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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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
晏恒尹枚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广州510520)国企改革是中国长达30多年的经济改革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从放权让利,扩大国企经营自主权,到国企进行出售或股份制改造,再到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国企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
这三十几年的国企改革取得了相当成效,就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8月,我国公有企业净资产总额高达30.8万亿(金融行业除外),并给国家创造了大量税收,彻底改变原来依靠国家补贴救助的状况,并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企大企业集团。
但在近十年余的发展过程中国企自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越发突出:垄断经营、政企不分、管理腐败、效率低下、社会责任感不强等;特别是由于市场机会的不均等,国企的发展挤压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国进民退”现象显现。
制度性问题严重阻碍国企的发展,也阻碍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进程。
十八大召开以来,要求进行新一轮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明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其中的重头戏就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厘清混合所有制的性质,正视国企改革中已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构建起混合所有制的支撑体系,才能深化对公有企业的产权改造,实现“国民共进”,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混合所有制是不同性质的资本相容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
混合所有制是个较为抽象的概念,也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我们通过了解混合所有制的定义、国企混合所有制类型以及股份制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它的认识。
(一)混合所有制界定
关于混合所有制的定义,很多国内学者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我对南开大学朱光华教授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 新定位、新亮点》中对混合所有制的提法较为认同,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混合所有制在宏观层面上指的是多种社会所有制的并存,而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就是混合所有制;在微观层面上指的是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即企业包含不同的所有制成分,企业资本属于不同所有制主体。
国企改革中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就是基于微观的角度,对国企的产权进行变革,将非公有制成分的资本引入到国企中去,让国企不再是单一的公有制成分,而是包含外国资本、私营资本等非公有制成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国企混合所有制类型及性质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不仅仅是将不同所有制成分的资本简单相容,还包括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协作而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企吸收国外资本形成的中外合资企业的形式;(2)国企吸收私营企业资本形成的企业;(3)国企吸收个体资本形成的企业;(4)国企吸收几种不同非公有制资本形成的企业。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是产权制度改革,也是国企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改革后的企业将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成为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
(三)股份制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体的最好工具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一种有效的资本组织形式。
国企改革中的混合所有制形式,需要将非公有制资本引入到国企中去,即将不同所有制成分的资本在国企中组织起来,股份制就是当前最好的工具,它能将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相容,并建立起与之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独立经营,走上现代管理经营的道路,国资也可以通过管理“股权资本”的形式,使公有资本保质增效。
总之,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
它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经济,又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行为,是适应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
二、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形式已经实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可说是“喜忧参半”。
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也产生过许多问题。
中共中央这次会议再次提出允许更多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公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企业员工持股,具有极大的实现意义。
(一)有助于实现公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和需求互补
公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优势和劣势。
公有企业资本雄厚、资源充足、人才济济、技术先进,但管理僵化、创新力不足;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创新力强、效率高,预算约束强,但资金资源欠缺、技术较落后。
国企和民企资本有机结合,可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发挥出组合正效益。
公有经济所分布的主要是我国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先导性产业、国民经济
命脉产业涉及人民生产生活保障的产业等,这些产业的发展大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纯依
靠公有经济、公有企业的自我积累来支撑这种扩张需求,或者依靠一定的财政支持或政策性融资来支撑是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的。
在财政进一步向公共职能转变,以及强调公有经济收益要有适当比例上缴由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要求下,公有经济所控制的产业要实现快速扩张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资金紧张局面。
而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社会资金是非常充足的,民间的投资热情高和投资能力强,他们热切地寻求着有良好成长空间和盈利机会的投资领域。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能有效配置社会资本,既解决了国企发展中的资金难题,也为民营资本和其他资本找到了发展出路,实现了双方的需求互补。
