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警务实战技能模拟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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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警务实战技能模拟教学研究”
教学实验实施方案
备注:拟从边防九队抽调10名学员配合教学,时间定为每天下午14:00-17:00,此期间边防九队无课。

教学试验具体实施方案
时间:11月1日
地点:边九教室
理论辅导:
边防警务实战技能及战术训练的理念界定
进入21世纪的中国社会治安形势出现新的动向,暴力化违法犯罪日趋严重,危及着社会治安的稳定,同时也威胁着战斗在边境执法一线的广大边防警察的生命安全。

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指战员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边境社会治安中因公伤亡呈逐年增多趋势,已经成为当前影响边防工作和边防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了更为有效地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尽量避免边防警察在执勤执法活动中的伤亡,我们作为边防战术教学单位,不得不向自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该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来教学?怎样才能让学员学会对付越来越残暴的犯罪分子,同时确保自身的安全?于是我们提出了边防警务实战技能及战术训练这个理念。

一、对边防警务实战的理念界定
边防警务
边防警务实战
边防警务实战训练
边防警务实战技能及战术训练
边防警务即边防警察业务或称公安边防业务。

实战是一种对抗形式。

边防警务实战是指边防警察执法活动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边防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行使自身职责和权力(强制权)时,同执法对象(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的一种对抗形式;即,边防警察执法人员同抗拒边防警察的执法工作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发生武力冲突的一种对抗形式。

也有部分教员认为:边防警务实战,是指边防警察以强制手段与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对抗或者准备有可能发生对抗的一种执法活动。

强制手段,是指边防警察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对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人身采取的直接强制行为。

它包括采用各种手段对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实施的直接打击、控制和约束。

边防警察执法中行使的强制权主要有:
武器及警械的使用权;强行带离现场权、强行驱散权;盘查权、约束权、强制传唤权、强制拘留权;拘传权、拘留权、逮捕权、搜查权等。

职务行为,是指边防警察以特定身份,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职责的一种执法行为。

边防警察在进行巡逻、盘查、搜查或面对任何人物时,都有可能要面对直接或间接的危险,以及潜在的危险。

因此,边防警察随时都应做好准备,如有需要,随时进行自我防卫,并使用适当程度的武力控制对方。

依据边防警察执法的现状看,容易发生武力对抗、冲突的执
法情境,即实战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按照对抗的特点看,通常有四类
第一是敌暗我明,即对方的暴力抗拒处于暗处,而边防警察却处在明处未发现。

如:巡逻盘查。

边防警察盘查的对象是一个由于伏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在边防警察的整个盘查过程中,他一直在寻机攻击边防警察,而边防警察一直未能发现或未能找出破绽确定他的疑点,此时边防警察的危险性高。

例如:
1、巡逻过程中的袭警处置
在街上,边防警察应保持一定的警惕性,任何突发情况都可能发生,导致边防警察的受伤,甚至致死,所以边防警察不仅要学习如何面对无法预测的抗拒行为,以及袭警攻击的发生,而且重要的是要学会使用武力,懂得如何使用适当程度的武力以控制面对的情况。

2、盘查时的对抗处置(如:当场盘查、留置盘查)
盘查分:对人的盘问、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对车内人的盘问、对车辆及车内物的检查。

3、搜查中的对抗处置(如:对人搜查、对场所房屋搜查、对车辆搜查)
第二是敌暗我暗,即边防警察未暴露身份而秘密观察寻找犯罪嫌疑人,而对方也未发现边防警察。

双方都是处于武力的待发状态。

一有火花碰发的机会,就有可能爆发一场激烈的生死战。

例如:设伏行动。

第三是敌明我明,即边防警察和违法犯罪行为人都处在明处,双方的对抗程度可能是缓慢相对的,也可能是激烈对峙的。

1、行政拘留、看守、押解中的对抗冲突处置
2、刑事的拘传、拘留、逮捕中的抗拒处置
3、对人群的管理(如:秩序维持、驱散、带离、逮捕)
4、暴力现场处置(如:纠纷、斗殴、家庭暴力、暴力伤害、暴力犯罪、酒鬼等特殊对象)
5、要地、要物、要人的护卫(抢银行、暗杀)
6、缉捕(常规缉捕、特殊缉捕)追捕堵截
第四是敌明我暗,即在边防警察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对方未发现边防警察,对方可能是处在警觉的放松状态,也可能是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但不管怎么样,边防警察是弓上的待箭。

