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灵台”重修中的城市遗址区保护方法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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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灵台”重修中的城市遗址区保护方法与理念
崔陇鹏;张瑶;张天琪;蒋苑
【摘要】民国时期,甘肃灵台县对当地周灵台遗址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重修与保护,并对其过程进行详细的记载.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灵台重修历史文献的挖掘与分析,来
阐释民国时期灵台保护的过程与理念,提出应该重视遗址区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城市
整体环境的提升,增强该区域的人文活动与公众参与,并重视对先贤人文精神的传承.其理念对当代城市遗址区保护方法有着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期刊名称】《建筑与文化》
【年(卷),期】2015(000)006
【总页数】6页(P36-41)
【关键词】民国时期;“灵台”;城市遗址保护
【作者】崔陇鹏;张瑶;张天琪;蒋苑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乡规划学博士后流动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
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一.灵台的历史及其概况
“灵台”,相传是周文王时所建造的灵囿之台,是祭祀万物神灵的活动场所(图1)。
又《诗经·大雅·灵台》有论:“经始灵台,经之营之。
庶民攻之,不日成之。
经始
勿亟,庶民子来。
王在灵囿,麀鹿攸伏。
麀鹿濯濯,白鸟翯翯。
王在灵沼,於牣鱼
跃。
虡业维枞,贲鼓维镛。
于论鼓钟,于乐辟雍。
于论鼓钟,于乐辟雍。
鼍鼓逢逢,矇瞍奏公。
”其描述的便是周文王营建灵台,及在灵囿内游赏的盛况。
周文王之“灵台”包括灵囿、灵沼、辟雍三部分。
灵囿,即灵台所在的苑囿,其内麀鹿攸伏,天上白鸟高飞,内筑有灵台与灵沼,“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
“灵沼”,即灵囿中的池塘,其内鱼鳖成群。
“辟雍”,为整个园囿的主要建筑,用状若圆形玉璧的水体环隔而成。
“灵台”,峙立于园囿之中,被广袤的灵沼、灵囿环衬。
灵台据周《说文·至部》
有云:“台,观,四方而高者。
”又《诗·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
”唐初李泰《扩地志》有记载:“辟雍、灵沼,今悉无复去,惟灵台孤立,高二丈,周回一百二十步也。
”
1.周灵台引自: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勅修陕西通志·古迹卷》
关于灵台所在地点,历史上记载有二:其一,在宗周丰镐附近(西安市长安区西北部的沣河两岸)。
郑玄笺《灵台》云:“文王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
”杜预注《左传》云:“灵台在始平邻县” 。
王应麟《诗地理考》云:“《三辅黄图》:
‘在长安西北四十里,高二十丈,周四百二十步。
”《诗经·大雅·灵台》中亦对所
建灵台明言“经始”,严粱《诗缉》云:“经度而始为之,言创建也”(图2)。
其二,在甘肃东部有一古灵台,为周文王伐密须为祭天昭德、与民同乐所筑“灵台”,其县亦因灵台而名县称为灵台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所修《灵台县志·古迹》中有“古灵台”一条为:“古灵台,在县南关隍庙之前,传为文王伐密后
所筑。
历年虽久遗址。
县长乃协同营长社耀宗,为永久计,遂用砖砌石镶以期万古常新焉。
巅筑八卦亭,内供文王像,其下辟公园一所,颜曰‘灵台公园’,规模焕然一新,灵沼、灵囿亦宛然俱在。
”据2004年《灵台县志》记载:“民国十七年,驻军修建营房,夷平灵台故址,出土周代文物(祭器)数件,全部遗失”。
又“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重修灵台,广收国民党中央、省、县军政要人题字,刻
碑130余块” 。
