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高家堡一期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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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高家堡一期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正文:
----------------------------------------------------------------------------------------------------------------------------------------------------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高家堡一期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918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明长城--高家堡一期保护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4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本次维修应以抢险加固和现状保护为主,集中力量解决高家堡的文物本体安全问题,不宜大规模修复或复建,严格控制各类工程措施的实施范围和工程量,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自然、古朴的整体风貌。
(二)进一步深化遗址保存现状分析和评估,补充遗址抗剪强度指标及相关设计参数,增加其他物理力学指标的相关性。
同时应根据裂缝对遗址的切割及发育程度判定遗址受损类型,并选取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定量或半定量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保护加固措施,尤其应明确不稳定裂缝加固的具体措施。
(三)应明确通过切割、粘贴方式修补风化条石的具体部位。
对于边、角等风化、残损严重的条石可考虑进行修补,但应控制实施范围,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
(四)明确采用碎石垫层和砂垫层进行室内地面保护的具体做法和设计依据。
根据现状勘察结论,如
上述做法并非传统做法,则应调整保护措施,使用传统工艺进行文物本体保护。
(五)应严格控制补砌措施的实施范围。
对于出于遗址结构安全考虑需补砌或进行石材粘接的,应明确具体实施位置,补充相应的量化指标,注意处理好新旧部分之间的连接问题,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标示说明。
(六)对于条石粘接、裂隙灌浆、防止生物侵蚀、雨水冲刷的方法和材料,应进行前期试验和评估,以确定具体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补充灰渣防水层的防水性能测试结果、施工工艺和水泥石灰硬化土的配比、性能以及与遗址的兼容性。
(七)补充对地基不均匀下沉病害的处理措施。
(八)进一步细化墙体顶部排水、底部排水的做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图纸。
(九)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
补充相关的断面测绘图及工程布置平、立、剖面图。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深化、修改和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请加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