例如:秘密逮捕。

(二)按照对抗的缓急程度看,通常有四类
第一是缓而急处,即对方抗拒所造成的威胁紧迫性不急,但需要立即控制的。

在某些实际情况中,抗拒已经着手实施,形成了威胁,但威胁的强度还未全部发挥出来,但实际中需要立即控制,以免事态的发展,造成被动。

第二是急而急处,即对方的抗拒给边防警察造成了很紧迫的威胁,武力手段的动用是出于不得已的情况下,快速出击。

第三是缓而缓处,即抗拒尚处在潜在的状态下,武力手段也只能是边防警察在高度戒备中的的一种准备。

第四是急而缓处,即抗拒行为已经出现,但边防警察有控制它的时间,武力手段是出于必要的情况下,逐渐逐层动用。

二、对边防警务技能的理念界定
动作是身体部位发生的位置变化;技术是完成动作的方法;技能是完成动作的能力;――通常技术是合理有效地完成动作的方法,它是人体通过练习而获得的。

按照运动训练理论说:技能是按一定技术要求完成动作的能力。

人体通过练习非自动化的完成动作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已掌握技术的前提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也有人将技能视为动作本身。

认为技能是人体通过练习而巩固下来的、近乎自动化了的
动作系统。

技能是动作构成的,是一系列按连锁反应方式进行的动作联合,经过多次练习达到完善化和自动化程度时,技能便最终形成了。

因此,技能是个体顺利完成技术动作的能力,人体技术是一连串的、有机结合的动作。

当技术形成了牢固的动力定型,达到娴熟运用自如的程度时,也就是动作达到了自动化程度时,就形成了技巧。

技能训练就是培养人体能够熟练、连贯、自然、习惯而有效地完成一连串动作技术的能力。

技能的生理机制是条件反射的“动力定型”形成过程。

但技能的形成是有条件的,尽管技能是在练习中形成的,但并非所有的练习都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所以训练要有针对性、科学性。

通过练习通过练习
—→人体通过练习,→并具备了完成动作的
能力
动作是身体各部分之间发生相对位置的变化(的结果)。

骨骼——杠杆;关节——枢纽;肌肉——动力。

动作的要素由七个要素组成:
身体姿势、动作轨迹、动作时间、动作速度、动作力量、动作速率、动作节奏。

技术是一种客观的可视体;它由技术基础、技术环节、技术细节三个方面组成。

技术基础:一定的顺序、路线、节奏等要素。

技术环节:技术基础中的小单位。

技术细节:完成动作时,不影响技术结构的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细微技术。

技能是人顺利地完成技术动作的个性心理特征。

边防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要求掌握的技能内容共六种,主要有:
(一)强制手段类
2、警械技能
圈腕上铐活套警戒姿势
挑腕上铐基本技术上铐基本技术常用捆绑方法戳
举手上铐手腕捆绑劈
背手上铐手臂捆绑别
倒地上铐挡
3、搜身带离
抓臂带离
折腕带离
别臂带离
折腕抓肘带离
别臂带离
抓领带离
别臂带离
别铐带离
4、手枪技能
据枪概略瞄准
瞄准
击发扣压扳机(二)联络手段类
明白、不明白女性手枪
肃静、集合男性霰弹枪
赶快、来人质步枪
上、掩护我嫌疑人自动武器
下来、进入狙击手弹药
左转弯、右转弯指挥官催泪弹
(三)救护手段类
三、对边防实战战术的理念界定
让我们看一看战术的起源:
战术作为对抗和斗争的行动方式和方法,最初应该说起源于人类为了生存而与自然之物作斗争的活动中,特别是在人类以狩猎为生的时期,在人类与野兽的对抗之中为了捕获那些赖以维持生存的动物和躲避那些凶猛野兽的攻击,人类运用自己高于其他动物的智慧,创造出了具有特殊意义和作用的行动方式和方法。

同许多动物相比,人类是行动缓慢的动物,为此人类只有依靠集体合作,才能潜捕追寻、发现和堵截动物。

狩猎活动需要语言有意识地作出计划和安排,集结成伙需要制作特殊的武器。

因此,人类就开始使用语言,开始用一些由可变单位组织的句子相互提醒,协调动作,从而使大家能在这集体活动中齐心协力而捕获住动物并将它杀死。

集体活动产生了分工合作,由此开始了配合行动。

为了捕获各种不同的动物,人类就必须采用不同的行动方式和方法,或者是个人行动,或者是集体配合。

这些行动方式和方法由个体经验总结逐步发展为群体斗争的模式,并以生活教育的形式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这些特定的行动方式和方法便成为战术的雏形。

当人类社会劳动出现剩余产品时,一部分人为了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而出现了阶级和产生了战争。

战争的产生使得人们把原先用于人与兽之间进行对抗的行动方式和方法运用到了人与人的对抗之中,这样便产生了军事意义上的战术行动。

同样随着国家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作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暴力工具的警
察组织也就产生了。

在漫漫的人类历史长河中,国家之间的频繁战争,国内的武力冲突,使得战术的形式和内容日益丰富起来。

警察是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力量。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使用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行政力量。

