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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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 背景
过期药品管理是保证药店经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患者利益的关键。
为了规范药店过期药品管理,提高药店服务水平,制定本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店对过期药品的采购、存储、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以减少患者因误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健康风险。
3. 责任部门
药店过期药品管理的责任由以下部门共同承担:
- 药店经营管理部门
- 药品采购部门
- 药房负责人
4. 过期药品采购管理
4.1 药店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标记出来,以便做相应处理。
4.2 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库存情况和销售需求,合理控制
药品采购数量,避免药品过期造成浪费。
4.3 采购过期药品的责任人应承担返货、退款等后续处理的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5. 过期药品存储管理
5.1 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存放区域,并定期检查清理,确保过
期药品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5.2 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过期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严格分开存放,并设立相应的标识,以避免出现误用情况。
6. 过期药品销毁管理
6.1 过期药品应由专门的环保公司进行销毁处理,确保药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6.2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通知环保公司进行过期药品的回收和销毁。
6.3 销毁后的过期药品应保存销毁凭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销毁情况。
7. 监督与检查
7.1 药店经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2 监管部门有权随时对药店的过期药品进行检查,并要求药店提供相应的记录和销毁凭证。
8. 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药店经营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9. 生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药店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