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和谐社区若干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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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和谐社区若干问题的建议
关于建设和谐社区若干问题的建议
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今年5月份,田家庵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主题,在相关街道和社区展开了深入调研,较系统地梳理了当前社区层面不和谐的主要问题,初步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建议如下。
一、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我区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居民自治、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目标,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为建设和谐社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逐步完善社区组织机构,建设管理有序的和谐社区。
进一步完善了区、街两级社区建设领导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分管、街居主办、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社区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科学合理划分了社区,将原121个居(村)委会调整优化为72个社居委。
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公开考试招聘了265名社居委工作人员、220名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和社区计划生育协理员。
社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一社区一支部”为目标,建立健全了社区党支部,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逐步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建设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根据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依托快速增长的经济实力,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社区建设。
全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到145平方米以上,72个社居委基本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社居委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进一步提高。
加快了社区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了违章搭建、旧城改造力度,新建了一批绿地和游园,整修改造了16条小街小巷和43座公厕,优化了社区居住环境。
3、逐步建立社区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完善的和谐社区。
全区建立了9个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52个服务站、62个社区再就业服务组织和10支自愿者服务队。
服务内容包括照顾孤寡老人、助残、
扶贫济困、治安巡逻、再就业服务和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
初步形成了保险、救助、帮困三个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人群服务的同时,面向全体居民的生活需要开展服务。
4、逐步建立公众参与体系,建设居民自治的和谐社区。
理顺了社居委换届选举后的各种社区组织关系,初步形成“党的领导、政府支持、专业服务、群众自治”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等制度。
完善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大力培养居民的自治参与意识,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成立了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成员单位代表组
成的社区议事委员会,真正实现了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5、逐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建立健全治安网络体系,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帮教小组等群防群治组织。
72个社区全面实施“社区阳光工程”,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
构建社区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在全市率先实施警务进社区战略,在全省率先实施“社区警灯闪烁工程”,增强了居民安全感。
积极实施创建“学习型社区”工程,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科普常识、卫生保健等各类知识讲座。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二、建设和谐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规划建设不够完整。
一是自然形成的老区和早期开发的小区由于缺乏规划以及在小区的后期管理上缺乏统筹安排,造成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普遍存在功能不齐备、基础设施不全或老化、物业管理混乱、环境和治安情况较差等问题;二是一些新建小区未能很好地执行和落实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标准,在规划中没有预先留出公共用房,或在建设中擅自更改规划,减少公共用房面积,制约了社区服务设施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是社居委办公和活动用房仍需改善,从调查情况
看,有相当一部分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尚未达到标准。
2、社居委自身建设仍待加强。
一是社居委工作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社居委工作人员的素质虽有明显提高,但其职业素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仍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社区发展要求;二是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有待加强。
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居委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如计生、再就业协理员、退管专管员)、街道部分职工组成,这些人员生活补助来源不同,工作上多头管理,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影响了社居委正常工作的开展;三是社居委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仍需提高,社区工作经费与实际工作需求差距较大,社区党组织没有活动经费来源,社居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社区工作人员报酬仍处于全区平均水平以下,仅占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左右,难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3、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一是社居委普遍存在行政化倾向,据不完全统计,社居委承担的行政性事务有46大项、100多项行政性事务,加上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统计、会议等,社居委所承担的任务异常繁重,社区开展服务的精力、财力、人力受到挤压,自我服务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二是社居委、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社居委因职责分工不明确,在经济利益、工作职责、服务设施使用上产生矛盾,导致关系不够协调,造成工作不落实以及相互推诿扯皮。
三是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共驻共建意识不够强,大量的社会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社区建设工作有“上热下冷”的现象。
三、构建和谐社区的对策建议
1、提高对建设和谐社区的认识。
要加大建设和谐社区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建设和谐社区的认识,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连接政府与居民的枢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对于加强基层管理、完善居民自治、推进城市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融入各类社会组织和利益群体的新机制,加强党对各类社区基层组织的领导与管理;二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党在社区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及时解决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紧缺问题,可以采取党费拨一点,财政拿一点,社区经济中补一点的办法增加活动经费,保证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3、完善社区投入机制。
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部门支持、有偿服务、社会资助的多元化社区投入机制。
一是财政投入。
适当增加社居委办公经费,同时要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办公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为社居委办公所用;二是争取资金。
社区要积极开展与部门挂钩结对活动,争取市、区有关部门的经费投入;三是自筹资金。
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房屋出租、有偿服务等形式发展经济,增加经费收入;四是争取社会赞助。
在开展公益性活动时,本着自愿的原则,接受社会和驻区
单位赞助,帮助社区开展公益性建设,以补充活动经费的不足。
同时积极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
4、理顺社区管理体制。
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居委的关系,逐步使政府部门与社区组织由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是建立社区准入制度,凡需进入社区的职能部门,必须经区长办公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方可进入。
对需要社区承担或协助完成的任务,应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驻区单位和社区互助共建制度,密切社区和驻区单位之间的关系;四是要正确处理好社居委与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尽快出台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居委各自职能,共同构建和谐小区。
5、改善社区基础设施。
一是建设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对无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或面积不达标的社区,要采取“财政投入、资源共享、结对帮扶、对口支援”等方式筹措资金帮助解决;二是加强新建小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和验收工作。
有关部门对新建小区的规划审批和验收
要严格把关,并邀请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审批和验收工作,对没有公共用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不予批准,对公共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合格的新建成小区不予验收;三是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功能。
合理安排区域内各类设施资源,加强敬老院、公共体育场、文化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工作,力争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6、强化社区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用人渠道。
通过面向社会招聘、机关干部下派挂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留用等多渠道选拔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二是建立培训制度。
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的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三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政治和物质待遇,建立工资收入自然增长机制,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保障政策,逐步缩小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差距。
对思想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政治上的关心和物质上的奖励;四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职责。
社区所有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由政府指定部门统一发放。
强化街道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由多头管理变为街道独立管理,确保社居委工作正常开展。
7、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一是建立社区信息化平台。
充分发挥社区网络、各类服务热线的优势,形成社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社区服务提供需求信息;二是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街道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和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积极组织、动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社区居民参加志愿者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建设的活力;三是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增强服务功能,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四是开展社会保障服务。
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促进青年人员的创业与就业。
加强老年人服务、帮困助残和青少年教育工作,使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和谐相处。
8、培育社区自治组织。
加快培育自治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化程度。
要加大社区中介组织培育的宣传、引导和扶持力度,重点加大对社区服务类、权益维护类、文娱活动类等中介组织的培育,并加强对非中介组织的引导和监管。
要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以组织化的方式参
与社区事务管理,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发育成长的引导和扶持,实现在服务中管理、管理中服务。
9、提升社区居民综合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精神文明创建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求实效。
运用社区学校等载体,从家庭、楼组、小区着手,通过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
教育、引导社区群众克服陋习,倡导文明,崇尚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
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营造宣传氛围,弘扬社会新风,树立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社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