陈友谅遣贼党王奉国等,号二十万,寇信州。
明年正月,伯颜不花的斤自衢引兵援焉。
及至,遇奉国城东,伯颜不花的斤登城四顾,力战,破走之。
后数日,贼复来攻城,伯颜不花的斤大飨士卒,部伍既整,因奋击入贼营,斩首数千级,贼乱几擒奉国
适贼将突至我军入其营者咸没其势将殆忽都不花复勒兵力战大破之。
二月,友谅弟友德营于城东,绕城植木栅,攻我益急。
又遣万户周伯嘉来说降,高义潜与之通,绐忽都不花等,信之。
明日,奉国令高义以计来诱伯颜不花的斤,时伯颜不花的斤坐城上,见高义单骑来,伯颜不花的斤谓曰:“汝诱十帅,无一人还,今复来诱我耶?我头可断,足不可移!”乃数其罪,斩之。
夏六月,奉国亲来攻城,昼夜不息者逾旬。
贼皆穴地百余所,或鱼贯梯城而上。
伯颜不花的斤登城,麾兵拒之。
已而士卒力疲,不能战,万户顾马儿以城叛,城遂陷。
伯颜不花的斤力战不胜,遂自刎。
先是,伯颜不花的斤之援信州也,尝南望泣下,曰:“吾知上报天子,下拯生民,余皆无可恤。
所念者,太夫人耳。
”即日入拜其母鲜于氏曰:“儿今不得事母矣。
”母曰:“尔为忠臣,吾即死,复何憾!”伯颜不花的斤因命子也先不花,奉其母间道入福建,以江东廉访司印送行御史台,遂力守孤城而死。
朝廷赐谥曰桓敏。
(选自《元史·列传卷八十二》,有删改)
译文:
伯颜不花的斤,字苍崖。
洒脱不羁,喜好学习,通晓诗文音韵。
开始因父亲荫庇管理信州路政务,后调任建德路。
至正十六年(1367),被朝廷授予衢州路达鲁花赤一职。
次年,担任枢密院判官的阿鲁灰率军经过衢州,军队无纪律,所到之处,就大肆抢掠。
伯颜不花的斤说:“阿鲁灰的官军成为百姓的祸患,他是国家的贼子,哪能放任他呢?”于是率兵驱之出境,地方因此得以安宁。
不久,被朝迁提升为江东道
廉访副使、官阶中大夫。
至正十八年二月,江西陈友谅派遣贼党王奉国等率军攻打信州,号称军队有二十万士兵。
次年正月,伯颜不花的斤率领衢州军队前往救援,到了之后与王奉国部在城东相遇。
伯颜不花的斤登上城楼四望敌军,并与敌人奋力作战,打败了敌军并使他们奔逃。
几日后,敌寇又来攻城,伯颜不花的斤犒劳士兵(积极备战),部队整齐,士卒们奋勇地攻入敌营,斩杀敌寇几千人,敌寇混乱,士卒们几乎擒住了王奉国。
恰逢敌将突然发起进攻,攻入敌军兵营的我军士兵都被杀。
眼看形势危急,忽都不花又率领士兵奋力作战,大败敌军。
二月,陈友谅的弟弟陈友德在城东扎营,围绕城池植入木栅,攻打元军更加急迫。
同时,(陈友德)又派遣万户周伯嘉来劝降。
高义暗中与周伯嘉通好,并欺骗忽都不花等人,(忽都不花)相信了高义的话。
第二天,王奉国又令高义用诡计诱骗伯颜不花的斤。
伯颜不花的斤坐在城楼上,看见高义一人骑着马过来,就说:“你诱骗我十位大帅,无一人生还。
现在又来诱骗我吗?我头可断,脚不能移!”于是列
举他的罪状,斩杀了高义。
夏六月,奉国又亲自来攻城,昼夜围攻,数十天不停息。
敌寇有的挖地数百处潜攻,有的以云梯爬城,鱼贯而上,伯颜不花的斤登上城楼,指挥军队抵抗敌军。
不久伯颜不花的斤的士卒们战得精疲力竭,不能再战。
再加上万户顾马儿率城叛变,城池于是就沦陷了。
伯颜不花的斤奋力作战失败后,自刎而死。
之前,伯颜不花的斤决心援助信州时,曾面向南哭泣,并说:
“我知道,对上应当报效天子,对下应拯救生民。
其他都不值得顾虑,唯有太夫人放心不下!”当天入拜他的母亲鲜于氏,并说:“孩儿从今往后不能侍奉母亲了!”他的母亲劝慰他说:“你是(为国而献身的)忠臣,我即使死了又有什么遗憾呢?伯颜不花的斤命儿子也先不花由小路送母到福建,又将江东廉访司印送到行御史台,(而后)便极力坚守孤城,战斗而死。
朝廷赐他谥号叫桓敏。
《元史·伯颜不花的斤传》
4、《元史·王约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元史·王约传》原文及翻译元史
原文:
王约字彦博。
至元十三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为从事,既而辟掾中书,除礼部主事。
二十四年,拜监察御史。
时丞相桑哥衔参政郭佑为中丞时奏诛右丞卢世荣等,故诬以他罪,约上章直佑冤。
按治成都盐运使王鼎不法,罢官除名。
出赈河间饥民,均覈有方,全活甚众。
奉诏赈京畿东道饥民,条疏京东利病十事,请发米续赈之,中书①用其言,民获以苏。
寻以浙民于行省、南台互讼不决,命约讯之。
约至杭,二十日而理。
大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怀州,以安西王与左丞相潜谋为变,命刑曹按责其状。
约曰:“在法,谋逆不必搒掠,竟当伏诛。
”监察御史言通州仓米三万石,因雨而湿。
约谓必积气所蒸,验且堪用,释守者罪。
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殁,有遗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诉其姊匿赀若干,有司责之急。
约视其牍曰:“无父之子,育之成人,且
不绝王氏祀,姊之恩居多。
诚利其赀,宁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议而斥之。
柴氏初无子,命张氏子后,既得己子,张出为僧,柴之子又殁.僧乃讼家产,诏约诘之。
约问曰:“汝出家,既分承汝师衣钵,又何为得柴氏业乎?”僧不能答,遂归柴氏应后者。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号,及册皇后,凡典礼仪注,约悉总之如制。
仁宗以诸事循轨,大喜,面赐犀带,力辞;又赐江南所取书籍,亦辞。
一日,仁宗西园观角抵戏,有旨取缯帛赐之。
约入,遥见问曰:“汝何为来?”仁宗遽止之。
又欲观徘戏②,事已集而约至,即命罢去,其见敬礼如此。
延祐二年,命约巡行燕南山东道。
约至卫辉,有殴母置狱者,其母泣诉,言老妾惟此一息,死则一门绝矣。
约原其情,杖一百而遣之。
天历元年,文宗践祚,约入贺,赐宴大明殿,帝劳问甚欢。
至顺四年二月己酉卒,年八十二。
(节选自《元史·王约传》,有删改)
【注】①中书:中书省,元代的最高行政机构。
②俳戏:古代的乐舞谐戏。
译文:
王约,字彦博。
