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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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思考
李昌龙;周焱
【摘要】农民工建设和美化了城市,但却并不享有城市居民的相关权利、福利.没有列入到城市的社会管理中,农民工非城市化的弊端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城市人口素质低下、生活质量难以提高;二是影响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三是有限资源的浪费;四是影响城市社会的稳定.所以,本文作者呼吁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农民工城市化.
【期刊名称】《科技和产业》
【年(卷),期】2010(010)011
【总页数】4页(P79-82)
【关键词】农民工;城市化;人口素质;农民工二代
【作者】李昌龙;周焱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合肥,23002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合肥,230022【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8
改革开发放以来,我国与工业化飞速前进相伴的是前所未有的城市化速度。

随着承接产业转移这一历史性机遇,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速度又将有一波新的飞跃,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大批农民从农村迁徙到城市,在30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迁徙。

据相关部门统计,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打工的农民人数不超过200万人,1984年全国登记的流动人口猛增到1 000多万,1995
年全国流动人口进一步增加到800万,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14 533万[1]。

据统计,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 52.6%,加
工制造业的 68.2%,建筑业的79.8%。

换言之,如果没有农民工,超过一半的饭店要
停业,近七成的生产厂家要关门,近八成的大楼建不起来!可以说,农民工已成为支撑
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总人口1 200多万,其中户籍居民只有171万,外来人口中80%是农民工。

深圳64%的税收靠制造业,而制造业里85%的员工是农民工。

可以说,
没有农民工,就没有深圳市的快速发展,没有这个群体的发展,就没有中国城市化的推进。

但是,尽管农民工在城市的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一支在承接产业
转移中不可忽视的生力军,但却并不享有城市的相关权利、福利。

没有列入到城市
的社会管理中,没有定居,没有市民待遇,目前,他们仍是城市社会的“边缘人”——
农民工。

他们是兼具农民与工人身份的劳动者,其特征是持农业户口但在城市工作,
同时还没有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务工所得为主要谋生手段。

中国的农民工
是计划经济时期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遗留物。

就目前来说,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
状况并不乐观,有学者曾用“半城市化”来描述他们在城市的生存状况,即一只脚跨
进了城市大门,而另一只脚还在原居住地。

由于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就不能过
上稳定、健康和有规律的家庭生活,由此带来的是自身发展、子女教育、父母赡养、家庭婚姻、未来养老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工把青春、健康贡献给城市,却把伤病、
年迈带回农村。

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来说,农民工的不断流动,既不利于城市管理
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更不利于就业队伍的稳定和技能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城
市产业结构调整,甚至阻碍着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提升。

“农民工”的长期存在对
中国人口素质的提高也将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农民工非城市化的
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管是否承认,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人口的一部分,但农民工这样一个庞大的并将不
断扩张的社会群体长期停留在半工半农、“半城市化”状态,既没有职业的归属感又难以获得专业技术的培训,既没有根的依恋又失去了“根”的约束,像候鸟一样在城市与农村迁徙,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会因缺少社会认同感难以得到提升,是提高中国人口整体素质的巨大障碍;其次,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是处于生育期的青壮年,这部份人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将长期影响中国的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与人口素质;再次,每个农民工个体都是一个个农村家庭的经济支柱,他们的经济收入、生存状态(即城市如何接纳他们)不仅影响他们自身,同时还影响着他们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意味着影响中国数亿人的生活质量。

从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农村人口向非农和城市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

按国际一般情况,城市化率应该高于非农就业比率。

目前中国非农人口就业比率为54.4%,城市化率43.9%。

事实上,我国实际的城镇化率更低。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具有半工半农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群体。

城市化进程实际上就是从事非农产业的非城市居民,逐步在城市定居的过程。

而大量农民工的存在却阻碍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的深刻内涵在于,它不是简单的城乡人口结构的转化,而是一种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结构的转化,是传统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向现代化劳动与生活方式转化,所以,人的发展始终是城市化最重要的目标。

在新的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思路中,中国应该反思现有城市化模式的缺陷,回到城市化原初的出发点,把人作为城市化的主要内容,走出一条健康的城市化之路来。

或者说城市化是指工业化过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地域空间上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将部分农业用地变为城镇用地的过程。

城市化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城市的发展壮大,人口由分散的农村向城市集中的社会进步过程。

它包括城市人口增加,农村人口相对减少,城市人口在国家总人口中比例的不断提高;城市数量的增
加和规模的扩大城市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的普及和扩大,农村逐步实现城市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