为了执行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力,警察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武装暴力、行政强制力和特殊手段来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从而确保自身任务的执行和职责的履行。

边防警察也是如此。

因此,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即确保自身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而同时又能完成执法任务,是目前公安边防部队研究的热门。

完成任务的方式和方法,也即战术,应该是,也必须是边防警察教学训练机构所关注的重点。

《军语》说:战术是战斗的方法。

以前在公安边防部队普遍认为,边防战术是边防警察执法战斗的方法。

我们现在认为:边防战术是对抗的方法,只要存在对抗性,必然有战术(制服、获胜)。

而边防实战战术则是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行动时的一种方法(和方式)——是一种处置对抗行动的方式和方法。

也就是说:是边防警察在对抗的行动中行使强制权,使用强制手段(或武力手段)的方法。

它的过程可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行动之前————行动之中————行动之后。

对边防实战战术的进一步理解:
可以说,边防实战战术是边防警察执法中对暴力抗拒的防止和控制,以及主动地使用强制手段的方式和方法。

它是随边防警察的产生而产生,这是边防警察职业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

那么,如何理解边防实战战术呢?
边防实战战术是指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行动中,运用一定的强制手段(或称武力手段),合法、安全、合理而有效地完成执法任务的方式和方法。

这里所谓的执行职务行动既包括边防警察以强制手段与执法对象直接发生对抗的实战行动,也包括有可能发生对抗的执法活动。

所谓的强制手段是指是边防警察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对违法犯罪行为人所采取的语言控制、徒手控制、使用警械(包括其它可用于攻防的器械工具)和使用武器的制服措施。

它是边防警察防暴制暴的基本手段。

对于边防实战战术的理解应抓住四个要点:
第一、边防实战战术的合法性。

边防实战战术是在边防警察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执法任务的过程中使用的。

边防警察执行职务是执法行为,执法活动必须是依法而动,绝对不允许出现违法现象,这是人民边防警察行使权力的法律上的要求。

所以边防警察所执行的行动都是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行动的战术运用必然也是依法而用。

第二、边防实战战术的安全性。

边防实战战术是指导边防警察进行实战的方式和方法,它的重点是保证边防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中的安全。

边防警察的执法行为是具有强烈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的行为,必然或多或少地遭到执法对象不同程度抵抗。

目前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化,边防警察执行职务中,遭受抗拒、袭击的暴力冲突越来越多,因此,边防警察执法的首要问题是执法的安全问题,人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谈何执法。

边防实战战术是一种保证边防警察安全执行职务的策略方法。

它可以使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做到如何防止和制止执法对象对自身的暴力攻击;使自己能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危险情形,对危险点(潜在危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将可能面临的险情作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及化解,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一旦冲突发生,边防警察也具备良好的基本体能和心理素质,也能运用有效的手段予以制服。

然而警务实战的环境决定着战术,而实战的情形同样决定策略,所以边防实战战术不是安全的绝对保证,它仅仅是一个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的保险方法。

第三、边防实战战术的合理性。

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许多情况的处置,任务的完成,即使是合法,但往往也是不易操作,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手段的使用的时机、程度等问题,不光是要合法的问题,还要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来处理,例如,进村抓捕嫌疑人,结果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拦、围攻,甚至殴打边防警察,造成边防警察的人身伤害。

如果单从法律角度,边防警察可以使用致命的武力手段,但实际的结果会怎样呢?那么既不能伤害无辜的群众、又要完成缉捕的任务,同时还要保证边防警察自身的安全,这就是战术运用的合理性问题了。

第四、边防实战战术的有效性。

行动既合法,也安全,却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这样的战术也不是好战术。

边防警察执法的目的是完成任务,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边防实战战术的有效性体现在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将投入减少到最小,绝对避免无谓的人身伤亡。

除了法律上的合法、人的生命安全,从强制手段使用的强度上、耗费的时间、财力及警力上,最为合理地使用、安排而完成执法任务,这是行动战术有效性的体现。

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边境地区违法犯罪就没有边防警察,没有暴力的对抗,就没有警务实战,也就是说:没有边防实战战术。

我们说,边防实战战术的起源与军事战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应该看到,边防实战战术的发展和演变所遵循的仍然是一条与众不同的特殊轨迹,这条轨迹的走向,完全是由警务行动本身的发展和变化所决定的。

通常战术除了是一种方法,它还有多种相对的表现形式:
一种方法(如:入门的方法);
一种方式(如:广场老朋友式的秘捕);
一个程序(如:盘查的程序);
一个策略(嫌疑车辆的盘查、入门发现嫌疑人举枪对着你,你怎么办);
一个谋略等。