2.民国时期的西安灵台照片,引自国家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前尘旧影,灵台故址(拍摄者,邓之诚,拍摄时间1928年)
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修灵台县志》中的城池图可见,灵台县城南临近城墙处有一台,曰“灵台”,略呈方形,占地面积较广,其西侧是商业区与市场,其北侧是体育馆、文庙、城隍庙、教育局等。
灵台县城南门外中轴线两侧有灵沼与灵囿,城东门外有灵囿乡,城西门外有灵沼乡(图3)。
据记载灵台坐北向南,台体用土夯筑。
晚清时期被毁,民国二十三年重建,台体分两层,顶建八卦亭,内塑周文王像。
1966年,灵台被视为“四旧”拆除。
又于1984年重建,台体分为三层,顶层大殿内塑有周文王像,两边墙壁上绘有大型壁画,再现了当年周文王讨伐密须国的场面;底部回廊为碑林,收录有古今政要名人的题辞、题匾。
3.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修灵台县志》城池图中的灵台遗址区
2.民国时期“灵台”的重修过程及其营建理念
灵台县之“灵台”,在民国十七年被挖掘重修,邑人从对城市遗产与遗址区保护的角度,对其进行修复与再利用,将其建设为“灵台公园”,其过程如下:
首先,当局者考证遗址的真伪及历史由来。
据民国《重修灵台县志》记载:“风景古迹名胜自为各国所不及。
惜代年湮,未加维护,殊为可慨,二十二年夏,余奉命来长灵台,遍查境内古迹风景,多系周秦汉唐所遗留,其最著者为灵台文王挂台。
民国十七年,被军民当局因修营房乃铲平之,并掘出周时祭器数事,惜尽遗失。
自此数千年伟大之古迹遂毁,弃不可复见,按灵台在周为密须国,诗载密人不恭敢拒大邦,故文王伐之乃为周有遂筑台曰:灵台。
今以地理及种种古迹,所证明此灵台确即文王经始之灵台。
”
其次,当局者发现灵台的“沼之与囿”亦在原地,故执政者复修灵台,宏其规制,壮其观瞻,“台建城关之中,面河而背山,囿沼在其侧,众山环拱,足为大观。
诚
望氛祲察灾祥时,观游节劳佚亲人民以德化育,无为而治之,国器也……今台已攻成,计高三丈八尺,建方三丈八尺,台之顶建立八卦亭,内供文王神像,囿沼在望,钟鼓悠然,河山如画,气象万千,举凡风景,古迹碑额,悉皆摄影编入灵台专辑中。
” 如图4、图5所示,修复后的灵台台基高大,四壁贴有大小碑石百余。
台
上建一古亭,登台而望,其前离山、苍山二山如天阙而立,灵囿与灵沼位于二山之前,清晰可见,其楼壮观瞻而培人文,宏规制而肃庄严,诚乃一邑之洋洋大观。
再次,台成以后,当局者整顿遗址环境,在台之四围圈地十余亩,筑以围墙加以保护,在方台之前又建钟鼓两楼,以符于乐鼓钟之义,又于台一侧建“鹤来亭”,并在原址修复沼与囿、并重修其台。
让人可以登台“望氛祲,察灾祥,时观游”。
后又通过人文活动来复兴灵台文化,将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相结合。
“国民政府暨各院部,并甘省府主席朱一民先生,与各省当局题赠匾额勒石刊碑久之,各省名人士子寄赠题字,惠然纷来,鸿文满台,俨如碑林,计大小碑石一百三十余。
”
次之,将城市建设与遗址保护相结合,并增加人文活动。
当局者将遗址区命名为:“灵台公园”,并在附近设民众教育馆、古物陈列所、图书馆、阅报室、俱乐部、动物园、茶园、体育场等建筑,合育教娱乐为一体,使得其成为化育百姓之所,并将民众活动聚集于此,使公园成为民众的公共活动空间,并在附近培以花石、莲池等,以美化环境。
故“当是时也,万人景仰,举城欢腾,皆不知其乐之。
”此外,
当局者还送二鹿于台右关庙中,养如家畜,并“听其所之”,而鹿常“喜依人袍角间,移饲灵台跳跃嬉戏”,可见当时其乐融融之景象。
当局者还在园内养鹿饲鸟,并设文王神像。
“台建之初,樵子于灵囿,获二鹿送养台右关庙中,听其所之,竟
如家畜,常喜依人袍角间,移饲灵台跳跃嬉戏,愈益纯训。
”最后,提升文化遗产的精神性价值。
古人在灵台畔建亭,以达到感怀周公、宣德教化的目的。
“然事无传者,虽美不彰,乃复偕诸士绅,建亭于台畔,曰:鹤来亭。
并于棲鹤处立石刻白
鹤鹿柏图,以志祯祥……登台四顾,自度不敏,忝长斯邦,日出而作,无利于民,尤觉此心惶愧无任,虽有台池鹤鹿,民其能我同乐哉。
怀古证今,追思文王爱民盛德。
”总之,民国时期的当局者在对灵台遗址区环境进行保护的同时,又提供百姓文化娱乐的场所,使得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很好的结合,此外,还“怀古证今”,追思“文王爱民盛德”之功,达到了化育百姓之功绩。
可见执政者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超越了单纯的物质保护,更重视对其所蕴含的人文精神的传承。
4.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修灵台县志》城池图中的灵台遗址
三.灵台重修对当代城市遗址区保护的启示
