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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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检查
1.1项目经理部要充分发挥协作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
质量检查的意识;在班组自检合格,报技术主管检查合格后,上报
质检工程师专检,最后报监理检查验收;
1.2为保障工序质量一次合格,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下
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检查人员要对其检查放行承担责任;
1.3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要按规定频率及
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1.4质检工程师应联合工程部建立项目质量关键工序台帐,预
先制定管理方案或措施;关键工序要有专门的作业指导书;质检工
程师、主管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并保存记录;
1.5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每月一次质量大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
组织并带队,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专职
质检工程师(质检员)、物资主管、工程部长、工程试验负责人、
现场施工队长参加;
1.6检查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质检工程师要对
检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找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或
原因,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1.7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8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即
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员;
1.9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工序,质检人员应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2、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按从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检验批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2.1检验批的验收
检验批合格质量的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2.1.1实物检查验收: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各专业验标均已制订了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点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2.1.2资料检查:也就是书面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档,又包括施工过程中
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1)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
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
主控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2)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水泵、电源屏、变压器等设
备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档,并对重要的性能
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3)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电气绝缘性能、防雷接地性能、
系统运转试验等;
(4)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
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
超差的项目,如轨道整理作业后的轨距、轨向、水平、高低等静态
几何尺寸;
2.1.3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这些项目虽
然不像主控项目那样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指标可以放宽一些,但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外观等有较大影响,同样要求全部
达到合格标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
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如下列两种情况:
(1)给定允许偏差值的项目:如结构或构件的截面几何尺寸允
许偏差±20mm、与设计中心线允许偏差10mm、表面平整度5mm等,
要求合格点率应在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
定允许偏差的1.5倍;如果规定所有点的偏差值均不得超过允许偏
差值,那么该项目就不是一般项目而是主控项目;
(2)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的项目:即给定了一个最低高值,而在一个方向不控制,要求80%及以上测点的数据大于或小于给定
的数据值;如搅拌桩桩位允许偏差为50mm,就是要求80%及以上测
点的桩位不允许比设计值小50mm,允许有20%的桩径比设计值小
50mm,但最大不允许小于75mm;实际桩径比设计值大的则不控制;
2.2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
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核
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及签字是否
齐全正确;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些项目不一定出现在每个检验批中,可能几个检验批才出现一次,如实体的高程、垂直度等,应注意检查,不能缺漏;
2.3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
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
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2.3.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也是一
项统计汇总工作,应注意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
验收是否正确等;
2.3.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主要
是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
2.3.3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
缺漏、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
计的要求;
2.4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
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有关结构安全
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建设活动各方对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分部工程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观感质
量均应符合验标的规定;
2.4.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主要检查
分部工程验收是否正确,有无缺漏;
2.4.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实际上是一
个相对的概念,应视工程特点和已有的资料情况而定,重点是看其
是否反映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质量控制
资料的项目应严格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进行核查,
做到项目全、资料全、数据全;
2.4.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应符合有标准规范的规定;有的项目的检测是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即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时不再
重复;有的是在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检查项目由验收组确定,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4.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是一项重要的评价工作,是实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在检验批验收时不能检查的或者是当时检查不出来的内容,以及后来又发生质量变化的项目,很有必要;首先明确观感质量验收绝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也不是在单位工程完成后对外观质量的项目进行重新检查,更不是引导施工单位在工程外观上做片面的过大投入,重点是不要出现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观感质量验收的目的就是直观地从宏观上核实的安全可行性能和使用功能,促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关键,方法要简便,不可复杂化和片面化;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标准是合格,达不到合格的就是差,对于差的项目要进行返修;另外,并非所有工程都要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这方面各专业验标均有相应规定;
2.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2.5.1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验收的程序是先进行检验批验收,其后是分项工程验收,再是分部工程验收,最后是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工作按其所处阶段分别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
2.5.2班组自检合格,报技术主管检查合格后,上报质检工程师专检,最后报监理检查验收;
2.5.3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的管理由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
2.5.4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执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划分;
2.5.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项目部试验
工程师协助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2.5.6检验批要提前24小时报监理单位;分项、分部及单位工
程的工程质量在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单位
申报验收检查;
2.5.7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在检查验收
完成后,有关各方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不同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中及
时签署相关检查验收意见,并签署检查验收人员的姓名和检查验收
的日期;验收意见要具体明确,字迹要清楚并不得涂改;签字用笔
及签认份数执行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5.8当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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