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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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
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筵席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 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 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上述税种中的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
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税和 契税,1996年以前由财政机关的农税部门征收 管理,1996年财政部农税管理机构划归国家税 务总局领导,部分省市机构相应划转,这些税
种就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但部分省市仍由 财政机关负责征收。
(二)按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三)按税收的计税标准分类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五)按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志分类
税率为5%
0
2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
税率为10%
25
3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
税率为15%
125
4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税率为20%
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税率为25%
375 1375
6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税率为30%
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 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 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从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 率调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 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 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上 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 务。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 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 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除另有规定外,都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 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 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 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年度内个人投 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 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 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应税所得项目与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
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 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所得。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 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 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 取得情况,一律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 率为3%~45%。见表5-1所示。
第一章纳税基本知识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
(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依据这种分类方式大致可将税收分为五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
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
➢ 第四次修正:2007年6月29日 授权国务院调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 第五次修正:2007年12月29日 再次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 第六次修正:2011年6月30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
此次税改的主要内容
☺ 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 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 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 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 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 税义务人。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 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大体上可分 为三种:
✓ (1)分类所得税制,又称为个别所得税制,它是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 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课征。 (2)综合所得税制,又称为一般所得税制,它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不 同性质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加总求和不分类别,扣除法定减免和项目 的数额,就其余额按统一的累进税率征收。 (3)混合所得税制,它是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结 合。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 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 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按税 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 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股息、红利,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 利。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 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 利。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 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 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 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 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的超额累进税率,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 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 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 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 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 殊性。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 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稿酬所得,适 用比例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故其实际税率为14%。
税率 税率为3% 税率为10% 税率为20% 税率为25% 税率为30% 税率为35% 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元)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 举例:张三为一企业员工,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本 次税改后,每月可少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现应纳税额=(5000-2000)*15%-125=325元 调整后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 每月可少缴纳325-45=28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 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 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 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 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 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 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 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二节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规定和征收办法的总称,它规定了国家
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 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 等项目,而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是税法的三个最基本构 成要素。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 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 稿酬所得。
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 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 专有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 即版权,是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 的专有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 为20%。
3375
7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8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
税率为40%
9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00000元
税率为45%
6375 10375 15375
调整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 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 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 5%降为3%
☺ 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 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现行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 第一次制订以来,已修订了五次。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通 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第 六次启动了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个税免 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 并将现行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 至7级并于2011年9月1日实施。
➢ 第一次修正:1993年10月31日
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的法律规定“三法合一”
➢ 第二次修正:1999年8月30日
恢复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 第三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
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赋予年所得超过12 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义务以及赋予扣缴义务人全 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二节应税所得项目与税率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个人所得税法》中列举的应税所得项目共有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税率 税率为3% 税率为10% 税率为20% 税率为25% 税率为30% 税率为35% 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元)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 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 得的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 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 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的税率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所得税率相同。
调整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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