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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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6]37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4
【实施日期】200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
规划的通知
(铜政办〔2006〕37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二○○六年四月十日)
为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卫生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铜陵市区域卫生规划》,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农村卫生事业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全市农村居民健康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卫生资源总量、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截至2005年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87.7%;农村计划免疫规范接种率93.6%,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100%;血吸虫病居民感染率2.54%,已消灭丝虫病,基本消灭碘缺乏病和疟疾;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222.76/十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20.7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9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52.99%;婴儿死亡率7.23‰,孕产妇死亡率35.85/十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17‰;卫生行政许可符合率90%,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66.88%,卫生厕所普及率55.99%;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5.8岁(男73.32,女79.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县和市辖区参保率分别达85.71%和95.28%;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及农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短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较弱;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的防治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较低;三是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不灵活,乡村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医
疗质量安全隐患;四是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
二、“十一五”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全面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铜陵。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发展的原则。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与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协调。
适当提高发展目标,加快发展速度。
2.改革创新的原则。
通过改革和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
3.重点保障的原则。
优先发展和保证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4.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