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关于回收再利用废旧衣物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黑环发〔2015〕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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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关于回收再利用废旧衣物的建议》办理情况的
报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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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回收再利用废旧衣物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黑环发〔2015〕102号
莎燕副省长:
《于莎燕副省长在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第30号(信访专送件)〈关于回收再利用废旧衣物的建议〉上的批示》收悉。
我厅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及我厅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废旧衣物回收再利用现状
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2600万吨旧衣服被扔进垃圾桶,利用率不足1%。
按照一件衣物的平均寿命为3~4年计算,如果我国平均每年每人购置5~10件新衣物,每年每人遗弃1~3件旧衣物,我国13亿人口年产旧衣物将达到13亿~40亿件。
当前我国旧衣服回收再利用的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全国只有少数大城市和地区形成规模,集中度较低。
由于缺少捐赠渠道,政府没有专门机构负责,社区、企事业单位也多在特别时期才组织捐赠活动。
目前虽然有一些NGO致力于此,但实际了解的人并不多。
同时,对于衣服的特殊要求也增加了捐赠的难度。
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通常需要的都是冬季服装,如羽绒服、棉袄、大衣等御寒服装,淘汰率更高的夏季衣服往往不在募集范围之内。
国内目前尚缺乏对旧衣服回收循环利用的法律政策,旧衣服没有被纳入再生资源之列。
由于没有旧衣服回收的相关标准和具体条例,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都没有专门出台针对旧衣服的管理政策,实际生活中产生了旧衣回收的灰色地带。
例如媒体常曝光的黑心棉等事件,就是有些不法商贩,将一些旧衣服私自加工后再出售,卫生问题非常严重。
这些情况在我省也都存在。
上海、深圳、杭州、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在市区内投放大量“绿色环保旧衣服回收箱”,接收市民的废旧衣物。
由相关部门委托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公益团体,将废旧衣物进行分类整理,符合条件的衣物交给城市慈善机构,统一进行清洗消毒后捐赠给灾区或贫困地区。
同时对一些过旧的、没有穿用价值的衣物按照面料进行二次分类,然后送往回收工厂进行加工再利用。
其中棉、麻、毛、混纺和化纤面料经过剪切、漂白、染色等加工流程,可以变成其他纺织品再利用,既可以制成牛仔裤,又可用于制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还可以制成养路布、菜棚保暖棉、车用隔热用布等。
一些鞋、包等皮革制品可以提供给回收企业加工成再生皮革材料进行循环再利用。
另外,通过在财政、税收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大力扶持废旧衣物回收再利用企业发展。
二、废旧衣物回收再利用的方法途径
目前,废旧衣物回收再利用方法主要有:物理回收、化学回收和能量回收。
(1)物理回收是用机械辅助分解或粉碎纺织品,不破坏高聚物的化学结构,不改变其组成,通过将其收集、分类、净化、干燥、添加必要的助剂进行加工处理,然后重新用于织物的生产。
物理回收常用于单组分的天然纤维或合成纤维,如废旧的毛纤维的回收和聚酯纤维的回收。
但对于混纺纤维,因分类比较困难,使得其适用性相对较差。
物理回收利用技术要求高,分类困难,前处理应用的机器设备多,成本高,回收工艺复杂。
(2)化学回收是用化学方法处理废旧纺织品,将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类的废旧纺织品中高分子聚合物解聚分解和重新聚合抽丝,得到单体,再利用这些单体制造新的纤维。
化学回收不适用于天然纤维。
因为天然纤维的成分复杂,几乎无法分类回收。
而对于合成纤维,可采用化学回收,但化学回收工艺相当复杂,且要添加许多化学溶剂以及化学物质,使得回收成本相应提高而难于适用。
(3)能量回收是将废旧纺织品中热值较高的化学纤维通过焚烧转化为热量,用于火力发电,对于那些不能再循环利用的废旧纺织品适合采用此方法。
废旧纺织品经过回收分类和处理加工后,一般可得到以下几类产品:
(1)再加工纤维织物。
回收的毛纤维一般长度较长,可以直接纺纱织成粗纺面料或编织毛衣裤,由这种废毛生产的粗纺呢或毛衣裤其质量并不比原毛生产的逊色,对于纤维长度较长的再生毛纤维也可掺入其他好纤维使用,采用环锭纺或转杯纺、摩擦纺和平行纺等纺纱机均可,所纺纱线可用于制作家居面料、工业用织布、过滤材料及各种毛毯、面料、服装衬里等。
(2)再加工纤维非织造布。
这是纤维回收再利用的最广泛的领域,主要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各生活领域,由于非织造布生产工艺流程短、成本低且对原材料的适应性好,因而纺织废料用于非织造布的加工正在逐步扩大,对于一些化纤短纤维可以加工成针刺毡等无纺布用作汽车中的隔音网、车座的衬里、地毯等,也可做家具业的装饰用品、土木工业的土工布,过滤产品等等。
(3)再加工纤维填絮料。
对于一些质量较差的、长度较短的再生纤维经过适当处理可做填絮料使用。
如隔热、隔音层的材料,也可做运动场上聚酯泡沫塑料垫内的填充物。
(4)再生纤维素纤维。
回收的废棉可以用作粘胶纤维的原料。
三、进一步加强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根据《城市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的规定,废旧衣物属于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弃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建议相关部门结
合我省实际,开展我省废旧衣物回收的试点工作,同时开展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鼓励废旧衣物回收再利用的科学研究,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保障。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省环保厅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处置。
我厅将按照职分工,积极配合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会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在宣传过程中,我们会强调垃圾综合利用对于挽救耕地、减少污染、节约地球资源的意义。
配合有关部门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教育,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资料,促使人们切实实施垃圾分类。
动员社会爱心企业捐献废旧衣物回收箱,捐赠小礼品等,使废垃圾分类、旧衣物回收落到实处。
在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运行同时,我厅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使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7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