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规则心得感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惩戒规则心得感想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中小学校园的教育惩戒制定了具体规定。
这一规则旨在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根据规则,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它并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根据规则,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
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同时,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规则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第七条规定了学生在校园内不当行为的情况,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课堂秩序、吸烟、饮酒、打骂同学或老师、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学校及其教师应当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实施教育惩戒。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教师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规定了教师在日常管理中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增加额外任务、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教师实施这些措施后,应当适当地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规定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下,学校可实施的教育惩戒,包括由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公益服务任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限制参加外出集体活动等。
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第十条规定了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育惩戒措施,包括停课或停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教育场所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等。
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于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法定程序,配合家长和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规定了教师对于学生扰乱课堂或教育教学秩序的处理措施,包括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教学现场,并进行教育管理。
教师和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学生携带或使用违规物品或行为具有危险性的情况。
如果发现学生藏匿违法或危险物品,教师和学校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进行检查。
违规物品可以
暂扣并妥善保管,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体罚、间接伤害身心、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行为。
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及时表扬、鼓励改正错误的学生。
学校可以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的情况应及时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此受到处分或其他不利处理。
教师违反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应当接受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如果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并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学校和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形成合力,家
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