(二)有利于解决公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矛盾,形成发展合力
以往社会上普遍认为存在着产业准入的“玻璃门”现象,公有经济控制的行业一般不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公有经济放掉的行业才是民营经济的天地。
由此,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公有经济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壮大重点产业的能量,限制了公有经济领导力、影响力、控制力的增强和发挥。
另一方面也使得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和发展空间大受限制,也引发了社会有关非国民待遇的争论。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可以有效地打破所谓的“玻璃门”现象,公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就不再是一种各自划分势力范围的“圈地运动”,不再是彼此排斥的关系,而是成为互为发展空间、发展机会的合作关系。
(三)有助于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机会均等、规则公正、资源自由流动、企业自由组合。
积极发展相互合作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使得各个所有制经济充分借助市场机制的平台和渠道,在相互竞争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机会。
民营资本可以更为自由地进入传统的公有经济控制的领域,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机会均等、规则公正的原则。
而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代替以往的管“人和事”,随着公有经济资本化的加强,其发展同样需要机会均等和规则公正,同样需要更为广阔的进入领域。
因此,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仅是为民营资本打开了通道,同样也是为公有资本打开了通道,使得双方各自掌握的资本和资源可以更为充分地做到自由流动、自由组合。
同时,这也有助于整个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统一性的形成,改变公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为政、市场割裂的局面,有助于市场机制更为充分地发挥调节作用。
(四)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让中国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
2012年中国三大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第一产业10.09%、第二产业45.31%、第三产业为44.6%,2013年第三产业上升为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但这样的产业结构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第一产业仍没形成产业化经营,第二产业产能过剩、生产效率低下、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第三产业比重相比发达国家还过小。
公有企业在第二三产业中所占比例都较大,且往往处于行业的领导地位,它们的改革调整将引起整个产业的变动。
混合所有制形式会打破国企垄断,促使第二产业中的国企加入到市场竞争中去,国企就需要通过改进技术、节能减排、按市场需求生产等手段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到第三产业的国企中去,会扩大公有资本的影响,增加企业的资本总量,使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
(五)带动资本市场的发展,消除房地产泡沫
民营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集聚了大量资本,而对其开放的行业却非常有限,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股市长期在低位徘徊,投资渠道狭小,使得“蒜你狠”、“逗你玩”、“鄂尔多斯鬼城”这类投机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企改革的混合制形式可以让民营资本、国外资本等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到竞争性行业中去,国企产权交易会使资本市场活跃起来;资本的投资渠道拓宽,满足了国内外资本的投资需求,使得流入房地产的资金减少,房地产泡沫不攻自破。
(六)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重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
允许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将有利于解决劳资矛盾,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劳资关系。
劳资矛盾,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出现的主要的社会新矛盾之一,劳资关系,也是牵涉面广、影响力大、复杂程度高的一种主要社会利益关系。
在以往的认识中,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资矛盾、劳资关系来看待这一问题,比较突出地强调了其对立性、对抗性的一面。
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可以摆脱、或者说我们可以挣脱以往利益对立乃至对抗的传统框架,积极探索构建劳资伙伴关系,力争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的制度框架和利益关系格局。
三、注意混合所有制形式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有资产的流失
混合所有制形式需要对国企的产权进行变革,将公有资产评估确认后,转化为股权到产权市场上进行交易,或者直接将整个企业出售。
公有企业中公有资产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加上政企不分的问题,暗箱操作严重。
在过去的国企改革中,通过虚假评估资产、更改财务报表等方式侵吞贱卖国家资产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也是引起社会普遍诟病之处。
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改革进程,并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问题。
因为有以往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国资委将会加大监管力度,明显的国资流失可能较难发生,但必须注意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如技术专利、商标商誉、品牌价值等,防止公有资产的变相流失。
(二)既得利益者,阻碍改革的进程
国企是贯穿了新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个历程,存在的时间非常长,很多国企都是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加上行政管理的方式,形成了许多利益团体。
混合所有制形式要求明确企业产权,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各部门权责清晰,员工薪酬参考工作绩效,这必然会损害一部人的利益;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更是威胁到现在管理者的地位,依附国企生存的企业也要面临市场的挑战,这些人为了维护自己当前的利益,会千方百计阻碍国企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改革。
(三)国企改革中的不思进取与搞运动式的一蹴而就
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一些公有企业目前没有竞争的压力,也就不会有改革的主观动力;而另有些国企负责人可能会有改革的顾虑,他们说:与私营资本走的近了,会引起上级部门的关注和调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不敢趟这潭“浑水”。