我国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城市化结构不平衡,城市土地开发基本呈外延平面式扩张影响城市化质量表现之二,是城市化见物不见人,只是一种空间距离的扩张,而忽略了人的因素和人的重要性。

中国的城市化虽然也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需要,但在表现形式上,更多搀杂了政府的意志,是一种政府有意识推动的过程,每年,各级政府都定有城市化率的指标,并将之纳入到干部考核体系中。

这虽然在客观上提升了政府对城市化水平重要性的认识,然而,也使得许多地方仅仅把城市化作为一项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去推,根据建设部门专家的数据,1991年—2000年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每年平均增加150多万亩,2001年在300万亩以
上,2002年上升到500万亩左右。

沿海各省市2010年的土地指标在2001年已经用完。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在1997年—2000年期间,平均每年建设占用耕地为270多万亩;而在2001年—2005年期间,该数量已增加至328万亩。

著名经济地理学家和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长陆大道提出,城市化“不能光看速度,而要看城市化的具体内涵。

城市化本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现在的倾向是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偏重于占用土地,而不是人口的城市化”,“在过去10年间,我国各类建设滥占耕地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冒进式城镇化导致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过度侵占了大量的优质耕地”[2]。

陆大道所提出的城市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其实并非因城市化本身而起,而是在城市化方式不当的情况下,由各种外在因素诱发。

实际上,如果农民流动到城市,农业用地应该增多而不是减少,城市化的好处本应是节约用地,也就是说,本来应该解决陆大道所提出的耕地问题。

关于城市化进程,比较中国的两个指标,非农业人口增长速度和建城区土地面积的增长速度,前一个是在人口意义上的城市化进程,后一个是在土地意义上的城市化进程。

比较的结果是,从全国来看,1990年至2006年期间,土地意义上的城市化进程,也就是建成区面积
的扩张速度平均每年是7.77%。

而非农业人口的增长速度平均每年是4.56%。


就是说,我国的城市面积扩张了,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却落后于土地的扩张速度。


这个过程中,土地的利用效率其实是在下降的。

再把这些数据分为东部、中部和西
部三个部分来分析。

东部还好,这两个数据之间的差距平均每年只有1.8%。

到了中部,差距就达到了2.9%。

而在西部,两者的差额居然相差达到了每年5.23%。

这说明,越往内地,城市化进程其实只是土地使用面积在扩张,非农业人口却没有相应增加。

“土地城市化”过份超前于“人口城市化”极大地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降低城市化
质量。

1)节假日民工潮造成交通资源的浪费,到21世纪初,中国的城市发展方针调整为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但大城市的发展态势却越来越强劲。

大城市发展快,面貌改变大,大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但是城市内部的贫富差异扩大,公共服务水平问题、住房问题、交通问题、环境问题等大量存在,新增长的城市人口(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却没有能力在城市定居下来,每逢节假日“回家”就成为亿万农民工必然的选择。

据统计,2009年全国铁路春运人数达1.92亿,公路春运人数达21.1亿。


民工“半城市化”的现状,使得中国每年1亿多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钟摆式移民”。

每年春节前后移动一次,造成世界上独特的“春运潮”,给国家和
社会资源带来巨大消耗。

2)城乡两边居住房屋的浪费,在城市用地扩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也在膨胀,呈现出“人口减少,用地增多”的“逆向扩张”怪现象。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的数据显
示,1996-2007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约1.2亿人,而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增加近130万亩,人均建设用地增加了34平方米。

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村资产大量闲置。

2010年《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川、皖、渝等劳务输出省市采访时发现,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一些家庭甚至是
举家外迁,其房子、土地长期闲置在农村。

在安徽宣城,从市区到该市20余公里外
的向阳镇,沿途多个村子,很多农房已经破落,大门上的铁锁也已锈迹斑斑,房前屋后的宅基地上甚至杂草丛生。

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蔴口村村民刘庆保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们村一共有1 500多人,但只有700多人在家,其余的人长年在外务工,家里的房子、宅基地都是长年空着。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安徽省沿淮地区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土地利用呈现出“利用效率低,空心村多,空闲地多”的“一低两多”特点。

以怀远、来安和霍邱三个县为例,空心村比例都超过了30%,自然村庄内的住宅松散凌乱,形成许多难以利用的空闲地。

[3]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国内不少城市陷入了土地承载力不足的困境。

以成都市为例,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以来,成都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轨道上,一大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迅速落地,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告紧。

据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的测算,按照成都市现在的发展速度,未来5年将用完成都市到2020年的用地指标。

