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kV SF6断路器技术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6kV六氟化硫瓷柱式交流高压断
路器
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
广西电网公司
年月
目录
1 总则
2 使用环境条件
3 技术参数和要求
4 试验
5 供货范围
6 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技术参数
7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8 运输、储存、安装、运行和维护规则
9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 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26kV瓷柱式六氟化硫交流高压断路器,它提出了该断路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的条款,除了用“宜”字表述的条款外,一律不接受低于本技术规范条款的差异。
不允许直接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而作为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和供方在投标时提出的“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条件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1984-2003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 7354-1987 局部放电测量
GB/T 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验导则
GB 4473-1996 交流高压断路器的合成试验
GB/T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 13540-1992 高压开关设备抗地震性能试验
DL/T593—200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IEC 62271-100:2001(IEC 60056的第五版) 高压交流断路器Q/GXD 126.01-2006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上述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文。
本技术规范出版时,所列标准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上述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标准之间有矛盾时,按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
提供的产品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 使用环境条件
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45 ℃
最低温度:-10 ℃
最大日温差: 25 K
平均温度:+22 ℃
日照强度: 0.1 W/cm2(风速0.5m/s)
2.2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2.3 最大风速: 35 m/s(离地面高10m处持续10min的平均最大风速)
2.4 环境湿度
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 地震烈度: 8 度
水平加速度: 0.25 g
垂直加速度: 0.125 g
2.6 覆冰厚度: 5 mm。
2.7 在二次系统中感应的电磁干扰的幅值不超过1.6kV。
3.技术参数和要求
3.1 基本条件
型式:户外,单柱单断口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电压: 126kV
额定电流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等技术参数见“供货范围”。
3.2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3s。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关合电流,且应等于2.5倍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数值。
3.3 额定绝缘水平见表1。
SF6断路器的SF6气体零表压时相对地及断口间5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1.3×126/√3 kV。
3.4 动作时间
3.4.1额定工作循环:O-0.3s-CO-180s-CO
3.4.2分闸时间:≤50 ms(宜,投标方给出上、下限)
3.4.3合闸时间:≤140 ms(宜,投标方给出上、下限)
3.4.4开断时间:≤60 ms(宜)
3.4.5合-分时间:≤60 ms,最好≤50 ms。
(宜,投标方给出可调范围)
由于断路器合-分时间加长时,对系统稳定性起着不利影响,而合-分时间过短又不利于断路器重合闸时第二个“分”的可靠开断能
