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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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大执法
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19.07.09
•【字号】黑应急办发〔2019〕112号
•【施行日期】2019.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进
展情况的通报
黑应急办发〔2019〕112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5月份以来,各市(地)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执法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制度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取得积极进展。

现将阶段性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落实。

各市(地)把安全生产“大执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力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专班组织推进,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为“大执法”活动有序推进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哈尔滨市分别召开政府和应急系统两个层面的动员部署会和推进落实会。

佳木斯市委主要领导、鸡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开展
“大执法”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目前,全省13个市(地)全部制定出台“大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市(地)、县(市、区)两级公告执法企业3921家,均建立市(地)、县(市、区)执法检查及企业自检查自查3级隐患台帐。

(二)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执法实效。

各地坚持“严”字当头,结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两个“百日会战”,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执法”工作。

截止6月底统计,全省各级共检查企业1004家,发现隐患和问题2891项,停产整顿企业2家,依法取缔关闭企业3家,罚款49.06万元,曝光企业15家。

哈尔滨市道外区查处一处违法储存110个氧气、乙炔、丙烷、二氧化碳钢瓶和29个液化气罐的危险化学品库房,对现场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10天。

鸡西市组成4个督查检查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16个领域开展全方位督查检查,实行每周一调度、一汇总、一通报。

黑河市嫩江县对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岩矿边坡滑移的重大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立即整改。

(三)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

各市(地)把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作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隐患的曝光力度。

目前,全省共曝光企业15家,形成强力震慑。

哈尔滨市对五常一处私自储存销售柴油的非法加油点、道外区一处私自非法储存7200余桶油漆的窝点和香坊区违章作业的和兴加油站等4家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

伊春市对信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光明家俱建材和鹿鸣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大兴安岭对十八站欧浦煤矿、城南加油站和加格达奇兴旺采石场等6家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推动力度不大。

有的单位报送阶段总结内容不真实、不全面,仅简单报送检查了多少家企业,发现多少隐患和问题,没有案
例支撑,总结中的数字与报表中的数字不符,有的单位甚至报送的数据不敢较真;根据统计,齐齐哈尔、黑河和绥化市尚未开展市级层面的执法检查;“大执法”活动开展以来,有的单位没有进行过一次处罚和曝光,暴露出个别单位还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工作部署不到位、态度不严肃、作风不务实、工作不严谨和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二)公告执法企业数量少,对执法范围和重点把握不准。

从市级公告企业数量看,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大执法”企业数量均达到50家以上,大兴安岭“大执法”企业数量也达到15家,但从上报统计大执法企业的数量看,个别市地仅报20家以下。

从公告执法范围看,有的公告42家执法企业,有22家为加油站,占总数的52.4%。

(三)信息报送数据不及时、不准确。

按要求在每周四前汇总阶段信息上报的市(地)仅有牡丹江、大庆、鸡西、七台河、黑河、绥化、大兴安岭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大执法”作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全力组织推进。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省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执法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全力推动“大执法”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对工作部署不力、组织不到位、成效不显著的市(地),省厅将在全省通报批评。

(二)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强化联合执法,深挖问题隐患,查到位、改到
位,坚决做到安全风险零容忍,确保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省厅已制定全省“大执法”督导检查方案,并将适时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全省“大执法”活动的督促指导。

各地要加大对本地“大执法”活动的督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和正反两方面典型,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各地每期要报送1至2个典型案例,对曝光的企业要注明企业名称,报送的总结和表格要经局领导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报。

省厅将适时总结、通报、转发和推广。

(四)强化监督,切实加大曝光力度。

各地要把强化监督作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公开曝光,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坚决做到谁不曝光就曝光谁,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附件:全省大执法检查企业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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