3)子女入学入托高价赞助经济的浪费。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若在原籍老家就读,势必得不到较好的生活照顾和学业上的督促,若带到打工地的身边就读,既找不到愿意接收的学校,也付不起昂贵的赞助费。

农民工的子女大多为此而荒废了学业,外来工对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按道理说,他们也应该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这种成果不仅体现在他们劳动所得的收入,而且也应该包括他们作为当地居民的一种权利。

但是,由于户口制度的限制,很多地方在政策层面上难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农民工的子女几乎没有办法来到他们打工所在地上学,民工子弟学校至今尚以新闻的身份出现在报端。

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农民工二代犯罪率上升就不奇怪了
新生代农民工处境窘迫,既无农业生产技术又无农业生产资料,就业无门,有滑向犯罪的危险。

当前,“农民工二代”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2009
年1月至9月,某地共办理侦查提请批捕“农民工二代”涉嫌犯罪案件54人,占办
理案件人数的21.34%。

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侵财性和暴力性犯罪尤为突出。

在“农民工二代”犯罪案件中,侵犯财产犯罪最为突出。

二是冲动性、盲目性犯罪
较多。

“农民工二代”大都无正当职业,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少稳定经济来源,往往仅为谋取非法财产或者是一时感情冲动而实施违法犯罪。

三是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例较大。

因“农民工二代”缺少监管、法律知识淡薄等因素。

分析造成“农民工二代”犯罪案件增多的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心理因素。

“农民工二代”正处于身心发展定型的人生阶段,对自身行为的认知
和控制能力普遍不高。

他们希望改变弱势地位,希望快捷积累财富并进入主流社会,
而社会贫富差距及城乡落差扩大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在不良心理因素的
刺激下,容易诱发犯意,致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2)教育因素。

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的缺失导致“农民工二代”文化素质偏低,法制
观念淡薄,精神空虚。

3)利益因素。

当前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普遍存在,就业歧视、经
常性的克扣拖欠工资、超强度的加班作业、恶劣的工作及住宿条件甚至无理解雇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农民工和“农民工二代”作为城市中最不稳定、最容易失业的劳动者,一旦失去赖以谋生的工作,面临生存的压力时,就有可能丧失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4)政策因素。

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政策下,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但不是城市资源、利益的享有者,在教育、就业、医疗、保险等许多公民权益事务方面与城市居民严
重不对等。

农民工“第二代”群体,对农村没有归属和依存感,对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的愿望更加强烈,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仍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难以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

农民工城市化进程实际上就是从事非农产业的非城市居民,逐步在城市定居的过程。

其目标就是要把大多数的农民转变为市民。

城市化就是把农民转为市民的过程,而
这个“变”一定是要保证这些人:在城市有稳定的就业,有稳定的收入;有相对固定的住房;同时还要保障他们与城市原居民没有任何差别的社会保障和政治权利,而不是
转变成现在的农民工,更不是转变成城市贫民。

为此,政府应该创造机会和条件,让已经在城市务工多年的农民工完全地实现城市化,并设置赋予农民工以平等的城市居民待遇的制度和政策,包括没有歧视的户籍制度、城市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政治参与制度等,与此同时,农民工退出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

加快农民工的城市化进程,以实现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相一致。


快农民工的城市化进程,不仅是农民工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是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安全等问
题促进实现人口自身发展协调的需要。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

农村人口、农业生产者逐步减少是众多国家的
普遍现象。

发达国家中的美国农业人口比例为2.4%,加拿大为 2.8%,法国为 3.2%,
英国为 1.9%,德国为2.8%。

日本农村人口已经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1 150万
减少到330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890万减少到220万,日本农村居民只占总
人口3%左右。

我国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实施,农业人口也在
逐年减少,200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4.9%,城镇人口5.9亿,比1997年亚洲金融危
机时分别增长13个百分点和2亿人,年均以2000万人的速度递增。

但是在我国统计为5.9亿的城镇人口中,还有1.6亿是农业户籍人口(农民工),占到了城镇人口的27%[4],这一部分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只有重视这一问题,我们作决策才不
会走弯路。

本文的观点就是呼吁各级政府,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农民工城市化。

【相关文献】
[1]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0-03-19)[2010-06-20].国家统计局网站.
[2]张立.陆大道上书国务院直陈城市化“大跃进”隐忧[N].南方周末,2006-07-13.
[3]侯大伟杨玉华.中国城市土地承载近极限农地大量闲置[EB/OL].(2010-01-11)[2010-06-21].新华网-经济参考报.
[4]李清华.对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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