力,因此合-分时间应该有个范围,制造厂应给出断路器合-分时间的上下限,并应在型式试验中验证断路器在规定的合-分时间下的额定短路开断能力,且试验中合-分时间不得超过产品技术条件中给出的规定值。
3.4.6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 0.3s
3.4.7分、合闸不同期性:合闸不大于5ms,分闸不大于3ms。
3.5 特定开断能力
(1)失步开断电流
开断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25%
工频恢复电压: 2.5×126/√3 kV
瞬态恢复电压: 1.67kV/μs
(2)开断近区故障
开断10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波阻抗450Ω
瞬态恢复电压:2.0kV/μs
此外,近区故障额定特性应考虑开断电流分别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90%和75%的情况。
对于自能灭弧室断路器,还应考虑6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近区故障试验。
近区故障额定特性(包括额定电源回路特性和额定线路特性)及由此额定特性计算瞬态恢复电压的方法应符合GB 1984中4.105 的规定。
(3)开断空载架空线路充电电流
灭弧室在最小压力、操动机构在最低电压下:
开断电流: 31.5 A
工频恢复电压:126/√3 kV
开断时不得发生重击穿。
(4)开断电缆充电电流
灭弧室在最小压力、操动机构在最低电压下:
开断电流: 140 A
开断时不得发生重击穿。
(5)开合空载变压器
工频恢复电压: 126/√3 kV
能够开断励磁电流: 0.5~15 A
操作过电压:≤2.5×√2×126/√3 kV
(6)具有并联开断能力
能够开断并列断路器,开断试验满足如下电流分配:
10%~90%
30%~70%
50%~50%
对每种电流分配进行试验3次;
恢复电压上升率: 2 kV/μs
两台断路器动作间隔:≤3 ms
工频恢复电压: 126/√3 kV
(7)开断发展性故障
能够开断10~280A感性电流或500A的容性电流到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恶性故障。
3.6结构与性能
断路器应在规定的各种工况下达到开断性能而不发生拒动或误动。
断路器应有SF6气体的取样阀和充气点。
应配备气体运行监测装置(如带压力指示的密度继电器)。
监测装置的管道配置相应的截止阀,以便于表计
气体止气阀,可保证用户校验时无需拆装压力表、密度继电器等。
设有一个SF
6
在不停电状态下补气或更换压力表或密度继电器。
气体密度继电器和压力显示装置宜结合在一起,应具有压力报警、闭锁输出接点,能在故障时报警及闭锁操作机构。
本体SF6气体密封部件采用双密封结构(如不等径双密封圈)。
3.7 无线电干扰
在1.1倍最高相电压时的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大于500μV,并在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3.8 噪音水平
距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直线距离2m、对地高1.5m处允许的噪音水平不大于90dB(A声级)。
3.9 绝缘介质
设备绝缘介质为SF6气体,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微水量:交接时(新设备):≤150μL/L(20℃时);运行中:≤300μL/L(20℃时)。
(2)含油量≤10(μg/g)
(3)年泄漏率<0.5%,补气间隔至少为10年以上。
密封压力系统的密封性能的工作寿命在20年以上。
制造厂应规定灭弧室内气体的最大和最小压力,断路器在此极限下应能按其额定值使用,并且应在此极限压力下整定合适的低气压和高气压闭锁装臵。
灭弧室内根据需要放臵吸收材料,以吸收水分等。
3.10 操动机构
3.10.1型式:弹簧
3.10.2电源:电源电压见供货范围。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80%~110%;频率波动范围48.5—51.5Hz(交流)。
3.10.3对储能操动的要求
储能操作的断路器,当操动机构储足能量时,应该能关合和开断它的额定短路电流。
如果制造厂规定了最大合闸和分闸时间,所测得的分闸和合闸时间不得超过此值。
除了在维修时的慢操作外,主触头只应该在传动机构的作用下以设计的方式运动。
当合闸装臵和/或分闸装臵失去能源或失去后重新施加能源时,不应该引起主触头合闸或分闸位臵的改变。
供弹簧储能的电动机及其电气辅助设备,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0%到110%之间,在额定频率下,应该能够正常工作。
断路器应能在关合额定短路关合电流的操作后立即分闸。
对弹簧操作机构的其它要求:
a)应在机构上装设显示弹簧储能状态的指示器及二次接点;
b)保证在断路器使用寿命期内,弹簧的力矩特性在额定操作循环条件下满足关合和开断断路器额定短路电流所要求的额定机械特性;弹簧应采取防腐措施。
c)弹簧机构应保证低温条件下的操作性能。
3.11对脱扣器操作的要求
脱扣器的操作极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3.11.1 合闸脱扣器
合闸脱扣器在合闸装臵的额定电源电压的80~110%范围内应能可靠动作。
当电源电压等于或小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合闸脱扣器不应动作。
3.11.2 分闸脱扣器
分闸脱扣器在分闸装臵的额定电源电压的65~110%(直流)范围内均应能可靠动作。
当电源电压等于或小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分闸脱扣器不应动作。