民国时期的灵台重修及其营建理念,有许多值得今人称道的地方,其对当代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亦具有借鉴意义。
其一,重视遗址区环境的整体保护及城市的“一时并兴”。
灵台在建成以后,当局者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整顿,在原址修复灵沼与灵囿,并通过营建钟楼、鼓楼及鹤来亭等以提升灵台整体氛围。
此外,当局者还将历史上与灵台有关的历史遗迹灵沼、灵囿等进行整体的保护与修建,更将城市建设与遗址保护相结合,如在灵台附近设民众教育馆、陈列所、图书馆、阅报室、茶园、体育场等建筑,使公园成为民众的公共活动空间,并在附近培以花石、莲池等,以美化环境。
因此,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必须结合城市的建设,使其达到“一时并兴”的目的。
所以,当代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对遗址的物质空间进行保护,还要通过规划等各种有效手段来保护和管理周边环境,追求古代城市遗址自身的文化内涵与周围景观的和谐一致。
其二,通过组织人文活动与提高公众参与来增强遗址区的活力。
如请名家政要撰写“大小碑石一百三十余”,送二鹿于台右关庙中,养如家畜,并“听其所之”,“虽有台池鹤鹿,民其能我同乐”,使得遗址区的整体环境品质得到提高,空间活力亦得到提升。
正如我国学者单霁翔所说:“对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及其背景
环境的综合改善必然要触及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与习惯,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
同时,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与当地人们生活息息相关。
其三,重视对先贤人文精神的传承。
灵台在保护修复时,非常注重遗产所蕴含的无形的文化价值与人文精神的传承,并将其作为地方的文化标识,使其得以发扬光大,如当局者设文王神像,追思“文王爱民盛德”之功的同时,教化民众,使得灵台因周文王而闻名,更因文王的爱民精神而得以善政。
可见,古人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物质保护范畴,而在于其是否能够传承先贤之德行,弘扬民族文化之道统;在与能否“深人寤想”,教化今人,这是古人保护地方文化遗产的最终
目的所在。
5.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修的灵台照片
四.结语
民国灵台的修复与遗产区的保护规划不仅仅是对城市文脉的一种延续,更彰显了地域的特色,重塑了当地的淳朴民风。
与此同时,其遗址区的范围遍及城野,是一种广义的遗址区概念,包含了遗址区本身与众多的衍生区域,将与文王有关的地区均进行整体治理,对提升城市地方特色与文化精神有着积极的作用。
当我们走出现代城市遗产保护的语境,从传统视野下看城市遗产区保护,会发现城市发展中的物质建设、精神建设、人文活动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正如刘易斯·芒福德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所述:“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化力为形,化能
量为文化,化死物为活生生的艺术造形,化生物繁衍为社会创新。
”而我们的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更应该“进求之于精神之地,毋徒拘于形式之间。
”使得物质建设、精神建设、人文活动可以协调发展,相互作用,这样才能使其成为“活生生的艺术”,并使得民众参与其中,真正的复兴城市文化与地方特色。
参考书目:
【相关文献】
1.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重修灵台县志》
2.十三经注琉,中华书局.1980年,第52页.
3.灵台县志,灵台县志编纂委员会,2004年,
4.单雾翔,关于大型古代城市遗址整体保护的思考.考古.[J].2006年05期
5.单霁翔,大型考古遗址公园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文物科学研究.[J].2010(01)
6.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