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手机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态环境局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态环境局内手机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生态环境局所有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生态环境局手机管理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生态环境局手机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手机的开通、使用管理、信息安全、电话费用、违规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手机的开通
第五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由单位为其开通,并由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开通手机的资费标准需符合公务接待及日常办公所需,需提前报备,并经局领导批准。

第七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职务证明材料,并签署《手机使用责任承诺书》。

第八条手机的使用人员更换或调动时,需向信息化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手机使用责任承诺书》。

第三章手机的使用管理
第九条手机使用人员对手机及手机内部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机密,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所有手机均需使用单位指定的手机卡,不得更换或私自使用其他手机卡。

第十一条手机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如遗失需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备,并按规定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手机使用人员不得将手机借或租给他人,亦不得私自更换手机设备。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所有手机内部信息属于单位秘密,不得私自外泄,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手机使用人员需遵守单位内网、外网及通信安全规定,并定期接受信息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手机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信息处理规定,不得在手机上泄露机密信息或私自下载非法软件。

第五章电话费用
第十六条所有手机的通话费、流量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个人通话费需在每月底前报销,需提供详细的通话清单。

第十八条个人通话费超出设定标准的部分需个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单位工作人员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损坏公物、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依法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并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