至元十三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举他任从事,不久又被征用为中书省掾,授任礼部主事。
二十四年,拜监察御史。
当时任丞相的桑哥对参政郭佑在任中丞时(曾经)奏请诛杀右丞卢世荣等人之事怀恨在心,所以诬陷他犯有其他的罪过,王约上奏章为郭佑申明冤屈。
他查办了成都盐运使王鼎的不法之事,将其罢官除名。
在外救济河间饥民,分发救济物品均匀公平合理,调查灾情得法,使很多
人保全了性命。
奉诏到京畿东道救济饥民,(他)分条上奏章论述了京东地区的十件利弊之事,请求调运粮米继续救济他们,中书省采纳了他的建议,百姓们获得了再生。
不久因浙民告状,行省、南台(意见不同,)相互诉讼,难以定案,命王约负责审理。
王约到杭州,只用了二十天就理清了此案。
大德十一年,仁宗自怀州(到京师),因安西王与左丞相阴谋叛乱,命令刑部审查惩治他们的罪行。
王约说:“按照法令的规定,犯有谋逆之罪的人不必施刑追问口供,可以直接处死。
”监察御史上奏说通州仓库中的三万石大米,因漏雨而受潮。
王约认为这一定是仓米在长期积存中被湿气蒸潮的结果,经过检验,这些受潮的仓米还能够食用,于是就免除了管库官吏的罪。
有一位姓王的京城人。
在江南任职时去世,留下一个遗腹子,由他的女儿抚养。
这个遗腹子十六岁时,就上告他姐姐隐匿了若干家产,有关部门限令其姐在短期内交出这笔财产。
王约看了案牍之后说:“把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养育成人,并且使王氏没有断绝子嗣,他姐姐对他有很多的恩泽。
假使其姐果然要吞占家产,难道还会把他抚养到现在吗!”改变了以前的判决而申斥了这个诬告其姐的人。
有一位姓柴的人起初因没有子嗣,过继张姓的孩子为自己的子嗣,后来姓柴的人生了儿子,姓张的养子就出家为僧了,但柴氏的亲子又夭折了,那个出家为僧的养子就上诉要求继承柴氏的家产,皇帝下诏令王约审理此案。
王约责问说:“你已出家为僧人.就应该继承你师父的衣钵,又为何来要求继承柴氏的产业呢?”那个僧人无话可答,于是将柴氏家产判归柴氏族中应该继承的人。
至大二年正
月,上武宗皇帝的尊号,以及册封皇后,凡是有关典礼的仪式,都是由王约按照典制负责总定。
仁宗因为他所办的各种事务都能遵循法规,非常高兴,曾当面赐给王约犀带,他坚决辞谢;又赐给他从江南所搜
集来的图书,他也拒绝。
一天,仁宗在西园观看角抵戏,有旨取缯帛等物赏赐给演戏的人。
王约入园,远远看见去取赏赐的人,便问道:“你来做什么?”于是仁宗立刻取消了赏赐。
又有一次仁宗想看俳戏,
诸事都已准备就绪而王约来到,立即命令取消娱乐,他被仁宗尊敬和礼遇就到这种程度。
延祐二年,命令王约巡行燕南山东道。
王约到达卫辉,有一个人因殴打自己的母亲而被逮捕拘押,他的母亲流着眼泪来为他讲情,诉说老妾只有这一个儿子,若被处死则一门绝嗣。
王约根据她的爱子之情,打了他一百杖就释放了他。
天历元年,文宗登帝位,王约入宫朝贺,皇帝在大明殿赐宴,非常高兴地慰劳问候他。
至顺四年二月己酉去世,终年八十二岁。
《元史·王约传》
5、《元史·张养浩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元史·张养浩传》原文及翻译元史
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①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
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
游京师,献书于平章②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乃荐入御史台。
一
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
”
及为丞相椽,选授堂邑县尹。
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
首毁淫祠③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
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
”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
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
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
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
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
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④,悉以印记
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
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
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
每一念至,即抚膺痛苦,遂得痰不起,卒年六十。
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元史·张养浩传》)
【注】①楮(chǔ)币:元代发行的一种纸币。
②平章:平章政事,元代官职,中书省高官。
③淫祠:在正神(谷神、土神等)以外滥设的神祠,如供奉“狐仙”“蛇妖”等的祠堂。
④缗;成串的钱。
译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
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
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