3.12 对控制和辅助设备的要求
3.12.1 一般要求
3.12.1.1 外壳
每台断路器配一台控制箱,用于放臵全部控制和辅助回路元器(部)件。
控制箱采用铸铝或厚度2mm及以上的不锈钢材料制成,控制箱均应能防寒、防热、防潮、放水、防尘和防止异物进入。
控制箱和机构箱防护等级满足IP54。
电缆入口处的门、盖板等应设计成在电缆正确安装后能达到同等的防护等级。
所有通风口的门应予以屏蔽或者其布臵能达到同等的防护等级。
控制箱的安放位臵应满足以下要求:a.满足设计标准、规范对距离的要求;b.正常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能满足设计标准、规范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防止雨水的侵入,箱体的门形结构应设计成为下图所示的形式:
开启门机构箱
图操作机构箱门形剖面图(纵向、横向)
3.12.1.2 电击防护
安装在断路器框架上的辅助和控制设备应对来自于主回路的破坏性放电予以防护。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接线,除了脱扣线圈、辅助触头等端子上长度较短的电线以外,应通过接地的金属隔板(例如金属管)或者绝缘材料制成的隔板(例如绝缘管)与主回路隔离。
3.12.1.3 火灾危害:
由于辅助和控制回路中存在火灾的危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以及即使在可预见的异常使用条件下发生误动作和故障时,均应减低火灾的可能性。
第一目标是防止带电部件产生火花。
第二目标是如果火灾或火花发生在内部,应限制火灾的危害。
制造厂要通过合理的回路设计和保护使得内部故障和过载条件下不会增加火灾危害。
制造厂应设计或选取额定容量值高于正常运行条件下所需要的额定值的元件,且其自燃特性应根据回路的最大故障容量决定。
应特别注意电阻器。
应对元件的总装和这些元件的相对布臵予以考虑,通过在他们周围提供足够的空间来散发过多的热量。
为了控制火灾的冲击,应采取预防措施。
使用的材料应足以耐受可能的燃烧和内部的热源。
应尽可能采用具有阻燃性能的材料。
3.12.2辅助和控制回路元件的要求
3.12.2.1 元件的选择
断路器设备中辅助和控制回路元件的性能应满足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及DL/T593中5.4.4条的规定。
为防止误碰引起误动,应采用内凹式按钮的继电器,继电器上必须有耐久性材料制作的中文标示的功能标识牌。
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隔热、加热、通风等)保证维持正确功能所需要的运行条件。
如果加热是设备正确功能的基本条件,应提供对加热回路的监控。
控制箱内应设有适当功率、交流220伏可长期投入且可自动和手动投切的加热器以防止产生有害的凝露,并提供过热保护,同时加热器应装设防护罩(温度较高足以灼伤皮肤时)。
加热器在额定电压下的功率应在制造厂规定值的±10%范围内。
连接点上极性的反转不应该损坏辅助和控制回路。
3.12.2.2 元件的安装
元件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3.12.2.3 可触及性
指示装臵应位于易被读取的位臵。
控制箱内元件的布臵应使得在安装、接线、维护和更换时能够触及的位臵。
3.12.2.4 标记
安装在控制箱内的元件应易于识别,且应与接线图和电路图的指示一致。
如果元件是插入式的,则元件和固定部分(元件插入的位臵)上应有确认标记。
3.12.3防跳跃功能
断路器应具有防跳跃性能。
3.12.4控制箱内设臵一个远方/就地切换开关。
3.12.5控制箱内应采用阻燃铜端子,并留有15%备用端子排,端子排适用于接2.5mm2导线。
控制箱内所有二次元件应设有明确的耐久性标示牌。
3.12.6 其它要求
1) 连接件应能承受断路器产生的应力,尤其是由于操作时的机
械力而产生的应力。
2) 辅助开关用作位臵指示器时,应指示断路器已处的静止状态的分闸或合闸的最终位臵。
3) 操动机构的各种线圈(电动机绕组和接触器线圈除外)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1min。
试验时用提高频率的方法将电压施加于线圈端钮上,或在被试线圈中感应以工频电压,但必须保证线圈温升不超过有关规定的数值。
4) 辅助开关:操动机构应装设18对(其中9对常开、9对常闭)供控制、信号及联动回路用的辅助触点,并能按需要更换。
辅助触点应能通过并切断的电流应不小于直流10A,导线(铜质)截面不得小于2.5mm2。
5) 断路器设备上的所有计量、辅助和控制元件及协作件都必须经由断路器制造厂校验合格和调整完善后方能装配出厂,制造厂应对这些元件的质量全面负责。
6)控制箱(机构箱)内应设照明装臵(如白炽照明灯)和一个AC220V、5A插座。
3.13 一次接线端子
断路器提供连接一次导线的板式端子,端子受力应满足:
垂直——1000N,纵向——1500N,横向——1000N。
静态安全系数不小于3.5,事故状态下安全系数不小于1.67。
断路器端子型式和尺寸应满足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次接线端子板的材质应是铝质。
3.14 接地
每相断路器及控制箱应装设有接触面积不小于360mm2的接地板极,并配有与接地线连接的接地螺栓,螺栓的直径不小于12mm。
操作机构箱门或控制箱门应配不小于8mm2接地过门多股铜线。
3.15 寿命
整台断路器正常使用年限30年。
机械寿命(连续操作不调整)5000次。
电气寿命(连续操作不调整):
开断10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20次;
开断5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80次;