为此,我们对边防实战战术的理解是:边防实战战术是边防警察行使强制手段的方法(或方式、程序、行动的谋略、策略)。

边防警务实战战术所要掌握的战术内容共有五种,主要有:
(一)动作类
1、观察:隐蔽观察扫视快速观察;
2、移动(运动方法):伪装行进静肃行进跃进卧倒与起立低姿匍匐行进策身匍匐行进快速躲闪
3、地形\掩蔽物:利用墙体利用门窗利用路沿、花坛、喷水池利用土坎、坑、沟渠利用树木、电线杆、邮筒、垃圾箱、消防栓利用小型车辆利用大型车辆
(二)盘查类
1、盘问:①地域:室外、车里、房间;
②对象:一般可疑的;
举报的;
协查、通报、通缉、追逃特征相符的;
犯罪现场可疑的
③人数:单、双、多
④人性:男、女、老、少
⑤状态:神态、精神、酒鬼、吸毒者、体位状态(尤其是手的位置)
⑥反抗:犯罪性质、空手、凶器、枪支、爆炸物、人质
2、检查:物品、证件、人身、车辆
(三)抓捕类
1、地域:室外、车里、室内
2、对象:明确、不明确
3、人数:单、双、多
4、人性:男、女、老、少
5、状态:精神、酒鬼、吸毒者、体位状态(站、坐、卧)
6、反抗:犯罪性质、空手、凶器、枪支、爆炸物、人质
7、方式:搜捕、诱捕、强突等。

四、技能与战术的关系:
对于个体来说,人的基本运动能力(体能)、技术完成的能力(技能)是战术的基础。

战术指导技术的运用,技术(包括动作)是战术的载体,战术通过技术和动作的完成,以及行动的实施来体现,智力(智慧)是战术灵魂。

行动者的观念、思想及意识是行动的的先决。

体力、智力
战术技术
五、边防学员技、战术训练
训练是培养能力。

边防警务实战训练是培养边防警察对付对抗、冲突的处置能力,主要也就是边防警察有效地使用强制手段(武力手段)的能力培养,它包含边防警察在行动前的尽可能有的准备,边防警察现场的自我保护、现场的防与控、现场的制止、打击等,以及行动后的必要处理等。

训练的目的:通过训练,主要是使边防警察具有实战的思想意识(法律、安全、程序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合法、合理、安全、有效地完成执法任务。

对边防战术教员的“四能”要求是:能做、能教、能用、能考
掌握技能的具体“四能”要求(训练的目标):
(一)能做,也就是能理解教材的内容,掌握动作要领,规范技术动作。

也就是六会(掌握六种技能):
1、徒手技能
2、警械技能
3、手枪技能
4、搜身带离
5、联络手段
6、救护手段
(二)能用((实际对抗中情况变化的综合运用(法律依据、加一理论))
(三)能教,达到六会。

(四)能考(做、教、用)
掌握战术的具体“四能”要求(训练的目标):
(一)能做,掌握基本的三个:战术原则、战术程序、法律依据。

1、基础动作
2、盘查
3、车辆查控
4、建筑物搜索
5、抓捕嫌疑人
(二)能用(情况变化的综合运用)
(三)能教,达到六会。

(四)能考(做、教、用)
教学试验一:理论讲解剖析法
盘查基础理论
时间:11月2日
地点:边九教室
课目:盘查基础理论
目的:通过学习。

使受训者掌握盘查的基础理论和一般程序,提高其执行盘查行动和组织盘查训练的能力。

内容:一、概念:
二、盘查的法律依据:
三、盘查嫌疑人行动的特点:
四、盘查嫌疑人的程序:
五、对盘问中几种情况的处置:
六、盘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概念:
盘查是指边防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对可能具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执勤执法活动。

二、盘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的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进行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留有盘问记录。

对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三、盘查嫌疑人行动的特点:
1、较强的目的性;
2、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
3、嫌疑人的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

四、盘查嫌疑人的程序:
(一)辨别、判断
1、身份可疑的人;
2、行为可疑的人;
3、体貌和表情可疑的人;
4、携带物品可疑的人;
5、带有明显犯罪迹象的人;
6、其他异常可疑的人。

(二)告知
1、注意语气
2、注意用语
(三)人、物分离
(四)盘问
站位形式:侧应、前后、三角、弧形
盘问技巧:“十看十对”:
看证件对姓名看面貌对年龄
看举止对职业看原籍对口音
看言行对学历看衣着对身份
看物品对来由看同伴对关系
看去向对方位看神情对心态
(五)检查
1、证件检查:获取、核实、警戒
2、人身检查:(略)
3、物品检查:一看、二听、三闻、四轻解。

(六)结束后的工作
1、对经过盘查排除嫌疑的,应当立即归还证件、物品,礼貌放行,并做好解释工作;
2、对经过盘查不能排除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将其带回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继续留置盘问。

五、对盘问中几种情况的处置:
(一)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
1、心态冷静、不卑不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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