国企改革是个复杂的工程,各个行业的非公有制资本所占比例的要求是不同的,国家需要严格控制的行业不许或只允许小部分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如军工行业,而竞争性行业又需要大量非公有制资本流入。
现在国企规模普遍较大,涉及的行业也多,地区分布上也不均衡。
不能搞全国一盘棋,必须分类进行,各事各办,稳步推进,不能定改革指标和数量,盲目冒进。
(四)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非公有资本只有财务权而无话语权
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国资占比已较低,但政府行政化干预仍无处不在,政府管人又管事,公司治理上不达标,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非公有资本同股不同权,只能诉求财务权,而几乎没有话语权,非公有资本仅仅成为了资本的贡献者;虽说一些行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但却处处掣肘,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
民企戏称之“破了玻璃门,还有旋转门”,这些顾虑造成非公有资本入资的积极性不高。
(五)国企员工下岗引发失业问题,社会矛盾加剧
国企长期处于行业的领导地位,缺乏市场竞争,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
国企混合所有制形式改革,就是要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的方式,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国企工作稳定,福利待遇较好,一直是人们眼中的“铁饭碗”,提前下岗会让很多员工难以接受,由于技能、工作环境等原因,下岗员工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改革中所产生的失业问题,将加剧社会矛盾,阻碍改革的进程。
四、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支撑体系
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形式的实行,会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为确保混合所有制形式能
实现其预期的价值,国家和企业需要努力构建混合所有制形式的支撑体系。
整个改革过程中政府和企业要相互合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和解决,让国企新一轮改革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而不是流于形式。
(一)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应加快顶层设计
国企改革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它涉及的行业、资产和人员重多,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稍有不慎,将给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所以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应加快顶层方案设计。
国家改革统筹部门主要可以发挥以下四个作用:(1)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可以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确定不同行业的改革目标,确定非公有制资本在不同行业所占的比例;(2)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可以把握改革的基调,不让改革偏离原来的目标,在让非公有制资本进入企业,扩大公有资本影响力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同时,也要确保国家对重要行业和企业的控制能力;(3)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可以及时处理突发问题,不让它继续恶化下去,让改革循序渐进;(4)国企改革统筹部门可以妥善处理混合所有制形式引发的问题,避免引起大的社会矛盾。
(二)完善公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国家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国企在实行混合所有制形式的改革过程中,依法办事,避免一部分人钻法律的空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要明确自己的定位,依照法律法规监管国有资产的处置和流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同时尊重和维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绝不允许干涉企业活动,让企业遵行市场规律运行。
(三)实行国有资本配置机制改革
国资委作为政府机构管理国有企业,总让人有政企不分的担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即在国资委和央企之间增加一个管理层级,讲究经济效益最大化,主要开展股权运营,强化“资本化”管理,管理资源和资本的配置,具体管理国有资本在某一个企业中的升降,比例增减,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
另外,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国企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四)建立和完善国企产权交易市场
国企是通过股份制改造,即国企将一部分产权进行交易,来完成混合所有制
形式的改革,所以为确保国有产权合法、公平、公开的进行交易,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让非公有制资本顺畅的流入到国企中。
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要做好以下两点:第一、制定完善的产权交易制度,确保产权交易在制度上有保障;第二、“一行三会”(中央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权责清晰,三者之间相互协作,确保产权交易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但又不过多干涉产权交易,让产权市场充满活力。
(五)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
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形式的实行,会将国企原来政企不分的管理方式打破,将政府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企业将采取现代化管理模式,建立起激励和约束机制等,这些工作都需要职业经理人的参与。
混合所有制形式会冲击国企的行业垄断地位,促使国企加入到市场的竞争中去,遵行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则,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就需要吸收优秀的人才。
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将满足企业和经理人双方的需求,为企业建立经理人制度提供条件。
(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来实现,就2013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国有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比例超过90%,而中央企业完成的比例为72% ,对于未完成的企业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对于已经建立股份制的企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只有框架,而应该能完全独立运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其中最关键的是必须防止政府行政部门的手伸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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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恒(管理学硕士),尹枚(硕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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