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内容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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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平,男,高级工程师。
1983年毕业于广东石油学校项目管理专业。
现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科技信息处,从事工程造价和经
济评价工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100083。
E-mail:cxping@
文章编号:1004-2970(2018)03-0038-05
陈晓平*1 陈涛2 白泉3 张海涛4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2.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炼化分公司;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陈晓平等.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内容与计算. 石油规划设计,2018,29(3):38~42
摘要 在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中,建设用地费占项目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合理
确定和有效控制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工作实际,指出了建设用地费依据内容和计算方法,可以为今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
关键词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依据;内容;计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F407.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2970.2018.03.011
近年来,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占项目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由过去占建设投资的5%~10%上升到15%~20%,在经济发达地区占比达到25%左右,一线城市甚至达到40%左右,因此,做好建设用地费估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设用地费依据、内容和计算方法,以提高投资估算和概算的准确性,满足投资主管部门对规划阶段、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深度要求,以及项目业主在实施工程中控制投资的需要。
1 建设用地费内容
建设用地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应支付的各类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使用性质不同,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又分为永久用地费和临时用地费两部分。
永久用地是指长输天然气管道生产经营存续期间一直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站场、阀室、维抢修队等设施用地。
永久用地费包括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开垦费、征用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契税和其他费用。
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建筑物、构筑物、鱼塘、大棚等田间附属设施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
临时用地是指长输天然气管道施工建设期间占用的土地,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堆管场地、废渣堆放场地等临时用地,其使用年限与建设期一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临时用地费包括临时占地补偿费、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费、青苗补偿费、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费、耕地占用税,以及长输天然气管道穿越现有交通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水利设施(包括河流、沟渠)、地下管道、地下光(电)缆等相关设施和林区、保护区(包括动物、植物、水源)等
的赔偿费用。
长输天然气管道点多、面广、线长,沿线涉及不同用途、不同性质、不同地区的土地。
不同的建设用地,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均不相同。
计算建设用地费时,首先要划分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的土地属性、等级和地区类别。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涉及的主要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 建设用地工程量计算
2.1 永久用地工程量计算
长输天然气管道永久用地包括站场(含放空区)、阀室(含放空区)、维抢修队用地等,其工程量要严格控制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范围内(详情见表1~表5),具体工程量可按照设计文件提出的工程量确定。
2.2 临时用地工程量计算
长输天然气管道临时用地包括管道施工作业带占地、施工便道占地、堆管场用地、渣场堆放用地,以及定向钻和顶管施工作业占地等。
表1 不加压首站用地指标
*
规模 用地面积/m2
DN<300 6 000
300≤DN<500 8 000
500≤DN<800 12 000
800≤DN<1 000 16 000
1 000≤DN<1 300 21 000
1 300≤DN<1 500 30 000
放空区(或火炬) 400
*管道输送压力≤12 MPa,年输量≤300×108 m3。
不加压
首站用地指标不包括放空管用地
表2 加压首站、中间压气站用地指标
*
规模 用地面积/
m2
每增减1台压缩机
用地面积增减值/m2
DN<300 18 000 2 000 300≤DN<500 20 000 2 000
500≤DN<800 22 000 2 500
800≤DN<1 000 31 000 2 500
1 000≤DN<1 300 59 000 5 000
1 300≤DN<1 500 75 000 8 000
放空区(或火炬) 400
*管道输送压力≤12 MPa,年输量≤300×108m3。
加压输气首站和 中间压气站只考虑2台机组(占地尺寸按进口机组考虑),功率 为15~30 MW;每增减1台机组,站场用地增减相应的面积。
用 地指标不包括放空管用地
表3 末站、分输站用地指标
*
规模
用地面积/
m2
每增减1路分
输用地面积增
减值/m2
设置加热设
施用地面积
增加值/m2 DN<300 5 000 1 000 800 300≤DN<500 6 000 1 000 800
500≤DN<800 8 000 1 500 1 200
800≤DN<1 000 10 000 1 500 1 200
1 000≤DN<1 300 13 000
2 000 1 500
1 300≤DN<1 500 15 000
2 500 2 000
放空区(或火炬) 400
*管道输送压力≤12 MPa,年输量≤300×108 m3。
末站、分输站用 地指标仅指2路分输,每增减1路分输,站场用地增减相应面积。
末站、分输站用地指标不包括放空管用地
表4 阀室用地指标
*
规模
用地面积/
m2
采用太阳能等非外电设
施用地面积增加值/m2
DN<300 600 200
300≤DN<500 800 200
500≤DN<800 1 000 300
800≤DN<1 000 1 500 400
1 000≤DN<1 300
2 100 600
1 300≤DN<1 500
2 500 800
放空区(或火炬) 400
*管道输送压力≤12 MPa,年输量≤300×108 m3。
阀室用地指标
不包括放空管用地
表5 维抢修队用地指标
*
规模 用地面积/m2
DN<300 8 000
300≤DN<500 9 000
500≤DN<800 10 000
800≤DN<1 000 11 500
1 000≤DN<1 300 13 000
1 300≤DN<1 500 15 000
*管道输送压力≤12MPa,年输量≤300×108m3。
以上指标
仅指维抢修队,不包括维抢修中心。
维修队用地指标在此
基础之上折减20%
2.2.1 管道施工作业带占地计算
