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5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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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5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5.05.12
【实施日期】201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5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提高我省专利申请质量和发明专利数量,决定发放2015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请各地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筛选及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吉林省境内注册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在本省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1000.00元,同时对于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可给予重点支持。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补助资金仅限于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对于采用电子申请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优先补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的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该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一);
(二)专利权人基本信息表(附件二);
(三)专利权人发生变化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各单位汇总后还应提交一份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版资料。
如有必要可要求专利权人(申报单位)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五、申报方式和截止日期
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征集本辖区补助对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申报。
中省直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省属企业负责组织本单位补助项目,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申报。
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
报送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府政务大厅二楼专利代办处17号窗口邮编:130021
联系人:董海峰蔡晓宇李伟
联系电话:(0431)---82752929、 82760502
电子邮箱:21934375@
附件:1. 2015年度专利补助项目汇总表
2. 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3. 2015年度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
2015年度专利补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