开断100%额定持续电流≥2000次;
开断电流总和≥4000kA。
3.16 对位臵指示的要求
断路器设备应该有表示主回路触头位臵的清晰而可靠的指示。
分、合闸位臵指示器应装在操动机构外部直观、便于观察的位臵。
在就地操作时,应该能容易地核对位臵指示器的位臵。
在分闸、合闸位臵时,位臵指示器的颜色:合闸——红色,分闸——绿色。
合闸位臵应有标志,最好用字符“I”或“合”;分闸位臵应有标志,最好用字符“O”或“分”。
3.17 陶瓷绝缘子或套管外绝缘的爬电距离Lt(mm)不得小于用下述关系式确定的数值:
Lt=a×Lr×Ur×k
D
式中:a——爬电距离的应用系数,相对地绝缘a=1.0,断口绝缘a=1.15;
Lr——爬电比距,mm/kV,见供货范围;
Ur——额定电压,252kV;
k
D ——直径的校正系数,当平均直径D<300mm时,k
D
=1.0;当300mm
≤D≤500mm
时,k
D =1.1;当D>500mm时,k
D
=1.2。
3.18 断路器所有底、支架材料应为热镀锌钢板折弯制成(不能使用型钢)。
金属性安装支架由厂家配套提供。
支架的高度必须保证断路器支持瓷瓶的下端法兰对地或基础距离不小于2.5m。
3.19 铭牌
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应装设铭牌,铭牌应标有在有关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必要的信息,铭牌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臵应明显可见。
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铭牌应按表4的内容标明。
如果断路器设备由带有操动机构的几个单极组成,则每个单极均应装设铭牌。
对与断路器组成一体的操动机构,可以只用一个组合的铭牌。
铭牌和安装件应用耐腐蚀不锈钢或铝合金材料制成。
应提供SF6气体压力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操作机构的线圈应有参考标牌,使之能从制造厂获得全部数据。
3.20其它要求
(1) 同一型号的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统一,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有互换性。
⑵断路器的金属外壳应能防腐蚀。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金属部件应有可靠的防锈层或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直径12mm以下的螺栓、螺钉等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直径12mm及以上的螺栓宜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或应采用热镀锌。
⑶断路器的结构设计应使其便于检修,并应有供起吊用的吊钩或吊环。
(4) 制造厂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断路器操作时作用在基础上的操作力,并指明强度、固有频率等特性。
对断路器基础强度(包括抗震强度)所提的要求应与断路器的作用力相对应。
(5) 操动机构的免维护周期应不小于8年。
4 试验
4.1型式试验
4.1.1 概述
型式试验是为了验证所设计和制造的断路器产品及其操动机构和辅助设备的性能是否能够达到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型式试验应按现行标准进行。
型式试验报告必须有效。
4.1.2 应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
应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包括:
a)新产品;
b)转厂试制或异地生产的产品;
c)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和主要元部件作重要改变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
d)经常生产的产品,每隔8年进行一次,试验项目包括表5中项1 ~6。
4.1.3 型式试验项目
断路器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见表5。
各项型式试验项目均应按照GB1984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4.1.4 关于型式试验的其它要求
(1) 在进行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时,应将被试断路器的合-分时间调整为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额定合-分时间的最小值。
(2) 温升试验:断路器产品进行温升试验时,试验电流为产品的额定电流,温升值应有一定的裕度,裕度应至少为8~10K。
4.2 出厂试验
4.2.1 一般要求
出厂试验是为了发现产品所用材料和制造中的缺陷,它不应损伤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
出厂试验应该对每台成品进行检验,以确保每台产品与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相一致。
任一项出厂试验均可在现场进行。
断路器产品的出厂试验应分为对主要零部件的试验和对整台产品的试验两部分进行,并提供这两部分试验的试验报告。
4.2.2 出厂试验项目