管道施工作业带占地计算公式为:
M
L
S⨯
=(1)式中:M——临时用地长度,m,为简化计算,临时用地长度=管线长度-定向钻长度-隧道长度;L——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m。
一般地段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0.1
1
+
+
+
+
+
=Z
D
y
B
C
L
m
(2)
A
h
B
C⨯
⨯
=
1
(3)
i
h
B
B/
2
2
1
+
=(4)
K
D
B
m
+
=
2
(5)
式中:C——土堆宽度,m;
1
B——管沟上口宽,m;
2
B——管沟底宽,m;
m
D——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的厚度),m;Z——施工作业侧宽度,m,根据管径大小及作业方式等因素,取值范
402018年5月陈晓平等: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内容与计算第29卷 第3期
围为8~14 m;h——管沟深度,m;A——土质调节系数,根据现场土质情况一般取 1.5~2;i——坡度,i=tana,a——管沟开挖放坡角度,度;K——沟底加宽余量,m;y——安全间距,m,按下表取值:
土壤类别 干燥硬实土 潮湿软土
安全距离/m ≥1.0 ≥1.5
穿越水田和小型沟渠等地段,施工作业带宽度可在一般地段基础上增加2 m。
为了集约用地,穿越林区、经济林、菜地、公路等地段,施工作业带宽度可在一般地段基础上减少2 m。
2.2.2 其他占地计算
施工便道占地、堆管场用地、渣场堆放用地和施工作业占地按照设计文件提出的工程量计算。
3 永久建设用地费计算依据和方法
3.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有偿使用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和《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两种。
采用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根据规定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见表6。
表6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
等别 1 2 3 4 5 6 78 910 11 12 131415标准/
(元·m-2)
140 120 100 80 64 56 4842 3428 24 20 161410 *建设用地土地等别执行《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的规定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范围,其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无需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
3.2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林地(包括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等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林地),缴纳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总和最高不得超过林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征收耕地的50%,即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
征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般不计取安置补助费。
征用荒山、荒坡,不计取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额度标准可按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规定计算。
3.3 青苗补偿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短期作物青苗(如水稻、麦子、玉米、高粱等农作物),其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青苗(如果林、经济林),其补偿费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一般不超过土地年产值的5倍。
青苗补偿费的额度计算具体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
3.4 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建筑物、构筑物、鱼塘、大棚等田间附属设施,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的赔偿。
地上附着物赔偿费额度计算具体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的评估确定。
3.5 耕地(林地、草原)开垦费(植被恢复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目前,大多数地方采用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的做法,通过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向不能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先补后占”和“占补平衡”的地区,进行易地有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
征用耕地开垦费一是按照本地区近期补充耕地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二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
第29卷 第3期石 油 规 划 设 计2018年5月 41
市规定的耕地开垦费标准计算。
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般按加收40%~50%计算。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征用林地(包括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等商品林林地和生态公益林林地)的,根据国家《森林法》规定,需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为: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征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此标准2倍征收。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征用草原的,根据《草原法》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规定,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草原植被恢复费额度计算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需交纳该项费用。
3.6 耕地占用税
计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乘以税额计算。
征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需比照耕地交纳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根据占用的土地类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的规定确定。
3.7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指为了稳定菜地面积,保证城市居民吃菜,加强菜地开发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征用城市郊区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的集体所有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征地手续时,向建设用地单位收取的用于开发、补充、建设新菜地的专项费用。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额度计算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3.8 契税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契税的计税按销售价格计算,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按照土地收益定价。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范围,当前其用地采用划拨方式,无需缴纳契税。
