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下的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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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下的公安管理体制改
革研究
◎王枭
【摘要】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中,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
本文将对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公安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讨论公安管理体制的几点改革策略。
【关键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方向
前言: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国家政策落实的重要部门,公安机关的改革工作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2015 年2 月,党中央颁布《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其中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工作目标并预计于2020 年基本完成,从此拉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序幕。
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在整个改革中具有统领性地位,是公安全面改革的基础。
现有的公安管理体制存在诸多滞后,无法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也无法满足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运行的需要。
进行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是完成公安全面改革的首要任务。
一、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公安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体制、人员编制、权利配置、决策体制、警力编制、职能划分等,是公安机关分配权利、行使权利、开展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总和。
无论是从公安管理体制的内容看还是从其对于公安全面改革的意义来看,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都十分[来自]重要,需要严肃对待[1]。
二、公安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1、警力不足和警力流失问题
任何机构的运行都离不开人员的工作,公安机关发挥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同样需要广大民警的工作劳动。
我国目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警力还在不断流失,造成公安机关警力越来越紧张的局面。
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远超过正常的8小时工作时间。
由于警察的工作性质,哪里有治安问题就得出现在哪里,即使到了正常休息时间,也
要立即执行任务。
加班的现象比较严重,工作强度也远高于其他行业。
据统计从2010 年到2014 年期间,过度劳累猝死在岗位上的民警已经达到了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民警人数的一半。
二是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警察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具有危险性,工资却相对低于其他公务员。
而且警察职位提升较困难,个人发展速度缓慢。
三是警察公信力下降,常因没有处理民众的无理要求而遭受批评,甚至遭到媒体的片面评价,工作压力大,缺乏社会认同感[2]。
2、警力结构不合理
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应该把主要警力投入到治安管理、刑事管理工作。
但我国警力分配的现状是行政部门和后勤部门占用了大量警力,从事非治安性质的机关类工作,这无疑是对警力的浪费。
由于警力不足,基层公安部门大量使用辅警,造成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的下降。
3、警民矛盾日益突出
一些媒体报道过基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辱骂、殴打违法商贩的事件,不可否认这种现象的个别存在,但因此引发的民众对全体警察的仇视心理给警察的日常工作带来更大阻碍。
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群众集体围攻警察、或无端谩骂、侮辱警察的事件。
这种警民矛盾如果不能有效调和,警察就无法履行保护人民生民财产安全的职责[3]。
三、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策略
1、完善人事管理机制
全面提高人民警察的薪资待遇、福利待遇,完善警衔提升制度,对职位晋升作出合理规划,建立一套独立的警察人事管理制度。
对薪资待遇的调整可以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进行,增加岗位津贴、特殊津贴,特别是提高抚恤金,优化抚恤制度。
警察招录体制也要进行改革,按照职责分类,因地制宜地进行统一招录工作。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完善学警培养制度。
不因警力不足而降低招录标准,保证警察新鲜血液的质量。
规范辅警管理制度,大量使用辅警会造成公安机关整体办事效率下降的现象,但也不可否认辅警群体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应该完善辅[来自
]警的招录制度,保证辅警的整体素质有较高的水平,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明确辅警的职责。
同时也要给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力,让辅警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发挥更好的弥补作用[4]。
2、明确公安机关具体权责
目前我国对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造成公安部门事权过多,无法凸显出其专业性。
首先要明确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划分,避免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可以通过对《人民警察法》的修改完成事权划分。
其次是明确公安机关与平级部门的事权划分,制定权责清单,将可以由其他部门完成的工作从公安权责中划分出去,解放在其它机关部门浪费的大量警力,让大部分警力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责中去[5]。
3、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
调解警民矛盾、改善警民关系,要从规范警察的执法行为做起。
建立包括检查机关、社会、媒体、公众在内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警察执法过程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进行详细规定。
用从严治警确保警察的执法过程公正公开,杜绝权利滥用、贪污受贿、关系执法,重新树立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结语
人民警察是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是打击违法犯罪的战士、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为了让人民警察更好的实行权利责任、开展日常工作,公安部门应全力配合政府推行的深化公安全面改革活动。
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是公安全面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只针对目前公安部门面临的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希望对促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熊一新.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5,06:31-39.
[2] 陈占旭. 关于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 公安研究,2003,07:8-12.
[3] 程小白. 公安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及其改革路径[J]. 江西警察学院学
报,2014,04:5-7.
[4] 倪义福.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之价值取向[J]. 公安教育,2014,12:11-17.
[5] 薛道晗. 新时期公安管理改革路径研究[D]. 武汉大学,2004.
作者:
王枭,本科,北京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