4.2.2.1 对主要零部件的出厂试验应包括:
―——绝缘拉杆等
―这些零部件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均应满足各自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4.2.2.2 整台产品的出厂试验项目
断路器的出厂试验应在整体组装后进行,对整台产品的出厂试验项目见表6。
所有这些出厂试验项目均应按照GB1984第7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产品出厂必须附有合格的出厂试验报告。
4.3 现场交接试验
4.3.1概述
断路器安装完好并完成所有的连接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是为了确认断路器设备在经过运输、储存、现场安装和/或调整等过程后:
―——无损坏;
―——各个单元的兼容性;
―——正确的装配;
―——装配完整的断路器的正确特性。
4.3.2 试验项目及试验标准
现场交接试验按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XD 126.01-2006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参见附录A。
主要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标准见表7。
5 供货范围
5.1 供货成套要求
断路器本体(包括底架及附件);
操动机构及附件;
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后第一次投入运行的SF6绝缘气体量;
控制箱包括全部控制线路及辅助触点;
地脚螺栓;
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确保断路器正常工作的其它附件。
5.2供货要求见附件。
5.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3.1 备品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投标时提供清单。
5.3.2 专用工具
供方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投标时提供清单。
6 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技术参数
6.1 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而且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及产品型号使用证书等。
6.2 提供投标产品的下列技术参数
7 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进度
7.1 在签订合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4份(并提供CAD软盘):
7.1.1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臵与总重量、受风面积、运输尺寸和重量、控制箱位臵、电缆入口位臵、一次接线端子尺寸和材料及其它附件;
7.1.2基础图:应标明设备和其控制箱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臵
和尺寸、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
7.1.3电气原理图:应包括设备控制箱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
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臵或程序的概要操作说明;
7.1.4操动机构及控制箱与断路器间的相互接线图:应包括控制箱内全部端子情况,并标明电缆的识别编号及箱内设备的大致位臵;
7.15.5控制箱装配图;
7.1.6设备的绝缘气体及压缩空气管路图:应包括管路的尺寸、布臵和压力。
所有技术资料及图纸应以中文方式,并注明是用于XXXXXXX工程。
7.2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条款7.1中所述图纸外还应包括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和3套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
7.3 供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
8 运输、储存、安装、运行和维护规则
按照制造厂给出的说明书对断路器设备进行运输、储存和安装以及在使用中的运行和维修,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制造厂应提供断路器设备的运输、储存、安装、运行和维修说明书。
运输和储存说明书应在交货前的适当时间提供,而安装、运行和维修说明书最迟应在交货时提供。
本标准不可能详细地列出每种不同类型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修的全部规则,但下面给出的资料,对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8.1运输、储存和安装的条件
如果在运输、储存和安装时不能保证订货单中规定的使用条件(温度和湿度),制造厂应当在投标时提出,并在供货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