3.9 其他费用
计算依据是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以及近期同类工程实际数据。
其他费用包括土地预审登记及征地管理费、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办理土地征用等技术服务费。
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规定,征地管理费现已取消。
实际工作中,其他费用可按前述部分费用之和的3%~5%估算。
4 临时建设用地费计算方法和依据
4.1 土地补偿费
计算依据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 m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禁止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上述规定,客观上限制了对管道中心线左右各5 m范围内土地的利用、规划与发展,影响了深耕植物(如林地、果园地等)的种植,计算临时土地补偿费可分为管道中心线左右各5 m范围内和5 m 范围外两个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如水稻、麦子等粮食种植地),可按一个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多数地方规定临时占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该土地临时使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与临时使用年限的乘积数计算;临时使用建设用地的,按当地国有土地年租金与临时使用年限的乘积数计算;临时使用未利用地的,按邻近其他耕地补偿标准的50%补偿;临时占用经济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该土地临时使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可适当提高土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额度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22018年5月陈晓平等: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用地费内容与计算第29卷 第3期
的标准执行,或按同类工程近期实际数据计算。
4.2 青苗补偿费
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同永久用地费中的青苗补偿费。
4.3 耕地占用税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恢复耕地原状的,实行先征后返,因此耕地占用税无需计算。
4.4 土地复垦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根据规定,长输天然气管道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需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时,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委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按照批准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目前,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可自行组织复垦,或委托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土地复垦费按照批准的复垦方案计算,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复垦费规定标准计算。
对于临时占用林地和草原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或草原植被恢复费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同永久用地费中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或草原植被恢复费。
4.5 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内容、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同永久用地费中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4.6 穿越现有设施赔偿费
计算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赔偿标准参考近期同类工程实际数据确定。
1)穿越交通设施赔偿费。
穿越县道赔偿5万~10万元/处;穿越乡村公路赔偿1万~2万元/处。
穿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可提高赔偿额度。
2)穿越水利设施赔偿费。
大型河流穿越赔偿费为20万~30万元/处;中型河流沟渠穿越赔偿费为5万~10万元/处;小型河流沟渠穿越赔偿费为1万 ~2万元/处。
3)保护区穿越赔偿费。
省、市级一般保护区赔偿费为50万~100万元/处,国家级和省、市级特级保护区可提高赔偿额度。
4)穿越地下管道、地下光(电)缆赔偿费。
地下光缆、地下管道穿越赔偿费为1万~2万元/处,穿越国防军事光缆可提高赔偿额度。
收稿日期:2017-12-01
编辑:谷风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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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涉及海洋地球物理勘探、海洋钻井、船舶运输、井筒技术、海洋石油工程技术研究、海洋石油装备技术研究及生产制造等。
服务区域覆盖中国、俄罗斯、美国、巴西、南非、韩国、意大利等国家,以及北冰洋、墨西哥湾、加勒比海等众多海域。
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起步较晚,目前,拥有移动式平台16座、船舶25艘,钢结构加工产能达5.8×104 t。
但是,装备配置和研发能力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深层次的海洋石油钻采装备试验手段,基本上没有能够适应海洋深水高端领域的基础试验条件,如,水下测试设备、监控设备、疲劳试验及振动测试分析设备等[3],因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将深水油气勘探开发纳入油气资源保障发展战略的同时,应积极利用现有平台扩大与国际专业公司的合作,通过不断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着力推进创新机制和专业人才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4.3 盘活资产,提升管理水平
近两年,受国际油价低迷影响,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持续不景气。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充分发挥海洋工程装备基地现有的区位和人才优势,引进资金和技术,研究合资、合作方式,盘活资产,重视科技合作,与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联合、继而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抓住有利契机,精心组织实施,提高深水技术能力,拓展深水发展空间,在合理控制投资和成本的同时,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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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现状与发展趋势[J].油气藏评价与开发,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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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方向[J].石油机械,2014,42(3):33-37.
收稿日期:2017-09-25
编辑:谷风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